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幹部路線、方針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委幹部培養、選拔、任用、監督、管理的制度與政策措施;負責人才資源開發利用與配置工作。(二)根據黨組管理的幹部職務名稱表,負責機關各司局和委直屬、聯繫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隊伍、後備幹部隊伍以及駐外幹部隊伍的建設。
(三)負責機關及委直屬、聯繫單位委管幹部的調配、考核、任免、培養、監督、獎懲和退休審批等工作以及委備案幹部的審核。
(四)負責完善我委國家公務員管理制度,制定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巨觀調控要求的公務員隊伍建設的規章制度,負責公務員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委直屬、聯繫單位幹部管理與隊伍建設的目標、原則與措施;負責全委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委幹部隊伍素質和能力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專業技術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幹部培訓工作的巨觀管理,指導機關和委屬單位的幹部培訓工作。
(六)負責機關及委直屬、聯繫單位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年報統計、勞動工資與保險福利等;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辦理因公出國政審和因私出境人員審批。
(七)承辦委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