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業協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進一步推進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

答:《操作指南》規定,證券公司可以直接為機構客戶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許可權,不需要做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等工作。 答: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客戶,如果在T日簽署風險揭示書,證券公司可在T+2日為其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三、創業板股票交易創業板股票的交易代碼為30xxxx。

中國證券業協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進一步推進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自7月15日以來,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已實施一個月,在各會員單位的共同努力下,各項工作平穩推進。目前,創業板相關準備工作正在加快進行,首批企業股票發行和上市時間日益臨近,為進一步推進適當性管理相關工作,引導投資者儘早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以下簡稱“《風險揭示書》“)和開通交易,確保創業板市場的平穩啟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明確制定工作目標,加快推進工作進度
(一)各會員在繼續做好投資者教育與風險提示工作的同時,應當從維護社會穩定和確保創業板市場安全運行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適當性管理實施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加強公司組織領導,充分調動公司力量,督促和指導營業部加快推進相關工作。
(二)各會員應當認真分析營業部客戶數量、結構及分布等情況,制定明確工作目標,合理安排、有序引導符合適當性管理要求且有意願參與創業板市場的客戶儘早開通交易;特別要對重點地區、重點營業部制定專門的實施方案,加大工作推進力度,避免在創業板新股發行、首批企業掛牌交易等幾個重要時點,出現客戶集中辦理《風險揭示書》現場簽署工作而引發擁堵風險。
(三)各會員對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要給予高度重視,及時研究制定解決措施。對公司無法協調處理的問題可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反映。針對會員反映的問題,深圳證券交易所將不定期編寫並向會員發布常見問題解答,為會員實施工作提供業務指導。《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常見問題解答》(一)詳見附屬檔案1。
二、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最佳化業務程式,提高實施工作效率
(一)各會員應當進一步加強對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的宣傳和引導,在公司網站首頁、營業場所、行情及交易系統等醒目位置,或者通過郵件、簡訊及電話等多種方式,提醒有意願參與創業板交易的客戶,儘早根據公司安排前往營業場所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並明確告知客戶在簽署《風險揭示書》後2個或5個交易日後才能進行交易,同時參與創業板新股申購也需事先完成上述手續。
(二)各會員應在滿足適當性管理各項要求的基礎上,最佳化業務辦理程式,並強化技術支持手段,通過網上事先收集客戶信息、進行風險評測等,提高業務操作效率,減輕營業部現場工作壓力。
三、認真做好技術系統準備,保障業務操作的規範性
各會員應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市場會員技術準備指南》(見附屬檔案2)的要求,抓緊自身技術系統調整,在10月9日之前完成創業板相關技術系統調整、測試與上線,同時,採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在客戶簽署《風險揭示書》後按規定時限為其開通創業板交易,防止未經辦理開通手續的客戶直接參與創業板新股申購和交易。
深圳證券交易所擬於9月19日和10月10日安排舉行兩次全網測試,並將組織對會員技術系統準備情況的現場檢查。會員應當認真按照要求參與系統測試,確保系統功能正常。
四、積極創新服務手段,加強客戶關係管理,將推進適當性管理工作與建立健全客戶管理機制相結合
各會員應充分利用落實創業板適當性管理制度的契機,認真加強客戶聯絡,完善客戶分類管理,積極建立包括投資者教育、交易行為規範及產品業務服務等內容的全面適當性管理與服務機制。
中國證券業協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於組織實施有效、業務操作規範、風險控制得當、服務模式有創新且具行業推廣價值的會員的經驗做法予以記錄,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會員可以按照《證券公司專業評價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將其實施適當性管理工作的相關業務創新與成果,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提請專業評價。
特此通知。
附屬檔案:
1、證券公司實施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問題解答(一)
中國證券業協會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屬檔案1:
證券公司實施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問題解答(一)
1、問:《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業務操作指南》(以下簡稱“操作指南“)中規定“證券公司可以通過營業場所現場或網上接受客戶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是否意味著允許投資者網上籤署風險揭示書?
