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調水系統節能控制裝置技術規範

5.4.1.2 5.4.1.3 5.4.3.2

GB/T 26759—2011 《中央空調水系統節能控制裝置技術規範》 
本標準由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節能技術與信息分會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貴州匯通華城樓宇科技有限公司、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貴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深圳市匯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市建築設計院、中國建筑西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華森建築與工程設計顧問有限公司、深圳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解放軍後勤工程學院建築設計研究院、上海裕生智慧型節能設備有限公司、華南理工大學、廣西華藍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天圳自動化技術有限公司、貴州省建築設計研究院中國建筑西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築設計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玉街、蔡小兵、成建宏、王虹、郭林、羅敏、柏子平、李蔚、周敏、王紅朝、鄭文國、車輪飛、劉學義、施永權、劉金平、廖瑞海、楊俊、吳國慶、鄧長彬、戎向陽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中央空調水系統節能控制裝置(以下簡稱節能控制裝置)技術要求、基本功能、試驗規範及標誌、包裝、運輸、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於中央空調水系統節能控制裝置的設計、生產、試驗和使用。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標準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標準。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T 3047.1 高度進制為20mm的面板、架和櫃的基本尺寸系列
GB/T 3797 電氣控制設備
GB/T 4205 人機界面(MMI)——操作規則
GB 4208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IEC 60529)
GB 7251.1 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Ⅰ部分:型式試驗和部分型式試驗成套設備(IEC 60439-1)
GB/Z 17625.6 / IEC TR 61000-3-4 電磁兼容 限值 對額定電流大於16A的設備在低壓供電系統中產生的諧波電流的限制
JB/T 3085 電力傳動控制裝置的產品包裝與運輸規程
JGJ 176 公共建築節能改造技術規範

3.術語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中央空調水系統 water system of Central air-conditioning
中央空調系統中以水(包括鹽水、乙二醇等)為介質的冷(熱)量輸送和分配系統,一般包括冷凍水(熱水)系統和冷卻水系統。
3.2
中央空調水系統節能控制裝置 energy-saving control device for water system of Central air-conditioning
套用現代計算機技術、自動控制技術、變頻調速技術、系統集成技術等,對中央空調水系統的運行進行最佳化控制以提高空調系統能源利用效率的一種自動化控制裝置。
3.3
智慧型控制單元 intelligent control unit
安裝於節能控制裝置的控制櫃(箱)中,實現節能控制裝置與被控對象間模擬量或數字量的數據交換、且能獨立控制被控對象的電路功能組合。
3.4
系統節能率 system energy-saving rate
在環境條件相近、運行工況和運行時間相同的情況下,同一空調系統套用節能控制裝置所節約的能耗量與未套用節能控制裝置的能耗量之比的百分數(%)。
4 技術要求

4.1 使用條件

節能控制裝置均為室內安裝,並能在規定的條件下正常工作。

4.1.1 環境溫度和相對濕度

環境溫度為-5℃~+40℃,而且在24h內其平均溫度不超過+35℃。
在最高溫度為+40℃時,相對濕度不應超過50%。在較低溫度時,允許有較大的相對濕度,但無凝露。

4.1.2 污染等級

安裝場所空氣中不得有過量的塵埃、酸、鹽、腐蝕性及爆炸性氣體,也無危害絕緣的氣體和蒸汽。如果沒有其它規定,一般應按GB 7251.1中6.1.2.3規定的污染等級2環境中使用。

4.1.3 海拔

當節能控制裝置安裝場地的海拔不超過1000m時,可按其額定輸出功率使用;當節能控制裝置安裝場地的海拔超過1000m時,需要對節能控制裝置降額使用(以1000m為基準,海拔每超過100m相應降額1%使用)。

4.1.4 安裝條件

節能控制裝置的安裝場所應無劇烈震動或衝擊,並應留有維修空間。對於垂直安裝的設備,安裝傾斜度≤3º。

4.1.5 供電電源

應符合以下規定:
a) 交流電壓偏差範圍不超過輸入額定電壓的±10%,短時(0.5s以內)電壓波動範圍為輸入額定電壓的-15%~+10%;
b) 交流電源頻率波動不超過額定頻率的±2%;
c) 電壓的相對諧波分量不超過10%。

