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煤炭分類

中國煤炭分類

中國煤炭分類,是根據煤的煤化程度和工藝性能指標把煤劃分成的大類,根據煤的性質和用途的不同,把大類進一步細分的類別。中國從低變質程度的褐煤到高變質程度的無煙煤都有儲存。 在漫長的地質演變過程中,煤田受到多種地質因素的作用;由於成煤年代、成煤原始物質、還原程度及成因類型上的差異,再加上各種變質作用並存,致使中國煤炭品種多樣化。

中國煤炭種類

中國從低變質程度的褐煤到高變質程度的無煙煤都有儲存。按中國的煤種分類,其中煉焦煤類占27.65%,非煉焦煤類占72.35%,前者包括氣煤(占13.75%),肥煤(占3.53%),主焦煤(占 5.81%),瘦煤(占4.01%),其它為未分牌號的煤(占 0.55%);後者包括無煙煤(占10.93%),貧煤(占5.55 %), 弱粘煤(占1.74%),不粘煤(占13.8%),長焰煤(占 12.52%),褐煤(占12.76%),天然焦(占0.19%),未分牌號的煤(占13.80%)和牌號不清的煤(占1.06%)。

基本介紹

類別:根據煤的煤化程度和工藝性能指標把煤劃分成的大類。
小類:根據煤的性質和用途的不同,把大類進一步細分的類別。
煤階:又稱煤級,煤化作用的深淺程度的。
褐煤:煤化程度低的煤,外觀多呈褐色,光澤暗淡,含有較高的內在水分和不同數量的腐殖酸。
次煙煤:國際煤層煤分類中,含水無灰基高位發熱量為等於、大於20到小於24MJ/kg的低煤階煤。
煙煤:煤化程度高於褐煤而低於無煙煤的煤,其特點是揮發分產率範圍寬,單獨煉焦時從不結焦到強結焦均有,燃燒時有煙。
無煙煤:煤化程度高的煤,揮發分低、密度大,燃點高,無粘結性,燃燒時多不冒煙。
硬煤:煙煤和無煙煤的總稱,或者指恆溫(應該是恆濕)無灰基高位發熱量等於或大於24MJ/kg或小於
24MJ/kg但鏡質組平均隨即反射率等於或大於0.6%的煤。
長焰煤:變質程度最低,揮發分最高的煙煤,一般不結焦,燃燒時火焰長。
不粘煤:變質程度較低,揮發分範圍較寬、無黏結性的煙煤。
弱粘煤:變質程度較低,揮發分範圍較寬的煙煤。粘結性介於不粘煤和1/2中粘煤之間。
1/2中粘煤:粘結性介於氣煤和弱粘煤之間的、揮發分範圍較寬的煙煤。
氣煤:變質程度較低、揮發分較高的煙煤。單獨煉焦時,焦炭多細長、易碎,並有較多的縱裂紋。
1/3焦煤:介於焦煤、肥煤、與氣煤之間的含中等或較高揮發分的強粘結性煤。單獨煉焦時,能生成強度較高的焦炭。
氣肥煤:揮發分高、粘結性強的煙煤。單獨煉焦時,能生成強度較高的焦炭。
肥煤:變質程度中等的煙煤。單獨煉焦時,能生成熔融性良好的焦炭,但有較多的橫裂紋,焦根部分有蜂焦。
焦煤:變質程度較高的煙煤。單獨煉焦時,產生的膠質體熱穩定性好,所得焦炭的塊度大、裂紋少、強度高。
瘦煤:變質程度較高的煙煤。單獨煉焦時,大部分能結焦。焦炭的塊度大。裂紋少,但熔融較差,耐磨強度低。
貧瘦煤:變質程度高,粘結性較差,揮發分低的煙煤。結焦性低於瘦煤。
貧煤:變質程度高、揮發分最低的煙煤,不結焦。
風化煤:受風化作用,使含氧量增高,發熱量降低,並含有再生腐植酸等性質有明顯變化的煤。
天然焦:煤受岩漿侵入,在高溫的烘烤和岩漿中熱液、揮發氣體等的影響下受熱乾餾而形成的焦炭。