答:《操作指南》規定證券公司可通過網上接受客戶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是指客戶提交申請、客戶信息收集及風險測評等工作可在網上進行。為緩解營業部現場工作壓力,我們鼓勵證券公司積極利用技術手段開展上述工作,以提高業務操作效率,但是客戶風險揭示書的簽署工作,必須在營業部現場進行。
2、問:《操作指南》中規定“證券公司所屬營業部可以受理在本公司異地營業部開戶的客戶的開通申請和進行風險揭示書的簽署“,證券公司所屬各服務部是否也可以受理該業務?
答:可以。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業務開展方面,服務部等同於營業部。
3、問:對於機構客戶申請,證券公司應做哪些準備?QFII客戶是否可以申請?
答:《操作指南》規定,證券公司可以直接為機構客戶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許可權,不需要做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等工作。對於直接租用證券公司交易單元的機構客戶,本所將統一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QFII客戶等同於機構客戶,可以直接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許可權。
4、問: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資產管理業務的創業板市場交易許可權如何開通?
答:等同於機構客戶業務,可以直接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許可權。
5、問:《操作指南》中規定,交易經驗的核查標準有一條為“IPO與增發中的新股認購,但不包括新股申購“,如何理解新股認購與申購的區別?
答:新股申購是指投資者在新股發行期間申請購買的行為,新股認購是指投資者在新股申購中籤後繳款購買股票的行為。如果一個投資者參與了新股申購但沒有中籤,則其申購行為將不能作為交易經驗的計算。
6、問:證券公司對客戶進行風險評測有無統一的評測標準和要求?
答:此次未對證券公司進行客戶風險測評提供統一的標準。證券公司可根據收集到的客戶信息,從客戶管理和服務的需要出發,對客戶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進行評測,並將測評結果告知客戶,作為客戶判斷自己是否適合參與創業板市場的參考,這充分體現了證券公司對客戶提供的專業服務,也是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內涵所在。
7、問:如果風險測評結果顯示客戶風險承受能力低,可能不適合參與創業板,證券公司該作何處理?
答:如果風險測評顯示客戶可能不適合參與創業板市場,證券公司應當將這一判斷結果明確告知客戶。如果客戶仍堅持參與創業板,證券公司也可以按照適當性管理的相關要求,在要求其簽署風險揭示書並抄錄特別聲明後,可為其辦理相應開通手續。風險評測結果以及所簽署的相關檔案副本必須交投資者留存。
8、問:客戶簽署的風險揭示書是否需要一式兩份?
答:風險揭示書全文和簽署頁應當有兩份,經客戶填寫後,一份由證券公司保管,一份交由客戶保管。證券公司也可以將風險揭示書印刷成兩聯的形式,經客戶填寫後,正本由證券公司保管,副本交由客戶保存。
9、問:對於交易經驗不足兩年且風險承受能力極低的、經公司勸說仍堅持要開通創業板交易的客戶,證券公司是否應該要求此類客戶在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風險揭示書》時,額外增加一段風險提示類的說明性文字?
答:從向客戶充分提示風險的需要出發,證券公司可以視情況自行決定增加相關風險提示內容和程式。協會制訂的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屬於必備條款。證券公司可以在此基礎上根據需要增補相關內容,更好的履行適當性服務的責任。
10、問:《操作指南》中規定“證券公司應以電子或書面方式,妥善保存客戶信息及評測結果、交易經驗核查結果及已簽署的風險揭示書等資料,保存期限不少於兩年“,客戶風險評測需不需要保存調查表格,是否可以只保存客戶最後的評測結果?交易經驗的核查結果是保存數據還是保存查詢動作記錄?
答:對於證券公司通過網上等方式收集客戶信息並進行風險評測的,可以將客戶信息及評測結果以電子方式保存在系統里;對於證券公司以書面方式收集客戶信息和評測的,應當保留書面記錄,也可以通過電子掃描方式進行保存。交易經驗核查工作只需要保存最後結果。
11、問:《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中規定風險揭示書籤署兩個交易日後及五個交易日後,會員可為客戶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交易日如何理解?如客戶在周末簽署風險揭示書,那么開通時間如何把握?
