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自2008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已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要求、公開的主體、主動公開的範圍、依申請公開制度不予公開的範圍、公開的方式和程式以及監督保障措施等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制定,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對實現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大意義,對建設公開透明的政府,保障公眾知情權、監督權方面已經並將繼續產生深刻影響。
為方便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廣大人民民眾準確領會和把握《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各項制度和精神實質,由國務院法制辦曹康泰主任、張穹副主任,國務院法制辦工交商事法制司趙曉光司長、郭啟文副司長,以及參加《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具體起草、審查工作的同志,共同編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讀本》一書。該書於2007年8月正式出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讀本》出版已逾兩年,《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施行亦已逾一年。為幫助讀者了解《條例》施行一年多來的有關情況,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有關內容,原編者對該《讀本》進行了系統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讀本(修訂版)》在第一版的基礎上新增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一周年工作情況報告及部分地方和部門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等。內容更加全面系統,更具有實用價值。
圖書目錄
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建沒公開透明廉潔高效政府(代序)
第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問題答中國政府網問
第二部 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釋義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公開的範圍
第三章 公開的方式和程式
第四章 監督與保障
第五章 附則
第三部分 相關檔案、法律、行政法規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全國鄉鎮政權機關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通知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第四部分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一周年工作情況
國務院辦公廳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主要起草人莫於川評述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一年評說
第五部分 地方和部門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重慶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河南省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法務部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公安部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第六部分 國外有關立法彙編
美國聯邦信息自由法(美國法典第552節)
日本行政機關擁有信息公開法
韓國公共機關信息公開法
泰國官方信息法
挪威信息自由法
羅馬尼亞自由獲取公共利益信息法
附錄1:2008年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等公布情況
附錄2:2003年-2007年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發布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