4.2 一般要求

4.2.1 元、器件

節能控制裝置所用的元、器件,應符合相關的標準。製造商應儘可能採用標準元、器件。所有元、器件的選用應符合設計要求。

4.2.2 控制單元

節能控制裝置中所用的控制單元,應符合GB/T 3797規定的要求。

4.2.3 操作機構

節能控制裝置應有操作機構,操作機構的運動方向應符合GB/T 4205的規定,開關或按鈕應設在操作者易於發現和操作的位置。

4.2.4 人機接口

節能控制裝置的人機接口宜採用計算機顯示和輸入操作的方式,並提供全中文(英文備選)的軟體界面,以及直觀的圖形和圖表,使操作人員易懂、易學、易用。

4.3 技術性能

4.3.1 輸出頻率調節範圍

節能控制裝置輸出電壓和電流的頻率值應能調節,頻率調節範圍由節能控制裝置製造商產品技術檔案規定。

4.3.2 輸出額定容量

在額定輸出頻率和額定輸出電流下工作時,節能控制裝置輸出容量應不小於額定輸出容量。

4.3.3 過載能力

節能控制裝置在額定輸出電流下連續工作時,允許施加非周期性過載。過載能力為在110%的額定輸出電流下持續時間不小於60s。

4.4 控制櫃(箱)的要求

4.4.1 櫃(箱)體

4.4.1.1 機櫃的外形尺寸按GB/T 3047.1的規定。
4.4.1.2 櫃(箱)體的防護按GB/T 4208的規定。櫃(箱)體的外殼防護等級應在產品技術檔案中作出明確規定,一般不得低於IP20。
4.4.1.3 櫃(箱)體的結構應牢固,應能承受運輸和正常使用條件下可能遇到的機械、電氣、熱應力以及潮濕等影響。
4.4.1.4 所有黑色金屬件應有可靠的防護層,各緊固處應有防松措施。
4.4.1.5 機櫃表面應平整無凹凸現象,塗層美觀,顏色均勻,不得有起泡、裂紋和流痕等現象。
4.4.1.6 機櫃(箱)的門應能在不小於90º的角度內靈活啟閉。
4.4.1.7 機櫃頂部應加裝吊環或吊鉤等,以便吊運。

4.4.2 抽屜和外掛程式

4.4.2.1 抽屜和外掛程式應能方便地抽出,所有接、插點均應保證電氣接觸可靠。
4.4.2.2 抽屜和外掛程式應使用剛度好的導軌支撐,以保證接插準確且能在各種所需位置上固定牢靠。必要時,在各種位置上應裝設機械鎖緊機構。
4.4.2.3 需要更換的抽屜和外掛程式應具有互換性。
4.4.2.4 不同功能的抽屜和外掛程式,應有明確的符號加以區分,以免插錯。必要時應有防誤插措施。
4.4.2.5 印製板、外掛程式等部件,在焊接完成後,不應有脫焊、虛焊、元件鬆脫等現象。

4.4.3 元、器件安裝

4.4.3.1 元、器件應按其說明書規定的使用條件、飛弧距離、隔弧板的移動距離等進行安裝。
4.4.3.2 載流部件之間的連線應保證有足夠的和持久的接觸壓力。
4.4.3.3 操作器件應安裝在操作者易於操作的位置。

4.4.4 布線

4.4.4.1 線纜連線方式可以採用壓接、繞接、焊接或插接,並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a) 所有接線點的連線必須牢固。通常,一個端子上只能連線一根導線,將兩根或多根導線連線到一個端子上只有在端子是為此用途而設計的情況下才允許。
b) 連線在覆板或門上的電器元件和測量儀器上的導線,應使覆板和門的移動不會對導線產生任何機械損傷。
c) 線纜的端部應標出編號,編號應清晰、牢固、完整、不褪色。
4.4.4.2 主電路母線與絕緣導線如果用顏色作為標記,宜按表1執行。
表1 主電路母線與絕緣導線顏色標記

電路類型 相序 顏色標記
交流 L1相 黃色
L2相 綠色
L3相 紅色
中性線 淡藍色
保護接地線 黃和綠雙色交替標註
直流 正極 棕色 ​

負極
藍色
接地中性線 淡藍色
4.4.4.3 主電路的相序排列,以設備正視方向為準,可參照表2的規定。
表2 主電路的相序排列
相序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前後排列
L1相 左方 上方 遠方
L2相 中間 中間 中間
L3相 右方 下方 近方
正極 左方 上方 遠方
負極 右方 下方 近方
中性線(接地中性線) 最右方 最下方 最近方
4.4.5 冷卻

機櫃(箱)可以採用自然冷卻或強迫風冷。為保證正常的冷卻,需要在安裝場所採取特別措施時,製造商應提供必要的資料(包括散熱量)。採用空氣自然冷卻時,散熱器周圍應留有足夠的空間,以保證元、器件所需要的冷卻條件。

4.4.6 溫升

機櫃內部各部件的溫升用熱電偶法或其它校驗過的等效方法測量,不應超過表3的規定。連線到發熱件如變頻器、管形電阻、板形電阻等的導線,應從下方或側方引出,並需剝去適當長度的絕緣層,換套耐熱瓷珠,使導線的絕緣端部耐高溫性能提高。
表3 機櫃內部各部件的溫升

機櫃內的部件 材料與被除數覆層 溫升(K)
電氣元、器件 —— 符合元、器件的各自標準
連線於一般低壓電器的母線連線處的母線 紫銅、無被覆層
紫銅、搪錫
紫銅、鍍銀
鋁、超音波搪錫
60
65
70
55
與半導體器件相接的塑膠絕緣導線或橡皮絕緣導線 —— 45
可接近的外殼和覆板 金屬表面
絕緣表面
30
40
手動操作器件 金屬
絕緣材料
15
25
用於連線外部絕緣導線的端子 —— 70
分散排列的插頭與插座 —— 由組成元、器件的溫升極限而定
注1:除非另有規定,那些可以接觸但在正常情況下不需要觸及的外殼和覆板,允許其溫升提高10K。
注2:那些只有在機櫃打開後才能接觸到的操作部件,由於不經常操作,允許有比較高的溫升。
4.4.7 電氣間隙與爬電距離

