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促進並開展繼續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推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三)普及科學知識,推廣先進技術,開展科普展教活動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
(四)開展民間國際科技交流活動,發展同國內外科技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五)表彰獎勵優秀科技工作者,舉薦人才,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風尚;參與科技政策、法規的制定和宣傳工作;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願和要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開展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的活動。
(六)管理所屬的全市性各行業、專業學會工作;對鄉鎮辦事處科技、市級農村專業技術協會、企業單位科協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七)開展決策論證,提出決策建議,進行科技諮詢服務。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