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慈善事業研究
內容介紹《中國近代慈善事業研究:以晚晴江南為中心》以“中國近代慈善事業研究”為正題。 “慈善事業”這一提法在清末以後才開始通行,此前一般稱作“善舉”,《中國近代慈善事業研究:以晚晴江南為中心》採用目前通行的辭彙。 這類機構是《中國近代慈善事業研究:以晚晴江南為中心》的主要研究對象。
內容介紹
《中國近代慈善事業研究:以晚晴江南為中心》以“中國近代慈善事業研究”為正題。所謂“近代”,指從鴉片戰爭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這一歷史時期(1840-1949),這是《中國近代慈善事業研究:以晚晴江南為中心》研究的大體時間範圍。為便於分析和對比,書中對1840年之前和1949年以後的情況也有部分涉及。“慈善事業”這一提法在清末以後才開始通行,此前一般稱作“善舉”,《中國近代慈善事業研究:以晚晴江南為中心》採用目前通行的辭彙。寬泛而言,但凡政府之外的個人或機構不計經濟效益地增進社會福利的舉措均可納入慈善事業的範疇。在清代和民國時期,慈善事業涵蓋了濟貧、賑災、放生、惜字及修橋鋪路等諸多方面的活動。明清以來,中國的慈善事業一般是依託善會、善堂等機構開展的。日本學者夫馬進認為:“善會是個人自願參加的、以實行善舉為目的的自由結社,而善會辦事機構的所在以及具體實施善舉的設施則是善堂。”此外,義倉等機構雖然一般不被稱作善會或善堂,但同樣可以納入慈善事業的範疇。這類機構是《中國近代慈善事業研究:以晚晴江南為中心》的主要研究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