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合字〔2012〕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供銷合作社,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各部局、中國供銷集團有限公司及其成員企業、各直屬事業單位、各主管社團: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供銷合作社文化建設,促進供銷合作事業科學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供銷合作社文化建設的重要意義
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精神家園。供銷合作社文化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系統廣大幹部職工的精神支柱,是推動供銷合作事業持續發展的不竭動力。在七十多年的發展歷程中,供銷合作社蘊育了具有自身特色和時代特徵的文化。革命戰爭年代,根據地和解放區的供銷合作社組織生產、方便生活、支援前線,鑄就了獻身革命、不畏艱難、勇於奉獻的“南區精神”。新中國成立後,各級供銷合作社以發展生產、保障供給為己任,創造了艱苦奮鬥、勤儉辦社、心繫民眾、誠實守信的“扁擔精神”、“背簍精神”。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各級供銷合作社始終堅持為農服務宗旨,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艱苦創業、改革創新、紮根基層,弘揚了心繫“三農”、愛農為民的奉獻精神,堅韌克難、勤儉勤勉的創業精神,不斷創新、永不言止的進取精神和開放包容、互利共贏的合作精神。以這些精神為主要內涵的供銷合作社文化始終閃耀著供銷合作社人的智慧和光芒,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都發揮了獨特而重要的作用。
在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新時期,供銷合作社必須進一步加強文化建設。加強文化建設是供銷合作社科學發展、加快發展的現實選擇。供銷合作社正處在加快發展的新時期,推動事業的振興,文化越來越成為重要因素,越來越成為重要支撐,越來越成為職工和社員的熱切願望。要通過深入挖掘和不斷豐富供銷合作社文化內涵,繁榮供銷合作社文化,明確前進方向,凝聚奮鬥力量,提供智力支持。加強文化建設是供銷合作社全面履行為農服務宗旨的客觀要求。隨著農村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消費轉型升級,廣大農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精神文化需求日益旺盛。供銷合作社要順應農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在為農民提供生產、技術、銷售等經濟服務的基礎上,搭建文化服務平台,積極開展文化服務,為農民社員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食糧,促進農村文化繁榮與發展。加強文化建設是解決供銷合作社文化建設突出問題的緊迫需要。當前,一些單位對文化建設重視不夠,投入不足,文化服務功能較為薄弱,合作社的價值理念尚未得到廣泛弘揚,供銷合作社的社會形象和認知度不夠高,人才隊伍建設急需加強,這些問題嚴重製約了供銷合作社文化發展和作用發揮,必須通過進一步加強文化建設來加以解決。
文化建設是中國特色供銷合作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供銷合作社文化發展繁榮,關係到實現為農服務宗旨,關係到中國供銷合作事業的發展和振興。沒有文化的繁榮發展,就沒有真正的中國特色供銷合作事業。必須在新的起點上,進一步加強文化建設,為供銷合作社科學發展、加快發展提供堅強思想保障、強大精神動力、有力輿論支持和良好文化條件。
二、加強供銷合作社文化建設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為農服務宗旨,以推動供銷合作社科學發展、加快發展為主題,以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為根本任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滿足農民、社員、職工的文化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培育高度的文化自覺、文化自信,提高系統文明素質,建設系統精神家園,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社會、面向未來的中國特色供銷合作社文化,為供銷合作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大精神力量。
推進供銷合作社文化建設,要突出弘揚“為農、誠信、創業、合作”的新時期供銷合作社精神。為農,就是始終堅持為農服務的宗旨,心繫“三農”,愛農為民,不斷密切與農民的聯繫,提升服務水平。誠信,就是始終恪守貨真價實、誠實守信的商業道德,守承諾,重信譽,為城鄉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物美價廉的產品和服務,樹立供銷合作社的行業形象。創業,就是抓住和用好當前難得發展機遇,奮發進取,艱苦奮鬥,大力推進組織、經營和服務創新,不斷增強經濟實力和競爭力,不斷把中國特色供銷合作事業推向前進。合作,就是始終堅持合作制原則,秉承合作社互助、合作理念,推行廣泛的、多種形式的聯合與合作,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發展。
(二)總體目標:到“十二五”末,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在系統深入推進,“為農、誠信、創業、合作”的新時期供銷合作社精神全面弘揚;系統優良傳統發揚光大,文化內涵更加豐富;具有供銷合作社行業特點的文化不斷拓展,服務功能明顯增強;供銷合作社文化影響力進一步強化,社會形象顯著提升;農民、社員、職工文化生活更加豐富,文明素質普遍提高;文化事業單位體制機制充滿活力,開放合作有效推進;文化人才隊伍發展壯大,人才保障更加有力;供銷合作社文化切實加強,構建起文化強社。
三、加強供銷合作社文化建設的主要措施