控制櫃(箱)中各帶電電路之間以及帶電零部件與導電零部件或接地零部件之間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符合以下規定:
a) 單相電源電路在空氣中的最小電氣間隙≥3mm;
b) 三相電源電路在空氣中的最小電氣間隙≥8mm;
c) 單相電源電路爬電距離的最小值≥4mm;
d) 三相電源電路爬電距離的最小值≥14mm。

4.4.8 絕緣電阻與介電性能

4.4.8.1 絕緣電阻
控制櫃(箱)中帶電迴路之間,以及帶電迴路與裸露導電部件之間,套用相應絕緣電壓等級(至少500V)的絕緣測量儀器進行絕緣測量。測得的絕緣電阻按額定電壓至少為1000Ω/V。
4.4.8.2 衝擊耐受電壓
控制櫃(箱)的衝擊耐受電壓應符合GB/T 3797的規定。
4.4.8.3 工頻耐受電壓
控制櫃(箱)的工頻耐受電壓應符合GB/T 3797的規定。

4.4.9 電氣保護

4.4.9.1 防直接電擊保護
應採取保護措施防止意外觸及電壓超過50V的帶電部件。對於裝在控制櫃(箱)內的電器元件,可採取以下一種或幾種措施:
a) 對帶電部件應具有相應的防護措施,避免開門後人體意外地觸及帶電部件。
b) 切斷電路時,電荷能量大於0.1J的電容器應具有放電迴路。在有可能產生電擊的電容器上應有警示標誌。
c) 鏇鈕和操作手柄等部件應安全可靠地同已連線到保護電路上的部件進行電氣連線。
4.4.9.2 接地故障保護
接地故障保護的設定應防止人身間接電擊以及電氣火災、線路損壞等事故。
4.4.9.3 短路保護
當輸出端發生相間短路時,應保證控制櫃(箱)及其部件的熱穩定和機械穩定。必要時,應能發出相應的報警及聯動信號。短路消除後,不用更換任何元件,控制櫃(箱)應能重新正常工作。
4.4.9.4 過載保護
當被控對象不允許過載運行時,控制櫃(箱)應有過載保護。
4.4.9.5 斷相保護
當節能控制裝置三相輸入電源斷相時,控制櫃(箱)應有斷相保護。
4.4.9.6 安全接地保護
控制櫃(箱)的金屬殼體上,應有專用保護接地端子,連線接地線的螺栓和接地端子不能用作其它用途。當保護線(PE線)所用材質與相線相同時,PE線最小截面應符合表4的規定。
表4 與控制櫃(箱)接地點連線的保護導線截面

相線芯線截面積S(mm) 接地保護導體(PE線)的最小截面積(mm)
S≤16 S
16<S≤35 16
S>35 S/2
4.4.9.7 雷擊電磁脈衝防護
控制櫃(箱)引至室外的電源線或信號線,應採取防雷擊電磁脈衝措施。4.4.10 控制電路

控制電路的設計應做到在各種情況下(即使操作錯誤)確保人身安全。當電器故障或操作錯誤時,不應使被控設備受到損壞。
對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設備損壞的情況,應設定聯鎖控制功能,使事故立即停止或採取其它應急措施。

4.4.11 噪聲

在正常工作時所產生的噪聲,用聲級計測量應不大於70dB(A)。
註:對於不需要經常操作、監視的設備,經製造商和用戶協定,其噪聲值可以高於上述值。

4.5 電磁兼容性

4.5.1 低頻干擾

節能控制裝置在下述擾動條件下,應能正常工作:
a) 交流電壓波動為額定電壓的±10%;短時(0.5s內)電壓波動為額定電壓的-15%~+10%;
b) 交流電源頻率波動為額定頻率的±2%。

4.5.2 高頻干擾

節能控制裝置在表5所示的高頻干擾項目中,工作特性不應有明顯變化和誤動作。
表5 節能控制裝置的高頻干擾要求

干擾項目 要求 結果判定
浪涌1.2/50μs ~ 8/20μs 線對線1kV;線對地2kV 工作特性不應有明顯變化和誤動作,對不會造成危害的設備允許工作特性有變化,但應能自行恢復。
快速瞬變電脈衝群 電源端2kV;信號和控制端1kV
射頻電磁場 10 V/m
靜電放電 空氣放電8kV或接觸放電6kV
4.5.3 電磁干擾發射

節能控制裝置的設計應使其發射的傳導或輻射無線電頻率干擾,不對電網和環境造成污染而干擾其它設備。表6給出了節能控制裝置允許發射的傳導擾動電壓極限值。表7給出了節能控制裝置允許發射的電磁輻射干擾極限值。
表6 節能控制裝置允許發射的傳導擾動電壓極限值

頻帶(MHz) 準峰值 dB(μV) 平均值 dB(μV)
0.15≤f<0.5
0.5≤f<5.0
5.0≤f<30.0
79
73
73
66
60
60
表7 節能控制裝置允許發射的電磁輻射干擾極限值
頻帶(MHz) 電場強度分量 dB(μV/m) 測量距離(m)
30≤f<230
230≤f<1000
30
37
30

