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制定貫徹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法律法規、規章的具體辦法和措施;
2、 審查和批准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範圍;
3、 負責組織實施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4、 審查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5、 匯總、分析、上報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報表,並按照銀監會規定進行信息披露;
6、 會同中國人民銀行亳州市支行,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存款類金融機構緊急風險處置的意見和建議;
7、 負責分局系統黨的建設、紀檢和幹部管理工作;
承辦安徽銀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組織落實亳州市委、市政府布置的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