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進一步加強系統工作指導加快推進供銷合作事業科學發展的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對系統工作的指導,加快推進供銷合作事業科學發展,2012年3月31日,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以供銷合字〔2012〕24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系統工作指導加快推進供銷合作事業科學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加強系統工作指導的重要意義、加強系統工作指導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加強系統工作指導的重點、加強系統工作指導的措施4部分。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進一步加強系統工作指導加快推進供銷合作事業科學發展的意見
供銷合字〔2012〕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生產建設兵團供銷合作社:
為進一步加強對系統工作的指導,加快推進供銷合作事業科學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系統工作指導的重要意義
 加強系統工作指導,是各級聯合社的工作職責,是推進供銷合作事業科學發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履行為農服務宗旨的重要保障。多年來,各級供銷合作社始終高度重視系統工作指導,不斷推進組織建設,完善工作機制,創新經營領域,加大指導扶持,構建起了比較完整的組織體系、覆蓋城鄉的服務網路、廣泛眾多業務領域的系統。在活躍農村流通、建設現代農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當前,我國正處在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快速推進的關鍵時期,供銷合作社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承擔的任務光榮而繁重。供銷合作社一定要進一步加強系統工作指導,必須統一思想認識,協調工作行動,增強系統工作合力,提升系統凝聚力和戰鬥力;必須推進組織建設,強化資源統籌,突破薄弱環節,整體全面推進,實現事業的科學發展;必須切實解決制約改革發展的障礙,爭取政策資金支持,營造發展的良好環境。這對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供銷合作事業科學發展的新局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供銷合作社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紮實有效做好系統工作指導。
二、加強系統工作指導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打造全新供銷合作社為目標,堅持主題主線,堅持分類指導,堅持改革創新,堅持巨觀調控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強化基層基礎,促進區域協調,推進科學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促進城鄉統籌做出更大貢獻。
(二)主要目標。經過兩至三年的努力,基本實現“十二五”規劃的目標,形成充滿活力、協調發展、服務功能全面提升的供銷合作社系統,發展能力得到提升,經濟效益穩步增長,發展質量持續改善,不同層級、不同地區、不同業務全面發展。全面建成以信息技術為支撐、物流配送為基礎、連鎖經營為手段、標準化管理為特徵,集商品流、資金流、信息流和多樣化服務於一體的現代經營服務網路。培育一批以集團化、多元化、國際化為特徵的現代企業,全新的流通模式和盈利模式基本確立,與之相適應的管理架構、運營機制和資源配置體系逐步健全。形成覆蓋全程、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和城鄉社區綜合服務網路,專業服務、行業服務、社區服務水平顯著提升,初步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幹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力量。
三、加強系統工作指導的重點
(一)各級聯合社要加強貫徹中央決策部署的指導
各級聯合社要指導下級社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方針政策,認真組織傳達,帶頭貫徹執行,抓好督促檢查,使系統上下的思想切實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做好為農服務工作上來。指導下級社按照中央“三農”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以下簡稱總社)工作部署和當地實際,創新工作思路,強化工作舉措,扎紮實實地把中央的要求貫徹好、落實好。指導各地供銷合作社認真落實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組織實施好有關涉農項目、民生項目等,促進當地城鄉居民生活改善和經濟社會發展。
(二)各級聯合社要加強組織建設的指導
各級聯合社要加強組織機構建設,建立健全理事會、監事會及工作制度,提高工作保障能力。指導各級聯合社轉變和拓展服務職能,牽頭組建農村合作經濟的聯合組織、行業協會等,搭建農村合作經濟發展的公共服務平台,逐步實現從服務本系統向服務系統內外轉變,提升服務水平。推動系統合作社制度建設,組織開展供銷合作社體制改革、示範試點等工作,不斷探索和豐富中國特色的供銷合作事業。推動基層社、農民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等各類合作組織、社團組織建設,夯實供銷合作社基層組織,特別是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建成供銷合作社重要的新型基層組織。
