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蘭州海關

1989年9月28日,蘭州海關開關,正式對外辦理海關業務。 十四、負責本關的業務整合工作。 二十、負責本關關務公開工作,指導全關關務公開工作。

歷史沿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蘭州海關(以下簡稱蘭州海關),位於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銀安路9號。關區為甘肅省全境,總面積45.37萬平方公里。地處中國西北部,黃河上游,地域呈西北―東南向延伸帶狀,海拔多在1000米以上。地形以山地和高原為主,僅北山山地與祁連山山地之間為狹長河西走廊,是通往西域的交通咽喉,歷來為“絲綢之路”的重要通道和軍事要地。
甘肅對外貿易活動歷史悠久,“絲綢之路”就是一條以絲綢貿易聞名的國際商路,這條商道從東到西貫穿甘肅全境。
自漢開始,為保證絲綢貿易暢通與安寧,漢武帝在金城縣(今蘭州)設定金城關,從這裡渡過黃河後,西北取道永登可達河西走廊,直抵西域。在河西走廊先後設立武威、酒泉、張掖、敦煌4郡,實行軍屯、民墾開發河西。並設玉門關、陽關作為“絲綢之路”河西道往西域的南北兩道口岸,除起軍事要塞作用外,對進出境商旅進行稽查。由商旅所經之地的都護府及下屬官吏負責,具有現代海關部分管理職能,這種管理模式一直延續至隋唐以後。
古“絲綢之路”貿易最初以官方使貢方式進行,稱“貢賜貿易”,後由官方擴大到民間,出現“互市貿易”及“絹馬貿易”。
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原多故,甘肅割據政權蜂起,以河西走廊為中心,出現前涼、後涼、南涼、北涼、西涼等“五涼”政權,承擔溝通中原圖5-14-1 漢唐時期“絲綢 與西域“居間”角色,涼、甘、肅、沙4州成為之路”商埠重鎮古關遺址 中西貿易物資集散地。
隋、唐時期,位於河西走廊中部的張掖,成為中西商業交易中心。隋大業五年(609年),隋煬帝親臨張掖會見27國使臣與商賈,向西域諸國宣傳並發展貿易往來。“絲綢之路” 進一步暢通,也促進中原一帶貿易市場的興盛繁榮,如關中歧州(今陝西鳳翔)、西京長安、東都洛陽等。
唐貞觀(627年~649年)年間,在河西走廊分設涼、甘、肅、瓜、沙5州,隨著絲路貿易的發展,河西地區人丁興旺。沿路許多商鎮、軍屯發達。天寶八年(749年),唐王朝從河西收購糧食多達37萬餘石,占全國總數的32%還多。
唐代是絲路暢通,貿易繁榮的全盛時期。西方諸多國家與唐王朝通過絲路貿易建立起極密切的政治、經濟和文化關係。西域驢、騾、駱駝和葡萄、核桃、石榴、苜蓿、胡椒等奇獸異草傳到中國,中國絲綢、瓷器、鑿井術、冶金術、印刷術等傳入西域。通過絲路與中國建立貿易關係的西域國家近30個,促進中國封建經濟發展。
五代兩宋時期,吐蕃興起於河西,絲路有所阻塞。後有党項族在今寧夏、河西及甘肅中部建立西夏政權。貢使貿易是宋和西夏統治階層增加收入的一種貿易方式,它通過傳統貢使貿易形式進行對外社會交往和商品交換。西夏還仿效宋對榷場的管理制度,通過邊關管理和轉口貿易,西夏與西部一些地區以及中原地區保持十分密切的經濟往來。北宋元豐六年(1083年),蘭州因遭西夏侵擾,朝廷下令禁止邊民與西夏互市,中斷邊境貿易往來。
宋代以後,由於政治中心東移和海上交通日漸發展,“絲綢之路”的地位逐漸式微。
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邊貿經濟又趨活躍,僅河州一地積茶30餘萬斤,得馬1萬匹。
清代沿襲明制,設西寧、洮州、河州、蘭州、莊浪5處茶馬司,5司共配茶引2.73萬道。茶商領到茶引後,即往產地採購發運茶葉,回到甘肅後與茶馬司各半分成。
19世紀初,中俄貿易逐步發展。為有效管理俄商通商內地,在肅州(今酒泉)設立嘉峪關稅關。民國15年(1926年)年6月,又設敦煌稅務分局,明確“暫先試辦,如有成績,再遴員專司其事” 。規定“凡西來洋貨在關外銷售者,準在敦煌完納稅款。尚有偷漏,即行依章罰辦” 。
