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編制
中國海監北海總隊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由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和中國海監總隊雙重領導, 以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 。
轄區
北緯三十五度以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包括海岸帶) 。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指揮處
維權執法處
行政執法處
裝備技術處
機要處
直屬單位
中國海監第一支隊
中國海監第二支隊
中國海監第三支隊
中國海監北海航空支隊
通信站
主要職責
中國海監北海總隊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北海管轄海域(包括海岸帶)實施巡航監視,查處侵犯海洋權益、違法使用海域、損害海洋環境和資源、破壞海上設施等違法違規行為,實行執法監察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制定並實施海洋執法監察工作規劃、計畫。
2.負責擬定北海總隊經費使用計畫的申報、分配,並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3.負責組織制定北海總隊海洋執法監察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4.負責組織協調北海管轄海域海洋執法監察工作,編髮海洋執法監察通報。
5.負責組織對海上重大事件的應急監視,調查取證和查處工作。
6.負責組織建設和管理海洋監視網;並負責海洋執法監察信息的管理工作。
7.負責組織建設和管理海洋執法監察技術支持系統。監督海洋執法監察技術規定、規範、標準在北海區的實施。
8.負責海洋監察員資格的審查,會同有著部門對海洋執法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並負責發放海洋執法監察人員公務證書。
9.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海監船舶、飛機維護計畫及其管理。並負責海監船舶、飛機的安全管理工作。
10.負責監督管理海監船舶、飛機舷號和中國海監人員的著裝、標識的使用。
11.負責機要通信保障工作。
12.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裝備
海監艦船
1. 中國海監11 船:
本船鋼質船殼,傾斜船艏,具有長艏樓及巡洋艦式船艉,雙機、雙螺旋槳、雙舵。計設航區為I類航區,主要是中國的東海、黃海和渤海。
本船為海洋綜合調查船,其任務是在中國沿海地區進行以海洋水文、化學為主,適當的兼作氣象、地質、生物等調查研究。
2. 中國海監18 船:
本船為1000噸級多用途海洋監視兼海洋調查船,具體使命和任務為:巡視監視執法管理,對排污船隻和平台現場取證、保護海洋資源、維護海洋權益;進行海洋污染監測、保護海洋環境;進行海洋氣象、水文、生物、化學及地質表層取樣等科學調查研究;浮標收放和管理。
3. 中國海監21 船:
本船為海洋科學調查和近海交通船。可進行海洋水文、海洋化學、海洋地質、海洋生物等科學調查研究工作。
本船為鋼質、柴油機推進、快艇式船型、雙漿、雙舵。本船航區為A2海區。本船由重慶東升船廠建造。於1978年9月下水,現隸屬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4. 中國海監22 船:
本船系柴油機推進、鋼質、艏柱前傾、封板式方型船艉的長艏樓船舶,設有二隻螺旋槳,一隻平衡掛舵,並有電力低速推進裝置、設計航區為I類航區。
其任務主要為在中國東海、黃海、南海等外海執行其氣象觀測,水文調查、海洋重力場、海洋聲場、海洋地質等專業部分項目的調查工作。
觀測項目:海洋氣象、海洋水文、海水化學、生物、地質地貌、海上重力加速度、水聲考察等。同時兼作浮標觀測站的布設。
該船由蕪湖造船廠建造,於1973年出廠,現隸屬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5. 中國海監28 船:
本船為綱質、雙層連續甲板、柴油機推進、前傾艏柱及巡洋艦船艉、機艙位於舯部、雙槳、雙舵。航區不限(極區除外),主要是中遠海及大洋。設有B級冰區加強。本船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1974年綱質海船建造規範有關章節進行設計。
這艘船均由上海滬東造船廠建造,於1978年5月24日下水。隸屬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6. 中國海監110 船:
由原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北海艦隊所屬的“北拖710”遠洋拖輪改建為中國海監110船 。
7. 中國海監111 船:
由原海軍北海艦隊所屬的“海冰723”破冰船改建成中國海監111船 。
8. 中國海監112 船:
由原海軍北海艦隊所屬的“北運814”船改建成中國海監112船 。
海監飛機
中國海監北海總隊航空監視監測的空中工作平台為兩架中國海監飛機,編號為B-3807、B-3808,機型為Y-12海監型,裝備有適合于海洋執法管理的機載遙感監視監測設備。
航空監察人員依照海洋法律法規,對中國管轄海域的內海及近岸海域,進行維護海洋權益、保護海洋環境和資源的管理與開發,以及減災防災進行周期性的巡航監視;對海洋環境與資源比較突出的熱點區與焦點區域進行專門監測,以及對重大損害、災害等突出事件進行應急監視,年巡航量近500小時,日益顯示出其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
領導成員
中國海監北海總隊總隊長:劉心成
中國海監北海總隊常務副總隊長:孫晉亞
中國海監北海總隊副政委:於蔚
中國海監北海總隊副總隊長:蘇軍
中國海監北海總隊副總隊長:唐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