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部介紹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 是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務會議領導下的學術指導、學術諮詢和科研協調機構,於2006年8月3日成立。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的最高學術稱號,為終身榮譽。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設立文學史學哲學部、經濟學部、社會政法學部、國際研究學部、馬克思主義研究學部(院)。
各學部 設學部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學部主任、副主任候選人由院務會議提名,經各學部委員會議選舉產生。學部主任、副主任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四年,可以連任,任期不超過兩屆。
每年召開一次各學部委員會議。
學部職能
(一) 審議中國社會科學院中長期科研發展規劃,對學術研究、學科發展和隊伍建設等重要問題提出建議;
(二) 組織協調跨學科和多學科研究,加強研究所及學科之間的橫向聯繫與合作;
(三)審議研究所的中長期科研和學科建設規劃,對重要研究領域的重大學術問題進行評議和指導;
(四)受院委託,組織重要的全國性和國際性學術活動,促進國內外學術團體交流與合作;
(五)受院委託,組織對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門交辦和委託的重大理論和實際問題的研究,為國家決策提供學術諮詢和智力支持;
(六)分析研究國內外學術發展趨勢和前沿問題,對國家哲學社會科學發展規劃、學科發展戰略和重大科學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組織學部委員對本學部內各研究單位學術評審中的學術爭議和學術糾紛,進行仲裁;
(八)完成學部委員大會和學部主席團決定的各項任務和其他需要學部組織協調的工作。
學部成立
2006年8月3日,是哲學社會科學界具有重要意義的一天。
這一天,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宣布成立;這一天,中國社會科學院首批學部委員和榮譽學部委員產生。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成立,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的一件大事;是哲學社會科學界的一件大事;是中國知識界的一件大事。 我們衷心祝賀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誕生!我們衷心祝賀學部委員戴上崇高的學術桂冠!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成立,是貫徹黨中央關於積極推進哲學社會科學管理體制改革指示精神的一項重大舉措。2004年1月頒布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向哲學社會科學界提出要適應我國改革發展新形勢的需要,深化科研管理體制改革,形成有利於整合科研力量、充分調動積極性、合理配置資源、促進各學科協調發展的體制與機制。2005年5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聽取中國社會科學院的工作匯報,肯定和支持社科院提出的包括組建學部在內的構建哲學社會科學創新體系的總體思路。成立學部,是中國社會科學院貫徹落實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深化內部體制改革,探索哲學社會科學新體制、新途徑的重大步驟。中國社科院在這次組建學部中,將原來的六個學科片,改為五個學部,即:文史哲學部、經濟學部、社會政法學部、國際研究學部、馬克思主義研究學部。同時,賦予學部在學術和科研上相應的指導、協調許可權,以加強學部的統籌領導,從而將有效地提高整體科研能力。 進入新世紀、新階段,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面臨新的形勢、新的挑戰,推進科技創新、文化創新、制度創新、理論創新成為全黨的緊迫任務。理論創新是其他創新的基礎。正因如此,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反覆強調,要堅持與時俱進,推動理論創新,並對哲學社會科學創新理論寄予厚望。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聽取中國社會科學院黨組匯報工作時指出: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偉大歷史進程中,哲學社會科學具有不可低估的戰略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他強調,哲學社會科學必須把握好兩條:一是毫不動搖地堅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二是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積極推進理論創新。中國社會科學院作為中央直接領導的國家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是黨中央、國務院重要的思想庫和智囊團,其所肩負的使命光榮而偉大。這就要求,中國社會科學院要牢固樹立理論聯繫實際的學風,準確把握時代特徵,深入研究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堅持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研究、回答、解決重大理論問題和現實問題。 組建學部,推選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是中國社科院以建設創新體系、提高學術水平和創新能力、培育學術大師為目標的一項重要改革。培養新一代的人文社會科學學術大師是黨和國家的要求,是廣大學者的渴望;把學部辦好,開闢一條通向大師成長之路,是祖國和人民的希望,是學部委員的責任。新成立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不僅是一個學術諮詢機構,還具有指導、協調科學研究的職能。它的成立,必將進一步發揮更多著名專家學者的智慧,組織多學科力量對全局性、前瞻性、戰略性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進行攻關研究,推出具有重要社會影響和重大學術價值的精品力作,為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積極推進理論創新作出新的貢獻。 學部委員要在學術研究上發揮骨幹和帶頭作用,更要在樹立良好學風和作風上做出表率。要按照胡錦濤同志提出的社會主義榮辱觀的要求,端正學風和文風,堅決反對學術腐敗,積極推動哲學社會科學界的學風建設和學術道德建設。這必將對促進哲學社會科學沿著正確方向發展,起到重要的引領作用。 新世紀新階段的偉大實踐,為哲學社會科學提供了廣闊的天地;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洪流,為哲學社會科學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動力。我們相信,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一定會貢獻出更多更高水平的哲學社會科學成果,一定會造就出更多更優秀的人文社會科學學術大師,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重要的理論支撐!