4.6 諧波污染

節能控制裝置所使用變頻器的諧波電流發射值應符合GB/Z 17625.6的有關規定。

4.7 系統節能率

系統節能率應在具體的工程項目套用中現場測試確定,測試方法可參見附錄A。
5 基本功能

5.1 組態功能

節能控制裝置的控制軟體宜能根據中央空調系統設備(冷熱源主機、冷凍水泵、熱水泵、冷卻水泵、冷卻塔、電動閥門等)的配置,以組態方式靈活添加或修改受控設備對象,並設定其屬性,確保控制系統的通用性和可擴展性。

5.2 控制功能

5.2.1 節能控制

節能控制裝置提供以下功能,對中央空調水系統進行節能控制:
a) 冷凍水(熱水)變流量運行控制。節能控制裝置應能根據空調負荷的變化動態調整冷凍水(熱水)流量,保持冷凍水(熱水)系統始終處於經濟運行狀態。
b) 冷卻水變流量運行控制。節能控制裝置應能動態調整冷卻水流量,使製冷主機能耗和冷卻水輸送能耗之和最低,保持製冷系統始終處於經濟運行狀態。
c) 冷(熱)量動態分配控制。節能控制裝置宜具有冷(熱)量動態分配控制功能,能夠通過對冷凍水(熱水)各個環路負荷的實時檢測,動態分配和控制各個環路的冷凍水(熱水)流量,使各個環路實現冷(熱)量供需平衡和空調效果均衡。

5.2.2 工作模式

節能控制裝置宜提供供冷工作模式與供熱工作模式,供冷和供熱兩種工作模式可以獨立工作,也可以同時工作,以適應不同中央空調系統使用的需求。

5.2.3 控制模式

在供冷和供熱兩種工作模式下,節能控制裝置均應提供“遠程控制”和“就地控制”兩種控制模式。
5.2.3.1 遠程控制
在遠程控制模式下,至少應提供以下幾種控制功能:
a) 遠程自動控制。節能控制裝置宜提供運用現代控制技術(如模糊控制)構建的控制模型,對中央空調水系統進行節能控制(但不排斥對冷熱源主機也進行控制),以實現中央空調系統的高效節能運行。
遠程自動控制宜包括以下幾種模式,以供不同需求的用戶選用:
1) 自動控制-時序控制。節能控制裝置提供一種基於預設時間表來對設備進行啟停控制和最佳化運行的模式。在此模式下,節能控制裝置自動按照由用戶設定的設備運行時間表對設備進行啟停操作和最佳化運行控制。
2) 自動控制-主機聯動。當冷熱源主機提供控制接口時,節能控制裝置提供一種水系統設備與冷熱源主機進行組合聯動和最佳化運行的控制模式。在此模式下,與冷熱源主機聯動的設備(包括冷凍水泵、熱水泵、冷卻水泵、冷卻塔風機和水閥等)將自動按照設定的順序啟停並自動最佳化運行。
3) 自動控制-主機群控。當冷熱源主機提供控制接口時,節能控制裝置提供一種既滿足當前空調負荷需求又使主機維持高效運行的控制方式。在有多台冷熱源主機並聯運行的情況下,應能實現主機運行台數的最佳化控制,使主機儘可能在高效狀態下運行。
b) 遠程手動控制。由操作人員按照自己的運行經驗或管理要求在節能控制裝置的上位機(或工作站)上對中央空調系統進行控制,包括啟停控制和運行控制(即運行參數調節),以實現特殊需求或管理節能。
c) 第三方控制。節能控制裝置應提供符合國際標準通信協定的軟體接口,以便實現與第三方控制系統(如建築設備管理系統)之間的通信,必要時,使中央空調系統的運行控制也可由第三方控制系統進行控制。
5.2.3.2 就地控制
就地控制模式一般宜提供以下兩種控制功能:
a) 分散式控制。當節能控制裝置的上位機或通信發生故障時,節能控制裝置自動轉入“分散式控制”運行模式。由各個控制櫃(箱)中的智慧型控制單元套用內置的控制算法獨立控制設備的運行。
b) 手動控制。操作人員可在控制櫃(箱)上進行操作,根據自己的經驗控制設備的運行。

5.3 參數設定功能

5.3.1 運行參數設定

節能控制裝置的控制軟體中應能對系統運行參數值進行設定,包括自動控制時的初始參數設定和遠程手動控制參數設定。

5.3.2 保護參數設定

節能控制裝置的控制軟體中宜能對下列保護參數值進行設定:
a) 冷凍水低流量保護下限值;
b) 冷凍水低溫保護下限值;
c) 冷凍水(熱水)低壓差保護下限值;
d) 冷凍水(熱水)高壓差保護上限值;
e) 冷卻水出水高溫保護上限值;
f) 冷卻水進水低溫保護下限值。