答: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客戶,如果在T日簽署風險揭示書,證券公司可在T+2日為其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尚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客戶,如果在T日簽署風險揭示書,證券公司可在T+5日為其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其中,“T日“表示客戶簽署風險揭示書的自然日,“T+2“、“T+5“分別表示該自然日之後的第2個和第5個交易日。
如果客戶在周五、周六、周日簽署風險揭示書,按照兩個交易日和五個交易日的要求,應當分別於次周的周二和周五開始創業板交易。
12、問:對於客戶轉移證券公司營業部的情況,如果已在原營業部簽署了風險揭示書,在新的營業部辦理創業板交易許可權開通時,是否仍需要重新簽署風險揭示書並滿足T+2和T+5的規定?
答:客戶轉移營業部後,如果能向新的營業部出示已簽署過的風險揭示書,營業部在確認已滿足T+2和T+5要求後即可直接辦理交易開通手續。新的營業部也可根據客戶管理需要,要求客戶提供個人信息並作風險測評。
如果客戶不能出具已簽署過的風險揭示書,營業部自9月2日起,可以通過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實時開戶系統,查詢客戶首次簽署創業板風險揭示書的日期。查詢時間為每個交易日8:30至17:00。
13、問:一客戶若在多家證券公司同時開有交易賬戶,且希望均開通創業板交易,則該客戶是否需要向每一家開戶證券公司提出開通申請並簽署風險揭示書?
答:同一客戶如果在不同的證券公司交易,則需要向每一家開戶證券公司都申請辦理開通交易。如果在同一家證券公司的不同營業部交易,則只需在其中一家營業部根據要求申報個人資料,完成風險測評並簽署風險揭示書。其他營業部可根據客戶出示的已簽署的風險揭示書副本同時查驗確認滿足T+2或T+5要求後直接辦理開通手續。
14、問:是否具有兩年以上交易經驗的客戶不需要抄錄聲明,直接簽字即可?
答:交易經驗滿兩年的客戶,仍需要抄錄由證券業協會提供的相關聲明。
15、問:創業板市場交易開通是否包括新股申購開通?
答:包括,如果客戶沒有依照適當性管理的規定程式和要求開通創業板交易,則不能參與創業板新股申購。
16、問:證券公司為客戶報送創業板交易開通信息時,如果其他證券公司已經報送過該客戶的開通信息,結算公司的反饋數據有無不同之處?是否會報錯?
答:不同證券公司對同一證券賬戶重複報送簽署日期數據的,結算公司在回報數據(ZHGFHB。dbf)中不會報錯,而是提示“數據報送成功“(HBCLJG欄位為'00'),但在統計日期欄位(HBTJRQ)會反饋該賬戶首次成功報送的簽署風險揭示書日期。該證券賬戶的風險揭示書籤署日期以最早報送的證券公司的數據為準。
17、問:證券公司為客戶報送創業板交易開通信息時,對簽署日期信息的報送有何要求?
答:簽署日期應以報送客戶簽署風險揭示書的自然日為準。該日期將作為重要的監控信息使用,證券公司務必準確報送。
附屬檔案2: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市場會員技術準備指南
特別提示:為便於證券公司等市場參與者和相應IT提供商更好地理解創業板市場的各項業務,並儘快做好證券公司系統的技術準備工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我所“或“本所“)編寫了該指南,供有關單位參考。創業板股票的發行、上市、交易、登記、結算等業務,除發布的創業板相關規則和相關通知外,參照主機板A股的業務規則。
與本技術指南相適應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數據接口規範》版本號為Ver4。55及以上。
一、創業板市場基本要素
1、股票代碼
創業板股票代碼使用[300000,309999]區間,一般按發行順序依次編碼。
2、交易單元
具有A股交易許可權的深市所有交易單元均可參與創業板交易(含申購)。
3、證券賬戶
只允許A股證券賬戶中的適當投資者參與創業板的各項業務。
A股證券賬戶中的適當投資者指:A股機構投資者,可實時開戶並在開戶當天參與創業板的各項業務;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在書面簽署《風險揭示書》兩個交易日後證券公司可為其開通創業板的交易許可權;尚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應當就自願承擔市場風險抄錄“特別聲明“,並在書面簽署《風險揭示書》五個交易日後證券公司可為其開通創業板的交易許可權。
4、股份監控
證券公司技術系統應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前一交易日收市後提供的結算數據,對投資者賣出委託(含限價委託、市價委託、大宗交易)進行股份監控,不允許股份賣空(經有權職能部門批准的融資融券等業務另有規定的除外)。T日買入的股票,T日不得賣出,T+1日可以賣出。