學部章程
章程名稱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章程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發展繁榮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樹立“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有效整合中國社會科學院的研究力量與學術資源,強化戰略性、綜合性問題研究的組織協調機制,推出一批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學貫中西、成就卓著的學術大家和學科帶頭人,推進哲學社會科學創新體系的建設,院務會議決定組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
第二條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是院務會議領導下的學術指導、學術諮詢和科研協調機構。
第三條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的最高學術稱號,為終身榮譽。
第二章
學部
第四條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的劃分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設立文學史學哲學部、經濟學部、社會政法學部、國際研究學部、馬克思主義研究學部(院)。
第五條 學部的職能
(一) 審議中國社會科學院中長期科研發展規劃,對學術研究、學科發展和隊伍建設等重要問題提出建議;
(二) 組織協調跨學科和多學科研究,加強研究所及學科之間的橫向聯繫與合作;
(三)審議研究所的中長期科研和學科建設規劃,對重要研究領域的重大學術問題進行評議和指導;
(四)受院委託,組織重要的全國性和國際性學術活動,促進國內外學術團體交流與合作;
(五)受院委託,組織對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門交辦和委託的重大理論和實際問題的研究,為國家決策提供學術諮詢和智力支持;
(六)分析研究國內外學術發展趨勢和前沿問題,對國家哲學社會科學發展規劃、學科發展戰略和重大科學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組織學部委員對本學部內各研究單位學術評審中的學術爭議和學術糾紛,進行仲裁;
(八)完成學部委員大會和學部主席團決定的各項任務和其他需要學部組織協調的工作。
第六條 各學部設學部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學部主任、副主任候選人由院務會議提名,經各學部委員會議選舉產生。學部主任、副主任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四年,可以連任,任期不超過兩屆。
第七條 每年召開一次各學部委員會議。
第三章
學部委員大會及學部主席團
第八條 學部委員大會是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的最高組織形式。一般每兩年舉行一次,由學部主席團主持。參加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
學部主席團主席、各學部主任和副主任、全體學部委員。
第九條 學部委員大會的職能
(一)審議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工作報告;
(二)制定和修訂學部工作規章、條例;
(三)選舉學部委員;
(四)選舉主席團成員;
(五)討論重大學術問題,提出建議;
(六)討論、審議學部主席團提出的其他議題和議案。
第十條 學部委員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領導機構是學部主席團。主席團成員由學部委員大會選舉產生。
主席團設主席,主席由主席團全體會議選舉產生。
主席團設秘書長。秘書長可以從非學部委員中產生,列席主席團會議。
第十一條 學部主席團的職能
(一)決定召開並主持學部委員大會;
(二)審議並決定學部委員大會的各項議案;
(三)組織選舉學部委員,審議增選學部委員選舉結果;
(四)審查和批准撤銷、免去學部委員稱號的決定;
(五)討論決定學部工作計畫;
(六)任免主席團秘書長;
(七)研究決定學部的其他重要事項;
(八)學部委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能。
第十二條 學部主席團的重大決定和議案,需經院務會議批准。
第十三條 主席團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由主席團主席提議增加會議次數。
第四章
學部委員
第十四條 學部委員的標準和條件
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在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做出卓越成績和突出貢獻,學術水平為國內或國際學術界公認,作風正派,學風優良,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在職專家學者,可被推薦並當選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第十五條 學部委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理論方向和科研方向;
(二)在遵守科學道德,維護科學精神,發揚優良學風等方面,起表率作用;
(三)積極承擔科研任務,培養後備人才,推動學科發展和隊伍建設;
(四)參加學部委員會議,參與學部的學術評議、學術諮詢等活動;
(五)積極推動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六)對哲學社會科學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意見;
(七)推薦學部委員候選人;
(八)擁有學部委員會議規定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年滿70歲的學部委員,不擔任學部的領導職務,但繼續享有以上規定的其他各項權利和義務;年滿75歲的學部委員,不參加對學部委員候選人的推薦和選舉等工作,可自由參加學部的其他各項活動。
第十六條 符合學部委員條件的離退休老專家,在職專家中年滿80周歲、不擔任行政職務符合學部委員條件者,由院授予榮譽學部委員稱號。榮譽學部委員為終身榮譽。
第十七條 學部委員的增選每二至四年進行一次。每次增選學部委員的名額和時間,由院務會議確定。
第十八條 學部委員候選人通過以下兩種途徑推薦,不受理本人申請。
(一)學部委員直接推薦。每次增選,每位學部委員推薦候選人不超過2名;每名候選人需獲得3名或3名以上學部委員推薦為有效。
(二)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各研究所推薦。
第十九條 學部委員由學部委員大會選舉產生。推選工作必須嚴格堅持標準,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第二十條 學部委員選舉實行差額無記名投票,參加投票選舉的學部委員人數,應超過學部委員人數的三分之二;獲得贊同票達到投票人數二分之一以上的候選人,按學部應選名額,根據得票數依次當選,滿額為止。選舉結果由學部主席團檢查確認,經院務會議批准後公布。
第二十一條 首批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的產生
首批學部委員、首批榮譽學部委員的推選工作,由院務會議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學部委員調離我院,經學部主席團審議批准,免去其學部委員稱號,並通報全體學部委員。
學部委員加入外國國籍,即為自動放棄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稱號。
第二十三條 學部委員的個人行為違背學部委員標準,有不少於5名學部委員書面提議要求撤銷其學部委員稱號時,由其所在學部受理並審議後,通過學部委員大會投票表決,經學部主席團審查批准,可撤銷其學部委員稱號。參加投票表決的學部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學部委員人數的三分之二,贊同撤銷其學部委員稱號的票數,不得少於投票人數的三分之二。
學部委員的個人行為違法犯罪,經學部主席團審查批准,撤銷其學部委員稱號,並通報全體學部委員。
第五章
辦事機構與經費
第二十四條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的辦事機構為學部工作局,負責學部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條 學部工作局與科研局為同一機構,兩塊牌子。學部工作局下設的各學部辦公室,也是科研局的工作部門。
第二十六條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根據需要編印有關出版物。
第二十七條 學部的活動經費,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撥款。學部經費由學部工作局管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大會通過後實施,其修訂亦同。
第二十九條 根據本章程制定有關實施細則,經學部主席團批准後實施。
第三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主席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