(三)各級聯合社要加強業務發展的指導
各級聯合社要指導社有企業以擴大聯合、最佳化結構、完善機制為重點,著力提升為農服務實力。針對社有企業整體小、散、弱的現狀,最佳化資本布局,加快縱向整合和橫向聯合,促進優勢資源向骨幹企業集中。推進社有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向行業價值鏈高端邁進,向新的經營服務領域拓展。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轉換經營機制。鼓勵社有企業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推動與專業合作社對接,著力發展農產品加工和流通。
指導網路建設要以健全體系、擴大覆蓋、完善功能為重點,提高流通現代化水平。突出抓好鮮活農產品流通網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建設,促進農資、日用品、農產品、再生資源幾大網路全面發展。採取自建、聯建、加盟等多種形式,加快網點建設,進一步提高網路鄉村覆蓋率。加快信息化建設,實現對業務流程和銷售終端資金流、商品流的動態掌控。加強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實現商品質量的全程追蹤可控。加強配送中心建設,提高商品配送率,實現對經營網點“連得起、鎖得住”。積極發展電子商務,大力拓展網上銷售。
指導行業協會要以強化功能、拓展服務為重點,不斷提升行業服務水平。加快市場化改革發展步伐,完善經營機制,壯大經營業務,不斷做大做強。著力開拓服務領域,從較為單一的信息、培訓服務向標準制定、行業自律、訴求反映、政策諮詢、權益維護等綜合服務拓展,切實提高協會的凝聚力、影響力和話語權。
指導科研院所和職業教育機構要強化為農服務、為系統服務意識,以提高人才科技支撐能力為重點,加快改革發展步伐。鼓勵科研院所加大對農業實用技術、急需技術的攻關,尤其要在農產品精深加工、儲運保鮮等領域加大研發力度,加快形成一批惠及廣大農民民眾的科研成果。指導職業教育機構根據系統發展的人才需求,加強基礎能力建設,最佳化課程設定,推進校企合作,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系統及社會輸送大批實用技能人才。
(四)各級聯合社要加強對不同區域和不同特點供銷合作社的指導
各級聯合社要引導發展較好地區供銷合作社率先發展,加快實施轉型升級,突破資源環境約束,在更高層次上參與國內外經濟合作與競爭,發揮對全系統改革發展的引領帶動作用,率先成為“三種力量”。促進發展一般地區供銷合作社加速崛起,加大改革創新力度,著力盤活社有資產,積極拓展業務領域,盡快壯大經濟實力。支持薄弱地區供銷合作社振興發展,加強工作指導,強化業務帶動,加大支持幫扶力度,恢復提升服務功能。加大對邊疆地區、民族地區、革命老區、貧困地區供銷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促使其加快發展,帶領廣大民眾脫貧致富。
總社要加強對東中西部供銷合作社發展的分類指導,推動不同地區之間加強業務合作、經驗借鑑和人員交流掛職,加大對西部地區的扶持帶動,促進東中西供銷合作社協調發展。總社和省級供銷合作社要指導城市供銷合作社做好為城郊“三農”服務工作的同時,大力推進鮮活農產品進城,積極發展物流、金融、文化創意、會展等現代服務業,在統籌城鄉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管理體制比較特殊的供銷合作社,要不斷完善創新組織體制和管理方式,健全經營服務網路,在服務城鄉居民中發揮積極作用。
(五)各級聯合社要加強對基層工作的指導
各級聯合社要強化對基層工作的指導,採取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夯實基層基礎。對於基層經營服務組織空白的地方,要推動起步發展。可因地制宜選擇有針對性的方式啟動:圍繞當地特色產業領辦專業合作社,加強信息、科技、銷售服務,助推產業發展,恢復服務功能。實行開放辦社,按照合作制原則,吸納農村能人、專業大戶、涉農企業入社,共同發展基層經營服務組織。由縣級供銷合作社統籌資源,建立鄉鎮超市,以此為依託逐步發展。推動各級供銷合作社龍頭企業,向空白地方延伸經營網點。依託恢復的農資、日用品經營網點,建設綜合服務社等。
對於基層經營服務組織薄弱的地方,要推動振興發展。可結合實際,採取行之有效的辦法:立足特色產業,選擇產加銷中有優勢的環節介入,逐步延伸鏈條,依託產業興社。加快中心社發展步伐,依託強社,合併、託管弱社,推動片區發展。組建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或社區綜合服務中心,使其發揮更大的作用。圍繞主導產業,發展行業(專業)協會。依託縣級供銷合作社,探索建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拓展服務功能。加大資產盤活力度,明晰產權,招商引資,共同開發,滾動發展。整合土地、設施等資源,建設農貿市場、批發市場、連鎖超市,在此基礎上,推動形成2—3個連鎖經營網路等。
對於基層經營服務組織實力較強的地方,要推動轉型升級,加快發展。加快專業合作社發展步伐,探索發展資金互助社、土地流轉合作社、土地託管合作社,組建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擴大專業合作社生產規模,打造產品品牌,推進鮮活農產品進城。增強行業(專業)協會服務水平,廣泛吸收會員,拓展服務項目。構建起縣有農合聯、鄉有農合聯分會、村有專業合作社的合作經濟組織體系,服務和推動全社會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積極發展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拓寬承接為農服務的平台。增強縣級配送中心的配送功能,健全縣鄉村三級連鎖經營網路,推動農村流通現代化。交通便利、實力較強的,大力向周邊地區拓展經營網路。要整合資產,內外聯合,興辦工廠、商場、市場,尤其是農產品加工企業,有條件的積極介入信貸、擔保、保險等業務,逐步增強經濟實力。通過經營、組織、服務的全面創新,率先成為“三個力量”。