5、資金監控
證券公司技術系統應對投資者買入委託(含限價委託、市價委託、大宗交易)、新股申購、增發申購等申報進行資金監控,不允許資金買空(經有權職能部門批准的融資融券等業務另有規定的除外)。
6、稅費標準
創業板的交易佣金、經手費率等,參照在我所上市交易的中小板標準執行。
二、創業板股票發行
創業板股票的發行代碼為30xxxx。
創業板股票網下發行,同中小板股票網下發行,使用我所和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網下發行電子平台。
創業板股票網上發行,同中小板股票網上發行,採用資金申購定價發行模式,使用現有的交易、結算數據接口(《深圳證券交易所數據接口規範》Ver4。55及以上版本)。
三、創業板股票交易
創業板股票的交易代碼為30xxxx。其交易以競價交易方式進行,符合規定的,也可進行大宗交易。除特別規定外,參照執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關於中小板股票的相關規定。
1、證券基本信息
通過證券信息庫SJSXX。dbf/新證券信息庫SJSXXN。dbf發布給證券公司等市場參與者,供其技術系統使用或向投資者發布用。創業板股票上市交易時,掛牌的證券代碼為30xxxx;上市首日,證券信息庫SJSXX。dbf中的交易狀態(欄位名為XXJYZT)為“Y“,新證券信息庫SJSXXN。dbf中的證券狀態(欄位名為XXZQZT)為“Y“。
2、競價交易
通過委託庫SJSWT。dbf申報限價委託、市價委託及其撤單申請;通過回報庫SJSHB。dbf返回成交結果。限價委託、市價委託及其撤單申請的具體定義參見《深圳證券交易所數據接口規範》。
(1)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創業板股票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餘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2)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實施盤股價異常波動臨時停牌制度。
3、大宗交易
參照中小板,由證券公司交易員在我所綜合協定交易平台的交易終端上完成協定交易的委託申報,委託申報時間為9:15-15:30;綜合協定交易平台在15:00-15:30進行成交確認,交易員可在交易終端上查詢確認結果,也可通過回報庫SJSHB。dbf查詢確認結果。
四、創業板增發
創業板增發時,將加掛專用證券代碼37xxxx,後四位與股票交易代碼30xxxx的後四位相同。
相關數據接口同主機板A股增發業務。其中,證券信息庫SJSXX。dbf中37xxxx證券的交易狀態(欄位名為XXJYZT)為“F“;新證券信息庫SJSXXN。dbf中37xxxx證券的證券狀態(欄位名為XXZQZT)為“F“,30xxxx證券的證券簡稱前綴(欄位名為XXJCQZ)第三位為“J“。
五、創業板配股
創業板配股認購時,將加掛專用證券代碼38xxxx,後四位與股票交易代碼30xxxx的後四位相同。
相關數據接口同主機板A股配股業務。其中,新證券信息庫SJSXXN。dbf中30xxxx證券的證券簡稱前綴(欄位名為XXJCQZ)第三位為“J“。
六、創業板上市公司交易系統網路投票
創業板上市公司通過交易系統開展股東大會網路投票時,將加掛專用證券代碼36xxxx,創業板網路投票的證券代碼使用[365000,368999]區間,根據對應股票的交易代碼順序編碼,即300001股票的網路投票代碼為365001、301001的網路投票代碼為366001,依次類推。
相關數據接口同主機板上市公司交易系統網路投票業務。其中,新證券信息庫SJSXXN。dbf中30xxxx證券的網路投票標誌(欄位名XXWLTP)為“T“、證券簡稱前綴(欄位名為XXJCQZ)第三位為“V“。
與現有A股的網路投票指令一樣,通過委託庫SJSWT。dbf申報網路投票指令。
通過投票庫SJSTP。dbf返回從交易系統所下達網路投票指令的累計預處理結果,詳見《交易系統投票結果回報數據接口》,網路投票的實際處理結果最終由上市公司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投票實施細則》確認。
七、創業板股票的非交易業務指令申報
與現有主機板A股、中小板A股的非交易業務指令申報一樣,創業板股票的轉託管、質押、要約收購等非交易業務指令也是通過委託庫SJSWT。dbf進行申報的,申報指令中的證券代碼欄位填對應創業板股票的交易代碼30xxxx,業務類別欄位(WTYWLB)填相應的非交易業務類別值即可。
八、創業板交易信息披露
1、實時行情信息
與中小板等其它產品一樣,我所通過行情系統實時發布創業板股票的行情,接口為行情庫SJSHQ。dbf。
2、創業板的成交量統計指標
