主多分離

“主多分離”指即主業和多種經營產業分離,主要指醫院、酒店等的行動。

來源

2005年以來,電力多經企業備受關注,一方面民營電力多經快速成長受到眾多媒體與社會的普遍關注,另一方面電力主業與多經的關係日益困繞電力行業本身的發展,電力多經改制一再被延後,多經企業改制處於進退維谷的兩難境地。如何從目前的困境中尋找新的改革方向,成為眾多經濟學家與主管部門關注的問題。由此電力主多分離脫穎而出。

分離原則

一是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充分考慮企業、職工和社會承受能力,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確保穩定。這項工作是一項新的改革措施,改革難度大,政策性強,涉及職工切身利益,還涉及企業產權變動、資產處置、債權債務處理等一系列重點問題和多方面的利益關係,在操作中如果政策把握不準,工作不細緻,容易引發不穩定。因此,在操作中要特別注意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

二是實施改制分流要與企業的結構調整、改制重組和作強主業相結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利於加快企業發展,促進企業資產結構、組織結構、人員結構的最佳化。這主要是針對國有企業多年來形成的大而全、小而全的結構提出來的。各企業實施過程中,一定要按照以上原則,注意統籌規劃,把主輔分離與企業的結構調整、改制重組和做強主業結合起來。

三是實施改制分流要依法進行,規範操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維護國家、企業及職工的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逃廢銀行債務。企業在操作中要特別注意規範工作程式,依法規範操作。對國有資產的處置必須依法進行,按規定的管理許可權和程式報批。要維護職工民眾的合法權益,強調改制分流方案要充分聽取職工的意見,職工安置方案需要經過改制企業職代會批准。

操作中的基本原則有:

①堅持有利於集團化建設的原則。

②堅持有利於制度創新的原則。

③堅持有利於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的原則。

④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

⑤堅持一企一策、因地因企制宜的原則。

⑥堅持主輔分離改制分流與維護穩定、加快發展相互促進的原則。

⑦堅持依法進行、規範操作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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