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為遏制走私、維持戰時經濟秩序,成立甘寧綏貨運稽查處。民國30年(1941年)12月25日,國民政府中央財政部關務署將“甘寧綏貨運稽查處”改為“蘭州關稅務司公署”(以下簡稱蘭州關),主要職責是徵收戰時消費稅。民國31年(1942年)1月10日正式辦公簽證,並接收原“甘寧綏貨運稽查處”所轄10餘處分卡。民國33年(1944年)1月,國民政府中央財政部下令統一分支關稱謂,甘肅酒泉、張掖、武威、河口、張家川、岷縣、徽縣、碧口、天水、固原、平涼、蘭州市東崗鎮及寧夏等13處為蘭州關所屬支關。蘭州市設立公路車站、黃河橋、西稍門、郵局、飛機場等5處支所。青海省西寧市設立西寧分卡。由於地方勢力阻攔與乾撓,西寧分卡設立不久便撤銷。綏遠分關關區設陝壩、五原、大井、普克提等4個分卡,後又統一改為分所。民國34年(1945年)8月,隨著抗日戰爭勝利,國民政府實行復員工作,決定裁撤蘭州關。但由於海關財產不能一時處理完畢,海關員工無法儘快復員等原因,蘭州關的裁撤工作一直延後到民國35年(1946年)6月初才告結束。
新中國誕生後,在高度集中統一的外貿體制下,甘肅主要根據中央人民政府部署和各專業總公司需求,調撥當地出口商品給指定的天津、廣州、上海等口岸,經口岸海關辦理通關出口業務。甘肅未設立海關機構。
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政策,東南沿海地區外向型經濟得到快速發展,東、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的差距拉大。1980年,甘肅省獲得地方自營進出口權,進出口貿易得到較快發展。從1985年8月起,甘肅、青海、寧夏3省區海關業務由西安海關管轄。1986年6月,西安海關設立駐蘭州監管組,辦理甘肅省的海關業務。為支持甘肅、寧夏、青海發展,1989年7月,國務院批准同意設立蘭州海關,副廳(局)級,直屬海關總署。關區範圍為甘肅、青海、寧夏3省區。
1989年9月28日,蘭州海關開關,正式對外辦理海關業務。西安海關駐蘭州監管組撤銷。
隨著寧夏、青海省對外開放的發展,1997年10月26日和1998年10月8日,銀川海關西寧海關分別獨立建關,蘭州海關關區範圍僅限甘肅省全境。
從1989年9月至銀川海關、西寧海關成立期間,甘肅、青海、寧夏進出口貨物一般在蘭州海關及蘭州海關派駐青海監管組或銀川辦事處辦理。但由於報關單位報關習慣以及費用成本核算等原因,大部分貨物仍然在口岸海關報關進出。至2005年底,甘肅省進出口貨物在蘭州海關報關只占33.7%。2006年,海關總署實施區域通關改革後,才使一直在口岸清關的進出口貨物逐步轉至蘭州海關報關。2008年底,甘肅省進出口貨物在蘭州海關報關已達51.6%。
1999年,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蘭州海關獲得空前發展機遇,組織機構、人員隊伍、業務工作和監管手段等,都進入全面、快速發展歷史時期。2006年9月,國務院批准蘭州海關升格為正廳(局)級海關。
蘭州海關屬內陸海關,監管業務以轉關運輸貨物為主。主要通過鐵路、汽車、航空運輸方式,從天津、青島、連雲港、上海、深圳、阿拉山口、二連、首都機場、鹹陽機場等16個口岸轉關進出口貨物。關區有馬鬃山邊境口岸、中川機場2個一類口岸,蘭州北站1個二類口岸,進出口業務集中在國有大中型企業。國有大中型企業占關區進出口貨物總量的95%稅收占總量的98 %。企業分布呈現“點多、線長、面廣”的特點。進出口貨物主要有礦產品及其製品、機電設備、科教醫療器械、農產品等。加工貿易品種單一,多屬“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商品。主要進口商品有氧化鋁、銅精礦、鎳原料、鈷原料、積體電路晶片等;主要出口商品為鋁錠、銅、鎳、鈷、積體電路等。
1989年9月蘭州海關開關至年底的3個月,監管進出口貨物1044噸,貨值523萬美元。1990年,監管進出口貨物2.07萬噸,貨值6236萬美元。2008年,監管進出口貨物138.4萬噸,貨值31.2億美元。1989年~2008年,累計監管進出口貨物702.6萬噸,平均年增速24.3%。貨值111.4億美元,平均年增速26.3%。徵收關稅及其他稅費83.4億元,平均年增速25.1%。驗放進出境旅客5.98萬人次,減免稅款43.6億元。查獲走私違規案件73起,案值11.55億元,累計上交罰沒收入1.25億元。經過19年發展,海關機構、隊伍不斷壯大。1989年9月剛成立時僅下設1處(業務處)、1室(辦公室),幹部職工32人。到2008年底,發展到下設有1個副廳(局)級機構、9個處級機構、1個隸屬海關(正處級)機構。在職幹部職工164人,離退休幹部職工11人。

