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組織審計國務院主管部門、省級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國務院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組織審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預算執行情況和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指導地方審計機關社會保障審計業務;承辦審計署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處室
一處、二處、三處。現任領導
司長:陳太輝副司長:李冬生 和傑
副司級審計員:曾黎
職責組織審計國務院主管部門、省級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國務院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組織審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預算執行情況和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指導地方審計機關社會保障審計業務;承辦審計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司長:陳太輝副司長:李冬生 副司級審計員:曾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