5.4 監測與顯示功能

5.4.1 冷熱源主機的監測

5.4.1.1 主機運行狀態:運行、停止、故障、運行模式。
5.4.1.2 各台主機冷(熱)負荷、能耗。
5.4.1.3 主機冷凍水(熱水)的進出口溫度。
5.4.1.4 主機冷卻水的進出口溫度。

5.4.2 冷凍水(熱水)系統的監測

5.4.2.1 運行狀態監測:水泵及變頻器的運行、停止、故障;節能控制裝置的遠程/就地控制模式。
5.4.2.2 運行參量監測:供回水壓差、供回水溫度、總流量、水泵電機運行頻率、累計運行時間、累計耗電量、累計供冷(熱)量、分時耗電量、分時供冷(熱)量、電動閥閥位等。

5.4.3 冷卻水系統的監測

5.4.3.1 運行狀態監測:水泵及變頻器的運行、停止、故障;節能控制裝置的遠程/就地控制模式。
5.4.3.2 運行參量監測:供回水溫度、室外溫濕度、冷卻水泵電機運行頻率、累計運行時間、累計耗電量、分時耗電量、電動閥閥位等。

5.4.4 冷卻塔的監測

5.4.4.1 運行狀態監測:風機及變頻器的運行、停止、故障;節能控制裝置的遠程/就地控制模式。
5.4.4.2 運行參量監測:冷卻塔風機電機運行頻率等、累計運行時間、累計耗電量、分時耗電量等。

5.4.5 系統能效比曲線

節能控制裝置應能根據中央空調系統能效比的變化情況正確繪製系統能效比曲線,並能查詢和顯示。

5.4.6 負載曲線

節能控制裝置應能根據各受控設備功率消耗的變化情況正確繪製各設備的負載曲線,並能查詢和顯示。

5.4.7 供冷(熱)量曲線

節能控制裝置應能根據各製冷(採暖)設備及製冷(採暖)系統實際輸出的冷(熱)量正確繪製各製冷(採暖)設備或製冷(採暖)系統的逐時供冷(熱)量曲線,並能查詢和顯示。

5.5 數據處理功能

5.5.1 數據記錄

5.5.1.1 能耗記錄
節能控制裝置應對包括各受控設備(如冷凍水泵、熱水泵、冷卻水泵、冷卻塔風機等)和冷熱源主機在內的能耗進行記錄。
5.5.1.2 操作記錄
節能控制裝置應對操作人員、操作內容、操作行為發生日期和時間等進行記錄。
5.5.1.3 故障記錄
節能控制裝置應對故障發生日期和時間、故障設備及故障類型等進行記錄。
5.5.1.4 基本參數記錄
節能控制裝置應對冷熱源主機進出口溫度及能耗、冷凍水(熱水)流量等進行記錄。

5.5.2 數據的存貯、輸出與刪除

5.5.2.1 數據的存貯
節能控制裝置應對所記錄的數據進行存貯,存貯時間不得少於1年。
5.5.2.2 數據的輸出
節能控制裝置對所記錄的數據應能靈活生成必要的數據報表、曲線,提供數據下載、查詢。
5.5.2.3 數據的刪除
節能控制裝置所存貯歷史數據的刪除,可採用定數刪除、定時刪除或人工刪除。

5.6 安全保護功能

5.6.1 冷凍水低流量保護

當制冷機組冷凍水流量低於設定的下限值時,節能控制裝置自動採取措施以保障制冷機組蒸發器的安全運行。

5.6.2 冷凍水低溫保護

當制冷機組蒸發器的出水(即冷凍水的供水)溫度低於設定的下限值時,節能控制裝置自動採取措施以保障制冷機組蒸發器的安全運行。

5.6.3 冷凍水(熱水)低壓差保護

當冷凍水(熱水)供回水壓差ΔP小於設定的下限值時,節能控制裝置應自動採取措施以保障末端空調設備所需的水流量。

5.6.4 冷凍水(熱水)高壓差保護

當冷凍水(熱水)供回水壓差ΔP大於設定的上限值時,節能控制裝置應自動採取措施以保障空調系統的安全運行。

5.6.5 冷卻水出水高溫保護

當制冷機組冷凝器的冷卻水出水溫度高於其設定的上限值時,節能控制裝置應自動採取措施以保障制冷機組的安全運行。

5.6.6 冷卻水進水低溫保護

當制冷機組冷凝器(或吸收器)的冷卻水進水溫度低於其設定的下限值時,節能控制裝置應自動採取措施以保障制冷機組的正常運行。

5.7 故障報警功能

5.7.1 故障報警分類

節能控制裝置應設有短路、接地故障、過載、缺相故障、參數越限報警。

5.7.2 故障報警方式

5.7.2.1 聲光提示報警
節能控制裝置應設定報警電鈴,以發出聲音報警。
節能控制裝置應設定相應的故障指示燈,以燈光提示報警。
5.7.2.2 顯示器畫面報警
在聲光報警的同時,節能控制裝置上位機的顯示器還應彈出報警視窗,顯示相應的報警信息。

5.7.3 故障報警的處置

所有報警直至引發報警的條件消失(如運行參數恢復正常)或經操作人員檢視並處理後,方可消除報警。
節能控制裝置應對所有故障報警信息進行記錄並存貯,以供分析原因及排查故障。