中國煤炭分類,首先按煤的揮發分,將所有煤分為褐煤、煙煤和無煙煤;對於褐煤和無煙煤,再分別按其煤化程度和工業利用的特點分為2個和3個小類;煙煤部分按揮發分>10%-20%、>20%-28%、28%-37%和>37%的四個階段分為低、中、中高及高揮發分煙煤。關於煙煤粘結性,則按粘結指數G區分:0-5為不粘結和微粘結煤;>5-20為弱粘結煤;>20-50為中等偏弱粘結煤;>50-65為中等偏強粘結煤;>65則為強粘結煤。對於強粘結煤,又把其中膠質層最大厚度Y>25mm或奧亞膨脹度b>150%(對於Vdaf>28%的煙煤,b>220%)的煤分為特強粘結煤。在煤類的命名上,考慮到新舊分類的延續性,仍保留氣煤、肥煤、焦煤、瘦煤、貧煤、弱粘煤、不粘煤和長焰煤8個煤類。

在煙煤類中,對G>85的煤需再測定膠質層最大厚度Y值或奧亞膨脹度b值來區分肥煤、氣肥煤與其它煙煤類的界限。

當Y值大於25mm時,如Vdaf>37%,則劃分為氣肥煤。如Vdaf<37%,則劃分為肥煤。如Y值<25mm,則按其Vdaf 值的大小而劃分為相應的其它煤類。如Vdaf >37%,則應劃分為氣煤類,如Vdaf >28%-37%,則應劃分為1/3焦煤,如Vdaf在28%以下,則應劃分為焦煤類。

這裡需要指出的是,對G值大於100的煤來說,尤其是礦井或煤層若干樣品的平均G值在100以上時,則一般可不測Y值而確定為肥煤或氣肥煤類。

在我國的煤類分類國標中還規定,對G值大於85的煙煤,如果不測Y值,也可用奧亞膨脹度b值(%)來確定肥煤、氣煤與其它煤類的界限,即對Vdaf<28%的煤,暫定b值>150%的為肥煤;對Vdaf >28%的煤,暫定b值>220%的為肥煤(當Vdaf 值<37%時)或氣肥煤(當Vdaf 值>37%時)。當按b值劃分的煤類與按Y值劃分的煤類有矛盾時,則以Y值確定的煤類為準。因而在確定新分類的強粘結性煤的牌號時,可只測Y值而暫不測b值。

分類標準

1.G>85,再用Y值或b值來區分肥煤、氣肥煤與其它煤類,當Y>25.0mm時,應劃分為肥煤或氣煤,如Y《25mm,則根據其Vdaf的大小而劃分為回響的其它煤類。

按b值分類時,Vdaf《28%,暫定b>150%的為肥煤,Vdaf>28%,暫定b>220%的為肥煤或氣肥煤,如按b值和Y值劃分的類別有矛盾時,以Y值劃分的為準。

2. Vdaf>37%,G《5的煤,再以透光率PM來區分其為長焰煤或褐煤。

3. Vdaf>37%,PM>30%-50%的煤,再測Qgr,maf,如其值>24MJ/kg(5739cal/g),應劃分為長焰煤。

中國煤炭分類國家標準(GB5751-86)

類別 縮寫 分類指標
Vdaf% GRL Ymm b% PM% Qgr,maf
無煙煤 WY 10
貧煤 PM >10.0-20.0 <5
貧瘦煤 PS >10.0-20.0 5-20
瘦煤 SM >10.0-20.0 >20-65
焦煤 JM >20.0-28.0>10.0-20.0 >50-65>65① <25.0 (<150)
肥煤 FM >10.0-37.0 (>85)① >25
1/3焦煤 1/3JM >28.0-37.0 >65① <25.0 (<220)
氣肥煤 QF >37.0 (>85)① >25.0 〉220
氣煤 QM >28.0-37.0>37.0 >50-65>35-65 <25.0 (<220)
1/2中粘煤 1/2ZN >20.0-37.0 >30-50
弱粘煤 RN >20.0-37.0 >5-30
不粘煤 BN >20.0-37.0 <5
長焰煤 CY >37.0 <5-35 〉50
褐煤 HM >37.0>37.0 <30>30-50 <24

