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土地制度變遷

內容介紹

近日,周祖文著《中國農村土地制度變遷:一個農業剩餘的視角(1949-1985)》由浙江大學出版社出版。
在建國後不到40年較短時段內,農村土地制度經歷了劇烈誇張的兩極變化:從私有化的土地改革,到初級合作社,再到土地集體所有的高級社、人民公社,最後到雙層經營、統分結合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那么,這一劇烈變遷是如何達致的,其動力及機制是什麼呢?對於這一問題有著各種各樣的解釋,這些解釋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也有其不足,該書從農業剩餘視角對建國後農村土地制度變遷提出了新的解釋。作者在給出農業剩餘概念和理論框架之後,按時序分析了不同時期農業剩餘及分配對農業生產經營制度演變的影響,以及與此相適應的政策措施,並在此基礎上嘗試給出農村土地制度變遷的內在動力:國家為了推行趕超式工業化戰略而不得不控制、增加未能滿足工業化需求的農業剩餘;為了提取農業剩餘,國家在控制農村經濟中經歷了一個從強勢進入到有限退出的過程,因此主導了農村土地制度的變遷。
對建國後農村經濟有著深入研究的武力研究員在序言中對該書做了評價:作者將理論分析框架與歷史過程聯繫在一起論述,試圖做到歷史與邏輯的一致,其中關於工農產品“剪刀差”、“統購統銷”、自留地、“瞞產私分”、基層幹部“多吃多占”等問題,都從農業剩餘的分配角度給出了合理的解釋,別開生面。當然書中也有有待深入的地方。總體來說,該書從專門的視角,在全面吸收已有研究的基礎上,對新中國前30多年間國家與農民如何分配農業剩餘這個重大的經濟問題,作了深入剖析,闡述了為什麼1978年以前政府沒能實現農民與國家的雙贏目標,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則達成了這一目標的內在機理,值得關心“三農”問題者一讀。

作品目錄

序 言
突破“貧困陷阱”下的農業剩餘及分配 / 武 力
導 論
一、問題的提出
二、相關文獻回顧
三、農業剩餘概念及其演進
四、材料與方法
第一章 國家、農業剩餘與農村土地制度
一、相關的國家理論
二、農業剩餘的生成模型
三、國家、農業剩餘與農村土地制度變遷
第二章 土地改革與農業剩餘 (1949-1952)
一、土地改革與農業剩餘分配變化
二、農業剩餘顯性轉移與定額提取
三、小農經濟與國家工業化戰略的衝突
第三章 農業剩餘與農業合作社(1953-1957)
一、統購統銷與農業剩餘的提取
二、農業剩餘視野下的初級社和高級社
三、農產品市場價格與農業剩餘顯性轉移
第四章 農業剩餘與人民公社(1958-1978)
一、人民公社與農業剩餘隱性轉移
二、自留地、社隊企業與農業剩餘
三、人口變動、農業生產率與農業剩餘
四、農業剩餘倒定額提取下的農民和基層幹部
第五章 農業剩餘與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1979-1985)
一、國家轉型與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二、家庭承包責任制:國家與農民的博弈
三、國家有限度退出:人民公社解體與取消統購
四、農業剩餘與鄉鎮企業崛起
五、農業剩餘索取權變化與土地制度多樣化
第六章農業剩餘與農村土地制度變遷動力
一、農村土地制度變遷的動力
二、國家、農民、土地和農業剩餘的動態關係
附錄一圖表目錄
附錄二歷年糧食收購量、農業稅實征額及生產隊收益分配表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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