5.8 系統管理功能

5.8.1 用戶驗證與管理

節能控制裝置應具有“用戶驗證”和“用戶管理”功能,以實現對用戶操作人員的管理,防止無關人員的隨意操作,確保中央空調系統運行管理的安全性。
“用戶驗證”用於對操作人員的身份進行驗證,只有在其用戶名、密碼驗證通過後方可對系統設備進行操作。
“用戶管理”用於對用戶操作人員進行管理,如添加用戶、修改用戶和刪除用戶等。

5.8.2 設備維護管理

節能控制裝置宜能根據中央空調系統設備的累計運行時間及運行參數變化,在顯示器上對冷熱源主機、冷凍水泵、熱水泵、冷卻水泵、冷卻塔風機等設備給出維護提示;用戶對設備進行維護後,可在設備維修記錄表上對維護情況進行記錄,以備今後追溯或查詢。
6 試驗規範

6.1 試驗分類

節能控制裝置的性能試驗,包括型式試驗、出廠試驗和現場交收試驗三類。

6.1.1 型式試驗

6.1.1.1 型式試驗要求
通過型式試驗以驗證給定型式的節能控制裝置是否符合本標準的技術要求。
在下列情況應進行型式試驗:
a) 新產品試製定型;
b) 已定型的產品當設計、工藝或關鍵材料、器件更改有可能影響到產品性能時。
6.1.1.2 型式試驗項目
型式試驗包括:
a) 電氣間隙與爬電距離檢查;
b) 絕緣電阻與介電性能試驗;
c) 技術性能試驗;
d) 電氣保護有效性試驗;
e) 控制電路試驗;
f) 溫升試驗;
g) 噪聲試驗
h) 電磁兼容性試驗;
i) 防護等級試驗
j) 環境試驗;
k) 基本功能試驗。
這些試驗可按任意次序在同一樣機上或在同一型式的不同樣機上進行。

6.1.2 出廠試驗

出廠試驗是用以檢查節能控制裝置的工藝、材料、功能是否合格的試驗。
節能控制裝置在出廠前都必須進行出廠試驗,出廠試驗檢查合格後應開具產品合格證。
出廠試驗中,如有不符合本標準的項目,則該產品為不合格品,須返修並經再次試驗合格後,方可發放合格證。
出廠試驗項目包括:
a) 一般檢查;
b) 外殼防護等級;
c) 電氣間隙與爬電距離檢查;
d) 絕緣電阻試驗;
e) 電氣保護有效性試驗;
f) 基本功能試驗。
這些試驗可按任意次序進行。

6.1.3 現場交收試驗

現場交收試驗是用以檢查節能控制裝置的安裝、功能及節能效果是否合格的試驗。
現場交收試驗項目包括:
a) 安裝檢查,包括外觀檢查、接線檢查、通電操作等;
b) 電氣間隙與爬電距離檢查;
c) 絕緣電阻試驗;
d) 基本功能試驗;
e) 節能率測試。

6.2 試驗條件

除另有規定外,本標準中的試驗宜在以下的環境條件下進行:
a) 環境溫度,5℃~35℃;
b) 相對濕度,不高於75%;
c) 大氣壓,860hPa~1060hPa。

6.3 試驗方法

6.3.1 一般檢查

節能控制裝置應做如下項目檢查:
a) 檢查控制櫃(箱)的結構尺寸和安裝尺寸,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
b) 檢查控制櫃(箱)體的外形及面板,表面應平整,漆層應均勻;
c) 檢查控制櫃(箱)內部各種元、器件的型號和規格,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安裝應牢固、端正,位號應正確;
d) 檢查控制櫃(箱)排風機型號,排風量和排風方向正確;
e) 檢查控制櫃(箱)門開啟角度,應不小於90°,並應開、關靈活;
f) 檢查外掛程式的插接,應插接可靠,接觸良好;
g) 檢查開關、按鈕、鎖扣、延時器件等,運動部件的動作應靈活,動作效果應正確;
h) 檢查輔助電路導線的連線、規格、線號、顏色和布置等,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
i) 檢查主電路的母排、母線的規格、尺寸、線號,應符合接線圖要求,顏色、相序、布置等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
j) 檢查人機互動界面,應美觀大方,操作簡便,反應快捷;
k) 檢查控制櫃(箱)的標誌,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

6.3.2 外殼防護等級試驗

根據GB 4208的規定,通過直觀檢查或測量,控制櫃(箱)的外殼防護等級應符合本標準第4.4.1.2條的要求。

6.3.3 電氣間隙與爬電距離檢查

檢查和測量控制櫃(箱)中電位不等的裸導體之間,以及帶電的裸導體與裸露導電部件之間的最小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符合本標準第4.4.7條的規定。