在行情庫中增加創業板股票的成交量指標,代碼為“395004“,簡稱為“創業板“,統計口徑為所有創業板股票的成交量。創業板股票的成交量納入市場總成交量指標395099的計算範疇。
原成交量統計指標395001更名為“主機板A股“,統計口徑改為“不含中小板、創業板的所有A股的成交量“;原成交量統計指標395002更名為“主機板B股“,統計口徑不變;原成交量統計指標395003更名為“中小板“,統計口徑不變。
3、指數計算
深證指數系列、深證成指系列、行業分類指數系列均明確為全市場指數,即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的股票均納入這三個指數系列的計算樣本範疇。
創業板指數的計算及發布將另行通知。
4、創業板交易公開信息
同中小板股票,以公告檔案發布創業板交易公開信息,證券公司應當在營業場所及時公布交易公開信息。創業板指數發布前,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的計算擬以中小板綜指為基準,即計算公式為: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單只股票漲跌幅-中小板綜指漲跌幅。
九、證券公司系統支持創業板的注意事項
1、支持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證券公司應進行技術系統調整,支持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記錄申請開通創業板的自然人投資者交易經驗類型、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日期等信息;按規定時限為其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按要求向結算公司報送創業板自然人投資者證券賬戶交易開通相關信息;在創業板發行、上市交易時,防止未經辦理開通手續的客戶參與創業板新股申購和交易活動。特別說明:機構投資者可實時開戶並在開戶當天參與創業板的各項業務。
涉及的主要技術修改點如下:
(1)投資者創業板開通管理
改造投資者賬戶管理相關係統,使之能處理投資者開通創業板的申請,記錄申請開通創業板的自然人投資者交易經驗類型、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日期、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日期等信息,並能匯總生成創業板自然人投資者證券賬戶報送數據。
(2)創業板自然人投資者證券賬戶交易開通相關信息報送
實現創業板賬戶數據報送功能:以法人為單位,通過D-COM系統,利用現有的賬戶規範數據接口(數據檔案ZHGFWT。dbf),每日集中一次在規定的時間內以檔案方式報送創業板自然人投資者證券賬戶交易開通相關信息。收市後從結算公司接收ZHGFHB。dbf數據檔案以獲取反饋結果並進行處理。詳細報送方案見附屬檔案《創業板自然人投資者證券賬戶信息報送方案》。
(3)賬戶創業板權限的前端控制
證券公司技術系統應實現投資者賬戶的創業板業務許可權的前端控制。對於未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自然人投資者申報的買賣委託(含限價委託、市價委託、大宗交易)、新股申購、增發申購、配股認購等指令,證券公司技術系統應予以拒絕。
2、支持創業板的發行、交易、結算等業務
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場參與主體,應通過參數配置或系統調整,並參加本所組織的創業板業務全網測試,確保技術系統正確支持創業板的發行、交易、結算等業務。
3、關於行情揭示系統
行情分析系統,應能設定“創業板“板塊,支持創業板股票行情的專板揭示,並在螢幕下方的指數欄預留創業板指數揭示位。
十、其它說明
1、參考文檔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關於認真做好創業板自然人投資者證券賬戶交易開通相關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深圳證券交易所數據接口規範(Ver4。56)》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投票實施細則(2006年修訂)》
《交易系統投票結果回報數據接口(Ver1。02)》
2、本文未盡的創業板技術相關事宜請參照中小板執行。
3、技術諮詢電話
深圳證券交易所:(0755)25918186 25918200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0755)2594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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