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外投資促進體系研究/經濟研究系列/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庫

t)作為《中國海外投資促進體系研究》的核心概念,是指各類具有獨立投資決策權,並對投資結果承擔責任的投資主體,包括跨國公司、跨國金融機構、官方或半官方機構和居民個人,將其擁有的貨幣、實物或其他形式的資產投入國外以實現價值增值的行為。 它既指投資者通過新設、併購等方式在境外設立金融或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金融或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直接投資行為;也包括購買外國企業的股票、政府或企業的債券,或向國外發放貸款等方式,以獲取股息、利息或差價收益等的間接投資行為。 裴長洪等專著的《中國海外投資促進體系研究》以海外直接投資為主要研究對象,兼顧海外間接投資的研究。

內容介紹

海外投資(Outward Investment)作為《中國海外投資促進體系研究》的核心概念,是指各類具有獨立投資決策權,並對投資結果承擔責任的投資主體,包括跨國公司、跨國金融機構、官方或半官方機構和居民個人,將其擁有的貨幣、實物或其他形式的資產投入國外以實現價值增值的行為。它既指投資者通過新設、併購等方式在境外設立金融或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金融或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直接投資行為;也包括購買外國企業的股票、政府或企業的債券,或向國外發放貸款等方式,以獲取股息、利息或差價收益等的間接投資行為。
裴長洪等專著的《中國海外投資促進體系研究》以海外直接投資為主要研究對象,兼顧海外間接投資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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