1. G>85,再用Y值或b值來區分肥煤、氣肥煤與其它煤類,當Y>25.0mm時,應劃分

為肥煤或氣肥煤,如Y《25mm,則根據其Vdaf的大小而劃分為回響的其它煤類。

按b值分類時,Vdaf《28%,暫定b>150%的為肥煤,Vdaf>28%,暫定b>220%的為肥煤或氣

肥煤,如按b值和Y值劃分的類別有矛盾時,以Y值劃分的為準。

2.Vdaf>37%,G《5的煤,再以透光率PM來區分其為長焰煤或褐煤。

3.Vdaf>37%,PM>30%-50%的煤,再測Qgr,maf,如其值>24MJ/kg(5739cal/g),應劃分為長焰煤。

(二)煤炭分類總表

類別 符號 分類指標
Vdaf% PM %
無煙煤 WY <10.0
煙煤 YM >10.0 -
褐煤 HM >37.0 <50

1) 凡Vdaf>37.0%,G<5,再用透光率PM來區分煙煤和褐煤(在地質勘探中,Vdaf>37.0,在不壓餅的條件下測定的焦渣特徵為1-2號的煤,再用PM來區分煙煤和褐煤。

2) 凡Vdaf>37.0,PM >50%者,為煙煤,PM >30%-50%的煤,如Qgr,maf>24MJ/kg(5739cal/g),則為長焰煤。

(三)無煙煤的分類

類別 符號 分類指標
Vdaf% H*%
無煙煤一號 WY1 0-3.5 0-2.0
無煙煤二號 WY2 >3.5-6.5 >2.0-3.0
無煙煤三號 WY3 >6.5-10.0 >3.0

在已確定無煙煤小類的生產礦、廠的日常工作中,可以只按Vdaf分類;在地質勘探工作中,為新區確定小類或生產礦、廠和其它單位需要重新核定小類時,應同時測定Vdaf和Hdaf,按上表分小類。如兩種結果有矛盾,以按Hdaf劃小類的結果為準。

(四)煙煤的分類

類別 縮寫 分類指標
Vdaf% GRL Ymm b%
貧煤 PM >10.0-20.0 <5
貧瘦煤 PS >10.0-20.0 5-20
瘦煤 SM >10.0-20.0>10.0-20.0 >20-50>50-65
焦煤 JM >10.0-20.0>20.0-28.0>20.0-28.0 >65>50-65>65 <25.0 <25.0 (<150) (<150)
肥煤 FM >10.0-20.0>20.0-28.0>28.0-37.0 (>85)(>85)(>85) >25>25>25 (>150)(>150)(>220)
1/3焦煤 1/3JM >28.0-37.0 >65 <25.0 (<220)
氣肥煤 QF >37.0 (>85) >25.0 〉220
氣煤 QM >28.0-37.0>37.0>37.0>37.0 >50-65>35-50>50-65>65 <25.0 (<220)
1/2中粘煤 1/2ZN >20.0-28.0>28.0-37.0 >30-50>30-50
弱粘煤 RN >20.0-28.0>28.0-37.0 >5-30>5-30
不粘煤 BN >20.0-28.0>28.0-37.0 <5<5
長焰煤 CY >37.0>37.0 <5>5-35

分類用的煤樣,如原煤灰分小於或等於10%者,不需減灰。灰分大於10%的煤樣需按GB474-83的煤樣製備方法,用氯化鋅重液減灰後再分類。

(五)褐煤的分類

1凡Vdaf> 37.0%、PM >30%-50%的煤,如Qgr,maf大於24MJ/kg(5739cal/g),則劃分為長焰煤。

褐煤的分類

類別 符號 分類指標
PM % Qgr,maf①(MJ/kg)
褐煤一號 HM1 >0-30 -
褐煤二號 HM2 >30-50 <24

①凡Vdaf> 37.0%、PM >30%-50%的煤,如Qgr,maf大於24MJ/kg(5739cal/g),則劃分為長焰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