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司法局

丹東市司法局始建於1980年12月,丹東市司法局是丹東市人民政府的重要的職能部門,擔負著維護社會穩定、政治安定的重要任務。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監獄管理,指導監督刑罰執行、改造罪犯工作。

(三)負責全市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指導監督強制隔離戒毒執行工作。

(四)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法制宣傳和法治創建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

(六)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公證工作。

(七)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

(十)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司法考試的考務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登記管理,違紀行為調查,對違紀行為的處理以及司法鑑定機構名稱、登記地址、法定代表人、機構負責人的變更審核。

(十二)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協助各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局機關現內設14個職能科(部)室。直屬單位有丹東市監獄、丹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遼東公證處、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醫療調解委員會,直管14個合夥制律師事務所。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工作目標考核、政務公開、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全、行政後勤和外事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協調辦理,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應急處理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術網路建設和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

(二)獄所管理科。

指導監督有關刑罰執行、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指導監督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對罪犯和戒毒人員的管理、教育、警戒、生產勞動、生活衛生防疫和戒毒康復工作,指導檢查監獄和強制隔離戒毒所的安全工作。

(三)法制宣傳科。

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全市法制宣傳和法治創建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普法骨幹隊伍的教育培訓。

(四)律師工作管理科。

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協會工作,負責受理和審查律師事務所設立、撤併、變更申請及律師執業證辦理、變更、註銷申請,負責律師事務所年度考核,負責律師事務所和律師違法行為的查處,負責律師本市執業變更。

(五)公證工作管理科。

監督管理全市公證機構和公證員的執業活動,承辦公證機構設立和公證員任職資格報批的初審工作,負責對全市公證機構負責人、公證員進行年度考核,負責對公證機構、公證員違法違紀執業行為進行處罰,負責指導市公證員協會工作。

(六)法律援助科(市“12348”法律服務中心)。

指導檢查法律援助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擬訂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法律援助機構的教育培訓、宣傳、交流、統計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導“12348”法律服務專線。

(七)基層工作指導科。

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對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初審,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年度註冊工作,指導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工作。

(八)社區矯正管理科。

指導監督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和政策落實情況,擬訂全市社區矯正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相關部門解決社區矯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矯正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安置幫教工作。

(九)司法鑑定管理科(市司法鑑定工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監督檢查全市司法鑑定機構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工作,負責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初審及上報審批,負責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機構資質管理、質量管理和司法鑑定人專業教育培訓,負責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登記管理、違紀行為調查處理,負責司法鑑定機構名稱、登記地址、法定代表人、機構負責人的變更審核工作,承擔國家司法考試的考務工作和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初審及管理工作。

(十)綜合法規科。

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規劃並督促落實,負責綜合性檔案、信息、調研、報告起草,負責起草、審核本級司法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參與有關法規的草擬、修改並提供諮詢服務,負責本系統的法制工作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十一)計畫財務裝備科。

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政法專項補助資金和基建投資的使用,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預決算、財務管理及審計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服裝和警車等管理工作。

政治部(警務部)。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思想政治建設,負責市直司法行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承擔各縣(市)區司法局領導幹部協管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政治部下設組織宣傳科、幹部人事科。

(十二)組織宣傳科。

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市直司法行政系統基層黨建工作,指導全市法律服務行業黨建工作。

(十三)幹部人事科。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專業職務初審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的警銜評授和警務督察管理,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協助各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

設定紀委、監察室。合署辦公,負責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工會。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工會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尤澤軍

黨委副書記王艷秋

協助黨委書記抓好黨委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工會。

黨委委員、副局長:孫忠業

分管獄所管理科、法制宣傳科、綜合法規科、市監獄、市強制隔離戒毒所。

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兆平

分管社區矯正管理科、公證科、司法鑑定管理科、法律援助科、計畫財務裝備科、市遼東公證處、市法律援助中心。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律師工作管理科、基層工作指導科、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辦公室、扶貧工作。

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主持政治部(警務部)工作,分管幹部人事科、組織宣傳科,分管警務督察工作。

地址

地址:丹東市振興區中心北路2號新區農委綜合樓4樓(丹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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