(一)參與和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鞏固系統的思想道德基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我國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精髓、引領和主導。要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黨員幹部,教育職工社員,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引導幹部職工和社員始終保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精神狀態。廣泛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在系統形成知榮辱、講正氣、作奉獻、促和諧的良好風尚。
堅持合作社互助、合作、民主、平等的理念,秉持合作社誠實友善、社會責任、關愛他人的道德價值觀,不斷弘揚“為農、誠信、創業、合作”的新時期供銷合作社精神。深化行風建設,樹立合法經營、熱忱服務、和諧奮進的行業之風。加強誠信建設,大力推進社務誠信、個人誠信。在系統形成統一指導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強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規範,進一步加強供銷合作社文化建設。
(二)堅持分類推進,促進供銷合作社文化建設。各地各單位要堅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實踐,切實推進具有自身特點的文化建設。社有企業要培育有競爭力的企業文化,強化為農服務宗旨,突出供銷合作社行業特徵,推進理念、制度、機制創新,加快品牌培育,不斷提升競爭力。農民專業合作社要發展中國特色的合作社文化,堅持合作社原則,宣傳、弘揚合作社理念,培養農民社員的合作意識、互助意識、民主意識,促進農村民主建設和和諧社會建設。農村綜合服務社(中心)要建設豐富多彩的社區文化,推進經濟服務與文化服務相結合,經營性文化服務與公益性文化服務相結合,提供文娛、信息、科技等綜合文化服務。行業協會要打造有影響力的行業文化,加強行業自律,推行規範標準,提供誠信優質服務,增強行業的凝聚力、影響力和話語權。事業單位要構建富於創新的院所文化,推進文化和科技結合,提升輿論引導水平,加強文化理論研究,成為系統文化創新的主陣地。聯合社機關要塑造熱誠服務、引領行業的機關文化,深入開展以“堅持主題主線、竭誠服務三農、建設社員之家”為主題的創先爭優活動,牢固樹立為成員社服務、為所屬單位服務、為基層和農民社員服務的意識,提高指導與服務水平,引領系統又好又快發展。
(三)大力推進改革創新,積極發展文化產業。文化既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又直接貢獻經濟成長;既是軟實力,也是硬實力。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促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同發展、同進步。推進供銷合作社文化事業單位改革,創新體制機制,突出公益性質,強化服務功能,增強發展活力。鼓勵有條件的社有企業積極介入文化產業,參與文化創業創意園區建設,加大系統文化資源整合力度,培育一批文化骨幹企業。不斷拓展文化產業領域,繼續辦好報紙、刊物、網站和會展等傳統文化產業,大力發展文化創意、動漫製作、移動多媒體等新興文化產業。推動文化產業與系統內物流、房產物業、酒店旅遊等產業融合發展,增加相關產業文化含量,延伸文化產業鏈,提高附加值。努力提供個性化、大眾化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創造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豐富民眾文化生活。
(四)加強供銷合作社傳統文化的保護和傳承,推進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大對系統傳統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著力實施一批傳統文物、舊址的保護工程,新建和維護供銷合作社文化展覽館、紀念館等設施,打造延安、瑞金、林州、平湖等供銷合作社文化教育基地。加強對歷史資料的普查和保護,收集整理檔案、視頻、圖片等重要歷史文獻資料,建立文化資料庫、圖書館(室)等。辦好《中國供銷合作社年鑑》,發揮其記載歷史、傳承文化的重要作用。深入挖掘“扁擔精神”、“背簍精神”、“南區精神”的內涵及現實價值,不斷豐富新時期供銷合作社精神。加強供銷合作社文化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鑑一切有利於加強供銷合作社文化建設的有益經驗,豐富供銷合作社文化的內容,提升供銷合作社文化的影響力。
(五)深化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提高系統文明水平。以文明單位、文明崗位、青年文明號等為載體,開展靈活多樣、行之有效的活動。倡導愛崗、敬業、誠信、友善等道德規範,形成禮讓寬容、扶貧濟困的人際關係。強化職業指導,支持創新創業,打造團隊精神。加強人文關懷,注重心理疏導,培養奮發進取、理性平和、開放包容的心態。努力繁榮供銷合作社文化創作,創作出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幹部職工和農民社員喜聞樂見的文藝作品,愉悅身心,寓教於樂。組織創作、唱響中國供銷合作社之歌,振奮人心,擴大影響。開展書法、攝影、繪畫、演講等形式多樣的文化活動,陶冶幹部職工情操,形成積極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繼續做好系統先進集體、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組織開展“感動供銷合作社”人物評選活動,形成弘揚先進,學習先進,比學趕超的局面。
(六)搭建文化服務平台,推進新農村文化建設。供銷合作社要著力拓展為農服務領域,加強農村文化服務,推進城鄉文化一體化發展。利用供銷合作社遍布鄉村的網點、設施優勢,在為農民提供農資、日用消費品銷售和農產品、再生資源收購等經濟服務的同時,搭建文化服務平台,積極提供文化服務。參與農村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同相關地區、部門的協作,聯合建設文化站、農家書屋、文化大院,為黨員遠程教育、電影放映、文娛演出等提供場所,為文化下鄉進村提供載體和渠道。積極參與開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科教文體法律衛生“四進社區”等活動,為農民社員提供內容健康、豐富多彩、寓教於樂、形式多樣的文化服務。傳播科學知識,抵制封建迷信,倡導移風易俗,推進農村鄉風文明建設。大力開拓農村文化產品市場,發展文化產品連鎖經營,有條件的供銷合作社要積極恢復圖書等傳統經營業務,為農民社員和青少年提供適銷對路、健康有益的文化產品,提高文化消費水平。
