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藝術收藏研究會

本會的中文名稱:中國藝術收藏研究會英文名稱:CHINA 第二條 十五、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屬中國藝術收藏研究會理事會。

況:
中文名稱:中國藝術收藏研究會
英文名稱:CHINA ART COLLECTION ASSOCIATION
審批號:60647703—001—11—12—6
中國藝術收藏研究會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意見》精神,全國範圍內(含港、澳、台)及海外華人華僑收藏家、收藏組織、收藏愛好者、書畫家、藝術家、藝術品研究和書畫美術教育界專家教授等自願組成的集專業性、學術性為一體的國際新型藝術收藏聯誼機構,是具有廣泛國際影響力的藝術收藏團體之一。
中國藝術收藏研究會的宗旨,是“弘揚中華文化,促進學術交流”,團結廣大藝術家、收藏家,建立藝術、收藏走向國內外市場的橋樑和紐帶,為推動當代文化藝術及收藏事業與市場經濟繁榮發展貢獻力量。本會設國際聯絡秘書處和國內聯絡秘書處,國際聯絡秘書處設在被譽為世界金融、商貿、交流中心的香港;國內聯絡秘書處設在國家級園林城市—安徽省六安市,總部設在香港。
中國藝術收藏研究會,還參與主持各種雜誌、畫冊的編纂工作,如《中國藝術收藏》、《傳承國粹的中國藝術家》、《翻新石文化的中國人》等。由於編輯速度快、質量高,深受廣大入編者、讀者以及輿論界的好評。本會進行的國際交流系列活動,具有廣泛影響力。為了迎接新世紀信息更新快、尋求量大,更好地為廣大藝術界、收藏界人士進行專業服務。
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黨和政府關於文化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企業文化藝術交流活動;
(二)開展學術研討活動,展示文化藝術成果;
(三)拓寬信息資源渠道,建立全國文化藝術及收藏領域人才信息網路;
(四)舉辦信息發布會、文化藝術成果展覽展示活動;
(五)編輯出版會刊和文化交流推廣的出版物;
(六)開展文化諮詢與服務方面的工作;
(七)進行國際間的文化信息交流與藝術傳播活動。
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中文名稱:中國藝術收藏研究會
英文名稱:CHINA ART COLLECTION ASSOCIATION
第二條 本會的宗旨,是“弘揚中華文化,促進學術交流”,團結廣大藝術家、收藏家,建立藝術、收藏走向國內外市場的橋樑和紐帶,為推動當代文化藝術及收藏事業與市場經濟繁榮發展貢獻力量。
第三條 本會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意見》精神,全國範圍內(含港、澳、台)及海外華人華僑收藏家、收藏組織、收藏愛好者、書畫家、藝術家、藝術品研究和書畫美術教育界專家教授等自願組成的集專業性、學術性為一體的國際新型藝術聯誼機構,是具有廣泛國際影響力的藝術收藏團體。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一條 宣傳貫徹黨和政府關於文化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企業文化藝術交流活動;
第二條 開展學術研討活動,展示文化藝術成果;
第三條 拓寬信息資源渠道,建立全國文化藝術及收藏領域人才信息網路;
第四條 舉辦信息發布會、文化藝術成果展覽展示活動;
第五條 編輯出版會刊和文化交流推廣的出版物;
第六條 開展文化諮詢與服務方面的工作;
第七條 進行國際間的文化信息交流與藝術傳播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一條 本會的會員:各類收藏家、收藏愛好者,書畫家,詩詞、曲藝、根雕、盆景藝術家等為個人會員,各類收藏組織及企事業單位為團體會員。
第二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協會;
三、有一定的鑑賞、研究能力,有較豐富或較高質量的作品或收藏品。
四、經本會一名會員或相關收藏組織的介紹。
第三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表,並附本人1寸免冠照片兩張和本人身份證複印;
二、由本會討論通過,會長簽批;
三、由本會辦理並頒發會員證等具體入會手續。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一、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有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和提出意見、建議的權利; 
二、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權; 
三、獲得本會的管理、服務權; 
四、依法維護個人的著作權及憲法賦予收藏家、藝術家的一切權利; 
五、會員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六、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七、完成本會交辦的任務; 
八、會員退會自由,退會後交回會員證; 
九、按規定繳納會費; 
十、會員如嚴重違反中國藝術收藏研究會章程經本協會領導機構討論決定,取消會籍。 
第五條 入會須知: 
一、申請人須提供2幅個人作品或藏品照片以備考核。考核通過方可成為會員,作品為本會存檔收藏。
二、收費標準: 
(1)會員會費:三年總計為360.00元;終身會費,1000.00元。
(2)理事會費:三年總計為960.00元;終身會費,2000.00元。
(3)團體會員會費:1000.00元/年,一次性繳納3年會費,總計3000.00元。
第四章 領導組織機構  
第一條 民主集中制是本協會的組織原則。 
第二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本協會理事;
三、審議本協會工作報告;
四、決定終止本協會事宜。
五、本協會領導機構由會長、副會長、理事、秘書長等組成。
六、理事會每界三年,因特殊情況提前或延期換屆,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七、本協會下設秘書處,秘書處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八、本協會下設主席團,主席團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等組成,並由理事會選舉產生。
九、理事會、主席團會議視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特殊情況的可採用網上或通訊形式召開。
十、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界任期三年。 
十一、本協會專職副會長、秘書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理事會閉會期間,協會實行秘書長負責制。
十二、本協會設名譽主席,有理事會提名推舉。聘請若干名德高望重的老藝術家、收藏家擔任顧問。
十三、本協會設立權威機構—學術委員會,對我國文化及收藏事業的發展、創作、理論研究等發揮諮詢和指導的作用,學術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及委員由本協會主席團聘任。
十四、各藝術委員會、收藏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及委員由協會主席聘任。藝術委員會應積極有效的開展本領域創作展覽研究活動,藝術委員會任期與理事會同步。 
十五、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屬中國藝術收藏研究會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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