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組織評估發展報告(2018)

中國社會組織評估發展報告(2018)

中國社會組織評估發展報告(2018)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學主辦,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中國公益發展研究院2018年12月28日發布。報告建議加強社會組織評估等級結果運用。

基本信息

簡介

中國社會組織評估發展報告(2018)中國社會組織評估發展報告(2018)
2018年12月28日,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學主辦,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中國公益發展研究院承辦的《社會組織藍皮書:中國社會組織評估發展報告(2018)》(以下簡稱《藍皮書》)發布會在京舉行。上海交通大學黨委副書記周承、民政部社會組織服務中心黨委書記劉忠祥、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社長謝壽光等出席並分别致辭。上海交通大學中國公益發展研究院院長、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徐家良介紹《藍皮書》。發布會由徐家良主持。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袁瑞軍,清華大學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長鄧國勝,《新華文摘》雜誌社高級編輯胡元梓,中共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教授張珊珍,《求是》雜誌社高級編輯李孝純,《中國行政管理》雜誌社主編,《中國社會組織》主編朱勤,北京科技大學文法學院副教授唐德龍,中國勞動關係學院講師侯志偉,湖南大學法學院講師許源在會上分別作了精彩點評,徐家良教授作總結髮言。

藍皮書

全國性社會組織發展態勢向好

《藍皮書》數據顯示,2017年度,共有108家全國性社會組織獲得評估等級,其中行業協會商會29家、學術類社團31家、聯合類社團9家、基金會35家、社會服務機構4家。獲得評估等級的全國性社會組織數量連續四年超過100家,評估等級分布科學合理。2017年度,全國性社會組織評估等級情況為:5A級5家,占評估總數的4.6%;4A級24家,占比22.2%;3A級60家,占比55.6%;2A級14家,占13%;1A級5家,占比4.6%。獲評3A級及以上等級的社會組織共89家,占比較大。

2017年度地方性社會組織評估工作各有特色

此次《藍皮書》新增地方性社會組織評估的分析內容,在收集上海市、浙江省和深圳市社會組織評估資料的基礎上,從評估的基本情況、工作特色和工作成效三個方面分析了地方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內容及特點。總體看來,地方社會組織評估工作在遵循民政部《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和相關指標的基礎上,能夠結合本地區社會組織發展的實際,不斷最佳化評估指標、制定嚴格的評估工作流程、藉助第三方評估機構優勢開展評估工作,社會組織評估工作效率不斷提高,評估等級結果公信力不斷增強。同時,各地區社會組織評估工作也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評估中暴露出來的問題也不盡相同。

繼續推動第三方評估機制不斷深化

《藍皮書》指出,2015年,《民政部關於探索建立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正式開啟了評估工作的新時代。2017年度,政社合作評估方式不斷深化,第三方評估機制日漸成熟、規範和常態化。政社合作評估方式的有效性體現在:國家社會組織管理局、民政部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的引領有助於保證評估的權威性和有序性,公開招標遴選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及多領域評估專家的參與提升了評估工作的規範性和科學性。2017年度,四家第三方機構入選為全國性社會組織評估機構,充分利用專業優勢開展評估,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藍皮書》還強調,2007年民政部啟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以來,社會組織評估工作不斷向前發展,評估覆蓋面不斷增加,評估標準更加科學,評估方法技術日臻完善,評估帶來的以評促改、以評促建的效果不斷提升,評估主體逐漸以第三方機構為主,但仍有不少難題需要破解。培育高水平、專業化的第三方機構,需要一批具備理論知識和專業素養的人才,推動建設更加先進的評估方法和評估技術,進一步提高評估效率,保證評估的效度與信度。

不斷增強社會組織評估等級結果的運用

《藍皮書》指出,《民政部關於探索建立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中提出要加快建立社會組織評估結果綜合利用機制,擴大評估結果運用範圍,提倡把評估結果作為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接受政府購買服務、享受稅收優惠、參與協商民主、最佳化年檢程式、參加表彰獎勵的參考條件,鼓勵將評估結果作為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實際情況下,社會組織評估結果的運用存在著地區差異與運用程度的差異,評估結果運用的範圍較小,缺少政策措施的推動,在後續的過程中,需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建立相關配套運作機制。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