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和、訓練,在城區初級中學開展防空知識教育。8、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物資。9、戰時組織指揮人民民眾進行防空襲鬥爭,消除空襲後果和配合城市防衛、要地防空作戰,並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1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