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對外經貿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研究擬定相關的地方性政策、規範性檔案和實施辦法。
二、擬定全市外經貿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進出口貿易、利用外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綜合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對外經貿行業的管理、指導、協調、監督、服務;指導和聯繫外經貿各種協會、商會、學會;組織實施外經外貿體制改革。
四、指導、協調全市對外開放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我市科技興貿的有關政策和措施。
五、指導、協調全市各種涉外經貿活動;組織和協調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對外貿易、經濟合作洽談會、交易會和展銷會,審查經貿出國團組。
六、研究分析並定期向市政府報送全市外商投資情況;受省委託審批“三資”企業的立項契約和章程;指導和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契約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
七、負責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負責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技術進出口、國際經濟援助及境外投資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對各類外貿企業的進出口實行目標引導;協調指導全市出口產品結構調整;負責全市加工貿易的有關管理工作;協調全市對朝貿易;審核中朝邊境通行證;申辦進出口商品許可證;協調出口退稅工作;負責各項外貿發展扶持資金的申報工作。
九、掌握和研究國際經貿發展動態和國際市場信息,提出涉外經濟導向,負責全市外經貿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
十、負責全市域外招商引資工作及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的策劃和組織實施;了解、跟蹤和促進有關招商項目的進展;指導協調縣(市)區招商引資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局工作制度;承擔局務會議和重要綜合會議的組織工作,督辦會議議決事項;負責文電核稿、電子政務、來信來訪、建議提案辦理、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保衛安全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工作。
綜合法規處
擬定全市外經貿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起草有關全市對外經貿方面的重要檔案、報告;提供對外經貿工作綜合動態材料;負責文字綜合和調研工作;負責全市外貿出口業務的統計匯總和分析預測;負責全市對外開放、外經貿政務信息工作。
對外聯絡處
負責協調安排有關外經貿業務的外事活動;負責重大外經貿活動的對外聯絡;負責政府間經貿交流和有關活動的組織工作;審查國外客商來訪的邀請函;負責聯繫我駐外使館商務處和國外駐華商務機構和外商常駐代表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外經貿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貿促會日常工作。
外國投資管理處
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的動態,定期向市政府報送有關情況;按投資額度及相關規定,負責“三資"企業設立契約、章程及變更的審批工作;協助企業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設備進口免稅確認書;參與並指導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商務談判、技術交流;接待辦理三資企業手續方面的諮詢。
對外經濟合作處
擬定我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對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審定、申報和管理;歸口管理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監理以及其它形式的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和管理從事國外經濟合作業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外派勞務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高新技術和機電產品出口企業利用國家專項資金申報工作;負責對外經濟援助和接受國際雙邊、多邊援助工作。
對外貿易管理處(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對外貿易方面的政策法規,擬定全市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外貿企業(外資企業除外)加工貿易審批;申辦對朝以外進出口商品許可證、配額;負責組織企業申報業務人員培訓、發證和參加重要的進出口展銷洽談工作;負責對外貿易團組的審查;貫徹實施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的政策與法規;指導外貿倉儲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市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及產業損害調查工作。
邊境貿易管理處
貫徹執行國家過境貿易方面的政策法規,擬訂全市有關邊境貿易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編制全市邊境貿易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申辦邊貿進出口商品配額、許可證。審批邊境小額貿易權;組織邊貿企業參加國內外重要的展銷、洽談活動;負責邊境貿易人員公務通行證的審核工作;協調邊境貿易協會的工作。
外商投資企業指導服務處(招商辦)
負責編制下達年度全市實際利用外資計畫,調度“三資”企業繳資情況,執行落實外資到位任務;分析掌握本地區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加工貿易審批和聯合年檢工作;對我市外商投資企業申請進出口配額及進口許可證等進行初審;受省委託考核外商投資的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和契約情況;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建設、運營過程中的問題予以協調服務;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綜合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制訂全市對外招商引資工作方案;負責全市綜合性境外招商活動的策劃、籌備和組織工作;負責來丹外商投資考察的接待、洽談、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做好收集整理匯總簽約項目和在談項目,調度掌握項目的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促進項目加快落實;加強對外聯絡,幫助項目單位與國外投資者聯繫對接;負責招商引資基礎性建設工作;落實市政府下達的部門招商引資任務。
財務審計處
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負責匯總、上報外經貿企業會計決算;負責組織我市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基金、高新技術扶持基金的申報工作;綜合研究價格、信貸、稅收、匯率等經濟調節手段對我市外經貿經濟的影響。
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協調處
受理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承辦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事項;協調相關部門解決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問題;負責投訴事項的督辦、檢查、情況反饋和向領導報告工作。
對外開放協調處
負責全市對外開放綜合指導協調工作;擬定全市對外開放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起草有關全市對外開放的重要檔案、報告;組織協調全市對外開放的重要活動和重要事項;負責新聞宣傳,政務信息,年度目標考核;承擔市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政治處
負責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共青團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本系統因公出國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外貿企業轉制工作。
駐美國代表處 負責市政府等訪美招商團組和貿易洽談團組的安排、接待工作;負責與美國各類招商項目、進出口貿易和經濟合作的信息交流、傳遞工作。
紀委(與監察室合署辦公)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機關黨總支
負責局機關黨的建設工作。
工會
負責全系統工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