(七)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提升供銷合作社的形象和影響。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牢牢把握正確導向,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壯大主流輿論,提高輿論引導的及時性、權威性和影響力。充分利用系統內外報紙、雜誌、廣播、電視及網路等各種媒體,逐步構建起統籌協調、功能互補、覆蓋廣泛、富有效率的宣傳格局。要進一步擴大《中華合作時報》的覆蓋面,不僅要覆蓋系統,也要給黨委、政府有關領導和部門贈閱、訂閱。進一步做好網路宣傳,辦好總社、省級社網站,充實最佳化宣傳信息,把網路宣傳覆蓋到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通達社情民意。進一步爭取主流媒體加大對供銷合作社的宣傳,擴大供銷合作社的影響。要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大力宣傳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中的新成效、新經驗,大力宣傳供銷合作社服務城鄉中湧現出來的典型事跡、感人精神,大力宣傳供銷合作社創造物質財富的同時所創造的精神財富,不斷提升供銷合作社的社會形象。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進一步推進社風行風的好轉。通過組建校園合作社、社區消費合作社向青年學生和社區居民宣傳合作社理念,擴大合作社影響。大力推廣“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提升供銷合作社形象。
(八)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廣大幹部職工和農民社員素質。堅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和引導幹部職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方法論。深入開展形勢教育、國情教育、傳統教育、改革開放教育,增強推進供銷合作社科學發展、加快發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文化建設納入幹部職工培訓計畫和系統各級培訓學校教學體系,在系統職業院校開設合作社文化教育課程。積極開展各類專題培訓,加強文化理論學習和文化問題研究,提高廣大職工的文化素養,使廣大幹部成為文化建設的行家裡手。開展反腐倡廉教育,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加強法制教育,增強法治意識,提高法律素質。通過紮實有效的教育和培訓,增強廣大幹部職工敢於擔當、敢抓敢管的工作責任,發揚雷厲風行、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風,弘揚艱苦奮鬥、勤儉辦社的優良傳統,摒棄慵懶散,提振精氣神,推進供銷合作事業不斷向前發展。要採取各種行之有效措施,加強對農民經紀人、農村能人和農民社員的培訓,努力提升他們的文化、科技和思想素質。
(九)培育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增強加強供銷合作社文化建設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一個行業,沒有文化的大發展大繁榮,就沒有整個行業的大發展大繁榮。歷經幾十年發展的供銷合作社文化,堅持為農服務宗旨,遵循合作社原則,在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中發揮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所確立的宗旨、理念、精神具有強大的生命力,是經得住時間和實踐考驗的先進文化。要從理論和實踐的高度深刻認識供銷合作社文化的價值,堅信供銷合作社文化的生命力、凝聚力、創造力,增強作為供銷合作社人的自豪感和加強供銷合作社文化建設的使命感,培養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要科學把握供銷合作社文化發展規律,大力增強供銷合作社的文化優勢,著力構築供銷合作社文化高地,為供銷合作社科學發展、加快發展提供重要支撐,在激烈的競爭中贏得主動,樹立形象,爭得地位。
四、加強對供銷合作社文化建設的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供銷合作社和各單位要切實擔負起文化建設的政治責任,把文化建設納入供銷合作社發展總體規劃,擺上重要工作位置,與經濟發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組織實施、一同督促檢查。要制定文化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有序推進文化建設。把文化建設納入系統綜合業績考核體系,作為衡量各級聯合社和領導幹部工作業績的重要依據。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選好配強系統文化單位領導班子。積極引進高素質文化人才,壯大基層文化人才隊伍,最佳化結構,提升能力。
(二)健全工作機制。要建立健全總社統一領導、系統相互配合、職能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職工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文化建設強大合力。
(三)加大支持力度。爭取財政部門支持,將文化建設經費列入年度預算。加強溝通協調,爭取有關部門文化建設資金支持。有條件的供銷合作社要建立文化建設專項資金。各級供銷合作社用於文化建設的投入要逐年增長。要根據文化建設規劃,在系統經營服務網點、設施中劃列文化服務、展示、宣傳的區域。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通過資助項目、贊助活動、開辦實體、提供設施等形式參與供銷合作社文化建設。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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