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森林公安分局

成立於2005年3月,列公安機關序列,為副局(科)級行政單位,實行林業局和公安局雙重管理,以林業局管理為主。

主要職責

丹江口市森林公安分局(丹江口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分局下設1個庫區派出所,為股級事業單位。森林公安是一支具有武裝性質的兼有刑事執法和行政執法職能的專門保護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生態安全、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的主要力量,為全市生態建設和林業健康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

機構設定

分局位於丹江右岸新城區,2005年實行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後,以森林公安為主,全市林業執法人員統編50人(其中森林公安民警14人)。並在我市江北、城區、土關埡、六里坪分設四個林業執法中隊。分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法制科、政工科、森保隊、財務(檔案)室共五個機構。目前擁有辦公用房三層、21間,建有候問室、護林防火指揮中心、圖書室、娛樂室等,配備了全新辦公桌椅及現代化辦公設備。目前分局基礎設施完備,面貌煥然一新,各項事業發展勢頭強勁。

主要政績

分局成立以來,堅持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按照建設過硬班子、純結公安隊伍、樹立良好警風、提高執法水平的要求,抓公安民警政治思想和業務素質教育,大力推進隊伍正規化建設;抓規章制度建設,形成合理有效的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抓執法質量提高,建立完善執法考評、監督機制;抓依法治林,嚴厲打擊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違法犯罪;抓治安防控網路,保護林區治安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曾被省森林公安局榮記三等功一次,被評為“全省優秀森林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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