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縣誌摭余

丹徒縣誌摭余,是江蘇省鎮江市的地方縣誌。是研究鎮江歷史的主要資料。

定義

《丹徒縣誌摭余》,是江蘇省鎮江市的地方縣誌,分為21卷,清人李恩綬撰,其子李丙榮續輯。現存民國7年(1918年)刊本。 其中,關於鎮江軍民抗英鬥爭的史料,可補正史之不足,對建置沿革等,根據確實資料考訂過去志書的偽誤,有獨到見解。它是研究鎮江歷史的主要資料。

詳細情況

《丹徒縣誌摭余》,分為21卷,清人李恩綬撰,李丙榮續輯。現存民國7年(1918年)刊本。
李恩綬,字丹叔,號亞白,晚號訥庵,鎮江人。附貢生,候選訓導。撰《丹徒縣誌摭余》,未能完成即去世,其子李丙榮續輯而成。 自光緒五年(1879年)[光緒]《丹徒縣誌》告成,至《丹徒縣誌摭余》成書,其間近40年。經歷清末變法維新和辛亥革命,因此其體例雖“悉遵正志”,而目則不盡相同,“正志目所不能賅括者,依類增之。倘子目無類可歸則別立總目,如外交之傳教、通商,武備之郵電、鐵路,輿地之關隘,食貨之實業,學校之學堂是也”。 卷一:文宗閣賜書書目,詔諭志;卷二:輿地誌;卷三:金石真跡(攝影銅版)、河渠志、食貨志、學校志、武備志、外交志;卷四:職官志;卷五:選舉志;卷六:人物誌、名宦;卷七:名賢宦績、忠義、孝義;卷八:儒林文苑、書畫、隱逸;卷九:尚義(義舉附)、耆碩、方技、方外;卷十:列女(一)、賢孝;卷十一:列女(二)、完節、守貞、節烈;卷十二:完節表、貞女表、節烈表;卷十三:藝文志;卷十四:賦、雜文一;卷十五:雜文二;卷十六:雜文三;卷十七:雜文四;卷十八:雜文五;卷十九:詩;卷二十:詩餘、雜綴志(史事、祥異);卷二十一:紀聞、正志校勘記。

史學價值

此志政治上敵視太平天國運動、捻軍起義和義和團運動,著力宣揚封建教化,雖有一些道理,多不足取。但有關鎮江軍民抗英鬥爭的史料,可補正史之不足,對建置沿革等,根據確實資料考訂過去志書的偽誤,有獨到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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