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機械工業部

第二機械工業部,1952年成立,主管:兵器、坦克、航空工業。 第三機械工業部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機械工業部(1958年-1982年),主管:核工業和核武器。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機械工業部。

第二機械工業部,1952年成立,主管:兵器、坦克、航空工業。1958年2月,第一機械工業部、第二機械工業部和電機製造工業部合併為第一機械工業部。第三機械工業部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機械工業部(1958年-1982年),主管:核工業和核武器。1982年,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工業部。
2.成立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機械工業部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於1952年8月7日設定的一個部門。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機械工業部。該部是分拆中央人民政府重工業部的職能而設立的。按照相關規定,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機械工業部在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的指導下展開工作。部長趙爾陸(1952年8月—195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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