6.3.4 絕緣電阻與介電性能試驗

6.3.4.1 絕緣電阻試驗
套用電壓至少為500V的兆歐表,檢查控制櫃(箱)的電源進線的相間、相地之間和電源出線的相間、相地之間的絕緣電阻,應符合本標準第4.4.8.1條的規定。
試驗時,對控制櫃(箱)內不能承受500V電壓的部件和元件,應先將其短接或斷開其連線。
6.3.4.2 介電性能試驗
進行介電性能試驗時,對控制櫃(箱)內不能承受試驗電壓的部件和元件,應先將其短接或斷開其連線。
6.3.4.2.1 衝擊耐受電壓試驗
衝擊耐受電壓試驗按GB/T 3797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試驗過程中不應有破壞性放電現象。
6.3.4.2.2 工頻耐受電壓試驗
工頻耐受電壓試驗按GB/T 3797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試驗過程中不應有擊穿或閃絡現象

6.3.5 技術性能試驗

6.3.5.1 頻率調節範圍試驗
在規定的電源條件下,節能控制裝置輸出端接與其額定輸出功率相等的電機負載運行時,測試能夠保障負載連續穩定運行的輸出頻率下限值fL和上限值fH,從下限值fL到上限值fH即為輸出頻率調節範圍。
6.3.5.2 輸出額定容量試驗
在規定的電源條件下,節能控制裝置輸出端接電機負載(或等效負載),在輸出額定頻率時,調節負載,使輸出電流等於額定輸出電流,測量其輸出容量應符合4.3.2條的要求。
6.3.5.3 過載能力試驗
在規定的電源條件下,節能控制裝置輸出端接電機負載(或等效負載),調節負載,使輸出電流達到其額定輸出電流的110%,測量其過載能力應符合4.3.3條的要求。

6.3.6 電氣保護有效性試驗

6.3.6.1 短路保護試驗
將控制櫃(箱)中變頻器的輸出端相間短路,控制櫃(箱)應不能啟動,同時發出相應的報警。短路消除後,不用更換任何元件,控制櫃(箱)應能重新啟動工作。
6.3.6.2 過載保護試驗
節能控制裝置在帶載運行時,逐步增加負載,當負載電流超過預設過載保護電流值時,檢查節能控制裝置能否自動保護停機並發出相應的報警,以確保節能控制裝置和被控對象的安全運行。
6.3.6.3 安全接地保護試驗
檢查控制櫃(箱)內部需要接地的部件和機控制櫃(箱)接地端子之間的電連續性,用電阻測量儀器進行測試,控制櫃(箱)接地端子與任何需要接地的部件之間的電阻必須≤0.1Ω。

6.3.7 控制迴路有效性試驗

人為設計一個或多個操作錯誤,檢查節能控制裝置是否實現自動保護,確保設備不受到損壞。

6.3.8 溫升試驗

溫升試驗只對含有發熱件的控制櫃(箱)進行。
溫升試驗時,對控制櫃(箱)施加額定輸出功率並維持足夠的時間,使內部各部位的溫度達到熱平衡的穩定值(如果溫度的變化小於1℃/h,則認為溫升已達到穩定)。
用熱電偶或溫度計測量本標準第4.4.6條規定的各測試部位的溫度,其溫升應符合本標準表3的規定。
環境溫度應在試驗周期的最後四分之一期間內測量,至少用兩個熱電偶或溫度計均勻地布置在控制櫃(箱)的周圍,高度約為控制櫃(箱)的二分之一處,並在離開控制櫃(箱)1m遠的地方安放,還應防止空氣流動和熱輻射對熱電偶和溫度計的影響。

6.3.9 噪聲試驗

噪聲試驗只對強迫風冷的控制櫃(箱)進行。試驗時,控制櫃(箱)輸出端接額定負荷。
噪聲試驗應在周圍2m內沒有聲音反射面的場所進行。測量應在正對控制櫃(箱)操作面1m處,測量時測試設備應正對被試控制櫃(箱)噪聲源。噪聲試驗方法按GB/T 3797進行,噪聲指標應符合本標準第4.4.11條的規定。

6.3.10 電磁兼容性試驗

6.3.10.1 低頻干擾試驗
按照GB/T 3797的有關規定進行。
6.3.10.2 高頻干擾試驗
按照GB/T 3797的有關規定進行。
6.3.10.3 電磁干擾發射試驗
按照GB/T 3797的有關規定進行。

6.3.11 諧波污染試驗

按照GB/Z 17625.6的有關規定進行。

6.3.12 環境試驗

6.3.12.1 環境溫度試驗
按照GB/T 3797的有關規定進行。
6.3.12.2 濕熱試驗
按照GB/T 3797的有關規定進行。
6.3.13 基本功能試驗
節能控制裝置基本功能的試驗方法,由製造商的產品技術檔案規定。
6.3.14 系統節能率測試
節能控制裝置節能率的測試,可按照本標準附錄A規定的方法進行。
7 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7.1 標誌

節能控制裝置產品銘牌應包括以下內容:
a) 產品名稱、型號;
b) 產品主要參數;
c) 製造廠名;
d) 生產日期;
e) 註冊商標等。

7.2 包裝

7.2.1 產品包裝必須符合JB/T 3085有關包裝運輸規範要求,保證產品在運輸、存放過程中不受機械損傷,並有防雨、防塵能力。
7.2.2 包裝箱表面的標誌,應使用不褪色的油漆或油墨,準確、清晰、牢固地噴刷在箱體兩側面。發貨標誌應包括:
a) 產品名稱、型號及數量;
b) 出廠編號及箱號(或契約號);
c) 包裝箱外形尺寸(長×寬×高);
d) 淨重與毛重;
e) 到站(港)及收貨單位;
f) 發站(港)及發貨單位。
7.2.3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應符合GB/T 191的有關規定。