著力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不斷提高系統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全社會的比重,實現農民專業合作社服務對鄉村的全覆蓋。要採取組織農民興辦、基層供銷合作社職工領辦、龍頭企業帶動等多種形式,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創辦力度。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技術、行銷、農產品加工儲運等綜合服務,吸引系統外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入到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中來。加強示範社建設,推進品牌化經營和規範化管理,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水平。通過產權聯結、項目帶動、強化扶持、加強服務等途徑,增強供銷合作社同農民專業合作社之間的聯繫,努力提升供銷合作社引領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能力。
四、加強系統工作指導的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聯合社要將系統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班子成員齊抓共管的領導體制,統籌安排,精心部署,強化工作指導,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抓緊抓好。探索建立領導班子、相關部門定點聯繫、分片包乾等工作制度,切實幫助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問題。
(二)改進工作方式。突出規劃引導。各級供銷合作社要從當地經濟社會全局出發,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完善總體發展規劃以及流通網路、社有企業專項規劃,啟動實施基層社振興規劃,根據規劃要求做好系統指導,提高系統指導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注重典型示範。根據分類指導要求,著力培育一批基層組織建設、社有企業發展、經營網路構建等各種典型,通過現場觀摩、經驗交流、媒體宣傳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推廣,引領和帶動系統工作開展。強化業務帶動。加強上級社與下級社的產權、業務聯合,帶動系統發展。尤其是省市級供銷合作社要推動社屬企業同基層聯合發展,把經營網路向基層延伸,帶動縣及縣以下網路建設和業務振興。加強調查研究。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握現狀,分析問題,總結經驗,探索規律,有針對性地開展系統指導。
(三)完善工作機制。要建立健全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各級聯合社相關業務部門對系統工作,要共同參與,加強配合,合力推進。要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各級聯合社要進一步加強對系統工作的科學考核,建立完善考核辦法,最佳化考核項目和分值,並將考核結果與項目資金投向掛鈎,向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適當傾斜,更好地指導系統發展。要建立健全檢查督導機制,加強對下級社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特別是對政策執行和項目建設等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定期評估和及時督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營造良好環境。要加大資金扶持。各級聯合社要積極與發改、財政部門協調,爭取更多的資金支持。繼續爭取擴大“新網工程”、“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規模。對基層社振興規劃,給予相應資金支持。有條件的省、市供銷合作社要從社有資產的收益中安排部分資金設立改革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系統發展。推動“錢往基層流”,各種項目資金用於基層的比例要逐年提高。要加強政策協調。各級供銷合作社要繼續貫徹落實好國發40號檔案精神,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在解決企業財務掛賬和銀行債務,落實土地出讓金返還和職工養老保險政策,推動經營網路和專業合作社建設等方面,出台更加靈活、寬鬆的措施。要強化輿論宣傳。充分利用系統內外報紙、雜誌、廣播、電視及網路等各種媒體,大力宣傳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中的新成效、新經驗,大力傳播供銷合作社服務城鄉中湧現出來的典型事跡、感人精神,大力弘揚新時期供銷合作社“為農、誠信、創業、合作”的精神,提升供銷合作社的社會地位和形象。
(五)強化隊伍建設。要加大人才引進力度,根據事業發展和崗位需要,吸引更多的高校畢業生進入系統,支持其創業成才,切實改變系統尤其是基層職工總體老化的現狀;吸引更多的農村能人、專業大戶進入基層組織,增添組織活力。推動“人往基層走”,為基層發展提供人才支撐,讓幹部在基層經受磨礪,增長才幹。要加快人才培養,大規模開展分層次教育培訓,造就大批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實用人才,切實提升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要加強各級供銷合作社領導班子建設,尤其要抓好新進入各級聯合社的負責人培訓,切實提高帶領供銷合作事業發展的能力。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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