機構職能

辦公室

辦公室是蘭州海關的綜合協調部門,在主管關長領導下開展工作,下設秘書科、機要科、宣傳科、政研科和法規室。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協助關領導協調本關各部門之間、本關與其他單位之間的工作。
二、負責草擬年度工作計畫、總結、綜合性請示、報告及領導講話稿;負責審核以蘭州海關名義上報下發的各類文稿。
三、負責指導、協調政務信息化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網、紅機網、入口網站的管理與套用。
四、負責推動重大業務改革的調研,提出貫徹海關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具體意見、措施,及時向領導提供決策方案和意見。
五、負責關務會、關長辦公會和綜合性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並檢查、督促會議事項的貫徹執行。
六、負責本關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指導各部門不斷提高公文質量和檔案管理水平。
七、管理蘭州海關行政印章,統一審核刻制有蘭州海關字樣的業務印章。
八、負責編髮信息,指導全關信息工作。
九、負責本關新聞報導,指導全關新聞宣傳工作。
十、督促、檢查各部門對會議精神、決議、領導批示、指示、文電要求等事項的貫徹執行情況。
十一、負責本關口岸建設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幹部值班及節假日值班安排工作,並組織對值班工作的檢查落實。
十三、負責緊急突發事件的安排及處置工作。
十四、負責本關的業務整合工作。
十五、組織海關政策理論研究,指導全關開展政研工作。
十六、負責海關法規、報紙書刊的統計征訂和分發工作。
十七、負責處理、接待人民來信來訪,檢查、督促各部門的信訪工作。
十八、負責因公來訪人員的接待協調工作。
十九、負責統一安排關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參加社會公務活動,管理上繳的禮品。
二十、負責本關關務公開工作,指導全關關務公開工作。
二十一、檢查海關法規貫徹執行情況,負責關區法制工作。
二十二、負責開具蘭州海關介紹信和對外聯絡工作。
二十三、負責本關外事工作。
二十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點:蘭州市安寧區銀安路9號

審單技術處

審單技術處是蘭州海關審單業務和計算機信息技術的職能管理部門,在主管關長領導下開展工作,下設審單中心、技術科。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開展電子審單、專業化集中審單和報關單的分類集中覆核工作,管理和指導本關區各業務現場接單審核及稅費徵收工作。
二、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與申報管理、審單作業、接單審核、出證管理等相關的規章制度的實施,組織研究或制定具體操作規程。
三、負責審單作業的通道管理及維護,組織開展對審單作業、現場接單審核和稅費徵收工作的績效分析評估,並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措施。
四、負責審單作業、現場接單審核和稅費徵收過程中疑難問題專業認定以及職能部門監控聯繫事項的集中提交、分發處理與反饋管理,並根據職能部門的專業認定決定進行處置。
五、負責開展審單作業過程中的風險分析及審單作業流程、報關單數據的監控分析,並按照規定要求提出處置意見。
六、負責審單作業中刪改單、滯報金減免、非政策性退稅、補稅及擔保等特殊事務的管理和諮詢。
七、負責參與涉及H2000審單作業系統的修改、測試、運行維護及崗位授權維護、審單參數、全局變數表的維護和應急處理。
八、負責有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九、研究制定並實施本關區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及技術管理規章制度。
十、負責總署配發的信息化管理系統、跨部門聯網項目的運行管理、技術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關區計算機系統及內、外部網路和通信系統建設及日常運行管理。
十二、負責關區內科技開發項目的立項、論證、開發和套用管理工作,並負責技術工程的論證和實施。
十三、負責關區科技經費的申請及使用管理。
十四、組織關區技術交流和培訓等工作。
十五、承擔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蘭州分中心的工作。
十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點:蘭州市安寧區銀安路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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