7.3 運輸

產品在運輸過程中不應有劇烈振動、撞擊和倒放。運輸溫度應在-15℃~55℃範圍內。

7.4 貯存

產品不得暴曬及淋雨,應存放在空氣流通、周圍介質溫度在-15℃~55℃範圍內,空氣最大相對濕度不超過90%及無腐蝕性氣體的場所,貯存期不超過3個月。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節能率測試方法

A.1 測試方法

節能控制裝置在工程套用中的節能率測試,可採用能耗比較法。即在空調負荷基本相同的條件下,將空調系統採用與不採用節能控制裝置交替運行相同的天數,分別對其能耗進行測試、記錄和對比,通過計算得到節能率。

A.2 測試條件

為使節能測試的數據具有可比性,在交替運行的能耗測試過程中,應儘量滿足以下條件:
a) 運行的空調設備(冷熱源主機、水泵及風機)應一致;
b) 運行(開機、停機)時間應一致,且每天測試過程中,不能只在部分時間段運行,應覆蓋空調系統正常運行的全部時間;
c) 負荷情況應基本一致,即室外氣候條件和空調的使用情況應基本相同;
d) 運行工況應一致。在夏季製冷模式下,製冷主機的冷凍水出水溫度應為額定出水溫度(如7℃)±1℃,且主機的輸出功率不應大於其額定功率;在冬季供熱模式下,熱源主機的熱水出水溫度應為額定出水溫度(如60℃)±2℃;
e) 測量儀表應一致,即空調系統變流量與定流量交替運行時測量各設備能耗的電能表應儘可能採用同一隻表。
註:當測試條件差異較大時,為減小測試誤差,可以參照JGJ 176第10.2.1條的規定,視運行工況的差異情況在測試的節能率上加一個“調整量”,調整量有正有負,調整量的正負和大小可由參與測試的各方代表商定。

A.3 能耗數據記錄及節能計算方法

A.3.1 運行參數記錄

在節能測試過程中,每間隔一定的時間段應按表A.5對空調系統的運行參數進行記錄和整理,以便對系統運行情況進行分析。

A.3.2 測試時間相同時的能耗記錄及計算

在進行節能測試時,如果空調系統定流量和變流量運行時間完全相同,可按表A.1的格式對各自的能耗數據進行記錄,按表A.2進行數據匯總和計算,得出使用節能控制裝置後中央空調系統的節能率。
A.3.2.1 表A.1中“實際能耗”,即為該設備的電度表“終止讀數”與“起始讀數”之差再乘電流互感器變比k之積。
A.3.2.2 表A.2中“總能耗”,為表A.1中相應運行方式下記錄的能耗的總和,按主機、輔機和空調系統(包括主機和輔機)分類求和。
A.3.2.3 按表A.2中的節能計算方法,分別計算出主機節能率r主機、輔機節能率r輔機 和系統綜合節能率r綜合。

A.3.3 測試時間不相同時的能耗記錄及計算

在進行節能率測試時,可能會因為一些不確定的因素導致空調系統定流量和變流量運行時間不完全相同,對於這種情況,則可按表A.3的格式對各自的能耗數據進行記錄,按表A.4進行數據匯總和計算,得出使用節能控制裝置後中央空調系統的節能率。
A.3.3.1 表A.3中“實際能耗”,即為該設備的電度表“終止讀數”與“起始讀數”之差再乘電流互感器變比k 之積。
A.3.3.2 表A.3中“運行時間”,為各運行設備的當天運行時間。
A.3.3.3 表A.4中“總能耗”,為表A.3中相應運行方式下記錄的“實際能耗”的總和,分別按主機、輔機、空調係數(包括主機和輔機)分類求和。
A.3.3.4 表A.4中“總運行時間”,為表A.3中相應運行方式下記錄的“運行時間”的總和,分別按主機、輔機、空調係數分類求和。
A.3.3.5 按表A.4中的節能計算方法,分別計算出主機節能率r主機、輔機節能率r輔機和系統綜合節能率r綜合。

A.4 測試分析與總結

節能率測試完畢,應整理好各種測試數據與記錄,進行測試分析與總結,編制《測試報告》,《測試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
a) 測試說明。在進行節能率測試前,用戶和製造商雙方人員應對節能測試過程(如測試時間安排、投入運行的空調設備等)及相關事宜進行協商,並以書面形式記錄歸檔保存。
b) 測試記錄及測試結果。在《測試報告》中應包含每天的測試記錄:《中央空調系統節能率測試數據記錄表》、《中央空調系統節能率測試計算表》、《中央空調系統節能率測試運行參數記錄表》等。
c) 測試分析及總結。在《測試報告》中應包含測試分析及總結,主要分析系統運行情況是否正常、測試結果是否準確,系統運行及節能效果可否改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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