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東協發展相互投資的法律機制研究

中國與東協發展相互投資的法律機制研究

一、發展相與投資的需要 第二節投資爭端的解決 二、對海外投資的監管機制

基本信息

作 者:呼書秀 著叢 書 名:經濟法論叢6出 版 社:北京大學出版

社ISBN:9787301097960齣版時間:2005-10-01版 次:1頁 數:243裝 幀:平裝開 本:16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經濟法

內容簡介

當今時代,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已經成為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標誌著中國的對外開放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是中國進一步參與經濟全球化進程的重要體現。與此同時,中國奉行“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和“睦鄰、安鄰、富鄰”的周邊外交政策。幾年前,中國與東協啟動了中國一東協自由貿易區的建設進程,致力於建立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夥伴關係。去年11月,中國與東協國家領導人簽署《貨物貿易協定》和《爭端解決機制協定》。今年7月20日,雙方就7000種稅目產品全面降稅,標誌著雙方合作將談判成果付諸具體行動。自貿區服務貿易、投資合作的談判也成為進行時。這股時代潮流為研究者開展“合於時濟於事”的學術研究提供了許多前沿性課題和無限廣闊的空間。其中,一個至關重要的領域——投資領域涉及的問題錯綜複雜:既有理論問題,又有實際問題;既有經濟問題,又有法律問題。在法律問題中,既有投資法問題,又有其他法律問題;在投資法問題中,既有屬於經濟法範疇的涉外投資法問題,又有屬於國際經濟法範疇的國際投資法問題;在國際投資法問題中,既有雙邊投資規則,又有多邊投資規則;在多邊投資規則中,既有區域性投資規則,又有世界性投資規則。近年來,國內外學者對中國與東協的投資問題進行了許多研究工作,有不少論著問世,取得了相當大的成績,但是尚有不足。主要表現為:從經濟學的角度論述的多,從法學的角度論述的不夠;對單個國家論述的多,對中國與東協國家進行綜合研究的不夠;從理論與實際的結合上、從經濟法學與國際經濟法學的結合上進行深刻論述的尚不多見。目前,在中外文獻中,尚未發現學術水平較高的關於中國與東協相互投資關係法律調整的著作。呼書秀博士獨立完成的這部專著,以多學科、特別是經濟法學和國際經濟法學為視角,從理論與實際的結合上,對中國與東協發展相互投資的法律機制進行了全面、系統、深入的論述。該專著選題重要、難度大、創新性強。可以說,這是一部填補空白的佳作。

作者簡介

呼書秀,出生於六十年代,傳播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法學博士。曾任職新聞記者,近十年從事國際投資實務,現任北京市場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多所大學兼職教授、多家媒體特約撰搞人、中國一東協問題專訪論壇主持人。

目錄

第一章 建立相互投資法律機制問題的提出
第一節 相互投資關係及其法律調整的現狀
一、相與投資關係及其進展
二、與投資相關的國內法規則的調整
三、與投資相關的國際法規則的調整、
第二節 提出建立合作型投資法律機制的動因
一、發展相與投資的需要
二、協調相互利益的需要
三、提供制度保障的需要
第二章 相互投資法律博弈的理論分析
第一節 合作型法律博弈的理論基礎
一、從博弈到協調--合作型投資法律機制的含義
二、經濟法的博弈理論與相與投資實踐的契合點
第二節 合作型法律博弈的現實基礎
一、政治、外交關係的正常化
二、共同的經濟利益要求
三、相同的市場經濟地位
四、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
第三節 合作型法律博弈的要素組合
一、博弈的主體(參與者)
二、博弈的目標或預期的結局
三、博弈的規則
四、博弈的策略
五、上述諸要素的有機組合--主體的戰略行為
第四節 合作型法律博弈的多樣路徑
一、創建透明的、完備的涉外投資法體系
二、相關法的整合
三、相關法的適用
四、投資利益的創造、分配和維護
第三章 投資促進的法律博弈
第一節 外資準入的逐步自由化
一、投資導向
二、投資比例
三、出資方式
四、組織形式
五、比較與改進(法律博弈的對策之一):放寬外資市場準入
第二節 投資待遇
一、外商投資企業自主權
二、最惠國待遇
三、國民待遇
四、公正、公平待遇
五、比較與改進(法律博弈的對策二):對外商投資給予合理待遇
第三節優惠措施
一、稅收優惠
二、其他優惠
三、比較與改進(法律博弈的對策之三)
對外商投資給予適當優惠
第四節 外資進入的逐步便利化
一、行政管理程式上的便利
二、其他服務方面的便利
三、比較與改進(法律博弈的對策之四)
提供投資方便
第四章投資保護的法律博弈
第一節 投資風險的規避與化解
一、投資風險概述
二、政治暴力險
三、財產徵收險
四、資本轉移險
五、東道國違約險
六、所謂“邊緣化”風險
七、比較與改進(法律博弈的對策之五)
防範和化解投資風險
第二節投資爭端的解決
一、中國與東協國家怍為投資締約國之間
爭端的解決
二、作為締約一方的東道國與締約另一方
投資者之間爭端的解決
三、投資者與合營者、合作者之間爭端
的解決
四、比較與改進(法律博弈的對策之六)
有效解決投資爭端
第五章投資監管的法律博弈
第一節 東道國政府的監管與服務
一、東道國對外來投資的管轄權
二、對外商投資進入的許可機制
三、對外商投資企業營運的監管機制
四、不當限制性投資措施及其糾正
五、比較與改進(法律博弈的對策之七)
健全東道國政府對外商投資
的監管機制與服務體系
第二節投資者母國政府的監管與支持
一、投資者母國對資本輸出的扶持義務
二、對海外投資的監管機制
三、海外投資保險與代位求償
四、比較與改進(法律博弈的對策之八)
完善投資者母國政府對境外投資
的監管機制與支持體系
第六章在“10+1”框架下創製投資共同
規則的建議
第一節 《投資協定》的創製及其意義
一、創製《投資協定》的必要性
二、創製《投資協定》的可行性
三、《投資協定》是合作型投資法律機制
的集中成果
第二節創製《投資協定》的總體思路
一、中國、東協各國相關法的吸收和轉化
二、中國、東協之間相關協定的承繼和發展
三、區域性及世界性相關協定、檔案
的借鑑與運用
第三節《投資協定》建議稿
第四節對《投資協定》基本設計的若干
說明
一、關於總則部分的說明
二、關於分則部分的說明
結語
附錄:中國、東協經濟關係(主要是投資關係)
若干重要文獻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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