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解讀》是2012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信春鷹、黃薇。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解讀(權威讀本)》是為了配合對精神衛生法的學習、宣傳而編寫。《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解讀(權威讀本)》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同志擔任主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副主任黃薇同志擔任副主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直接參加立法工作的同志參加撰稿。

目錄

導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調整範圍】
第三條 【精神衛生工作的方針、原則】
第四條 【精神障礙患者權益保護】
第五條 【尊重、理解、關愛精神障礙患者】
第六條 【精神衛生工作管理機制】
第七條 【各級政府的工作職責】
第八條 【有關部門的工作職責】
第九條 【監護人的職責】
第十條 【社會團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的職責】
第十一條 【人才培養、科技研究和國際交流與合作】
第十二條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和表彰獎勵】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進和精神障礙預防
第十三條 【各級政府的預防職責】
第十四條 【心理援助】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的預防義務】
第十六條 【學校的預防義務】
第十七條 【醫務人員開展心理健康指導】
第十八條 【監獄等場所的預防義務】
第十九條 【有關部門進行督促和指導】
第二十條 【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的預防職責】
第二十一條 【家庭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公益性宣傳】
第二十三條 【心理諮詢】
第二十四條 【監測網路與工作信息共享機制】
第三章 精神障礙的診斷和治療
第二十五條 【開展診療活動的條件】
第二十六條 【診療活動應遵循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 【精神障礙診斷的依據】
第二十八條 【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送診】
第二十九條 【精神障礙的診斷】
第三十條 【精神障礙患者住院治療的原則】
第三十一條 【有傷害自身行為或危險的精神障礙患者的治療】
第三十二條 【再次診斷和鑑定】
第三十三條 【鑑定人面見患者及鑑定人迴避】
第三十四條 【鑑定的基本要求】
第三十五條 【住院治療】
第三十六條 【辦理住院手續】
第三十七條 【醫療機構告知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 【創造安全適宜的環境】
第三十九條 【治療方案及告知】
第四十條 【保護性醫療措施】
……
第四章 精神障礙的康復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附錄一
附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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