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術學院福建校友會

福建校友會設理事會,以開展日常工作。 福建校友會理事會任期三年一屆,輪換主辦。 其他地區的會費統交福建校友會。

宗旨

1. 中國美術學院福建校友會,是母校建校後在各個時期從母校畢業的、肄業的、進修的、任教的、以及擔任各類工作職務的、目前在閩工作或定居的校友,為相互聯絡感情、交流學識、共同弘揚母校傑出的中華藝文精神而自願組成的民眾性社會團體。
2. 本會為非營利性的,公益性質的社會團體組織。本會工作人員將履行義務任職。
3. 凡是在閩的校友均系當然會員,均可自願報名入會。所有校友,不論資歷深淺,不論職位高低,在校友會活動當中,地位一律同等。所有校友儘自己的努力,共同振興中華文化,為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組織機構

1. 福建校友會設理事會,以開展日常工作。福建省各地市各出一名理事,校友集中的地區,酌情理事名額,組成理事會。理事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數名,秘書長一名,組成常務理事機構----組委會。其中福州、廈門、泉州各有一名副會長。由會長提名,理事會通過,設名譽會長和顧問。
2. 分會的設立:福州、泉州、廈門三市校友較為集中,可以成立校友分會。並由三地的福建校友會副會長分別擔任分會會長。分會可再下設理事會,聘任名譽會長、顧問等,自行組織校友開展活動。不設分會的各地區校友,可組成小組參與鄰近分會的活動,也可以直接與福建校友會保持聯繫。
3. 福建校友會理事會任期三年一屆,輪換主辦。期滿換屆時,各地市的校友分會都可申請主辦當屆理事會。有意主辦的可協商定排序。若主辦當屆理事會的分會,則應擔當該屆校友會會長、秘書長二職,屆滿不連辦。
4. 各理事會成員均以民主程式產生。
5. 福建校友會註冊地址常設在廈門。當屆理事會會址在當屆主辦地區。廈門常設會址在不主辦期間,保留名譽機構。以保管歷史檔案和銜接聯絡,協調事務,確保信息連續性。

經費

1. 福建校友會會員,暫定每人每一屆以150元象徵性的自由交納會費。如有不便,亦可緩可免。活動經費不足部分,由主辦屆理事會負責籌資,歡迎校友個人捐款,亦歡迎來自社會各方面的資助。
2. 設分會的地市,會費由分會收取支用。其他地區的會費統交福建校友會。3. 會費使用情況,每年向全體校友公布。贊助款的使用由組委會向贊助人和理事會負責。

校友會活動

1. 校友會活動的基本目的:是依靠校友會的平台,促進校友們之間的相互交流、切磋學術、增益藝業,進而集結力量、相互提攜,彰顯校友的藝術成就。
2. 校友會舉辦各項活動,積極促進校友之間的友情交往,逐步形成互相關愛、互幫互助的溫馨群體。
3. 每屆編制一版《福建校友通訊錄》,印發《福建校友藝苑》,介紹校友藝術動態。
4. 每年舉行理事會年會。總結工作,交流經驗,議決其後工作安排。形成《年會文書》向學院校友總會匯報。以上《福建校友通訊錄》、《福建校友藝苑》、《年會文書》均發到校友會會員。
5. 福建省各地市分會館可自行組織活動。活動信息匯總福建校友會。
6. 其他諸事逐步議決,逐漸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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