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水電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

1.水電可持續發展的理論、技術和管理機制研究 水電可持續發展研究涉及水利工程、生態學、環境科學、管理學等專業的理論和方法,還涉及到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等管理方面的問題。 水電可持續發展的培訓與推廣是研究中心的核心任務之一。

中心概況

為了推動我國水電可持續發展理論研究,提高環境友好型水電建設技術水平,加強水電建設的生態環境保護研究工作,實現在保持生態基礎上有序開發水電的目標,國家能源局於2009年1月26日正式批覆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成立國家水電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
國家水電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作為國家能源主管部門的技術服務和諮詢機構,通過總結中國水電開發的經驗教訓和借鑑國際經驗,開展水電可持續發展的理論、技術和管理研究,提升中國水電開發的可持續發展水平,為國家能源主管部門和水電開發部門提供技術和管理建議,從而促進我國水電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促進水電能源的可持續開發,同時為世界水電可持續發展貢獻中國作為開發中國家重要代表的實踐經驗。開展水電可持續發展研究的目標是:進行水電可持續發展相關的理論、技術和機制研究,為國家和行業管理部門提供全面的技術支撐,促進中國水電開發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環境友好和社會可接受的綜合目標的實現,為緩解我國能源緊張狀況作出貢獻。
研究中心設立管理委員會和技術委員會,成員由國家能源管理部門、水電開發行業部門、國內水電企業和相關領導和專家組成。中心管理將充分利用“中心”依託單位的技術和設備優勢,發揮“中心”管理委員會和技術委員會的指導作用,建立技術成果資源共享平台。
究中心為設在依託單位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的事業性質機構,實行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模式。依託單位劃撥自籌資金、土地、房產、設備、基礎設施等提交“中心”使用。國家發改委劃撥資金作為“中心”啟動資金,主要用於購置科研開發設備和人才引進。“中心”建成後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充滿生存與發展活力的科技型經濟實體。在“中心”運行過程中,各成員單位經濟利益關係以“經濟契約”方式確定。

主要任務

1.水電可持續發展的理論、技術和管理機制研究
水電可持續發展研究涉及水利工程、生態學、環境科學、管理學等專業的理論和方法,還涉及到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等管理方面的問題。可持續水電工程的建設,既需要開展工程技術、生態環境領域的理論和技術方法研究,還要重視如何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框架下,建立水電可持續發展的管理運行機制,從而全面保證水電可持續發展的順利實施。
2.開展水電工程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研究
在現有的水電環境評價的基礎上,加強對已建成水電站的環境影響後評估。進一步分別開展水電開發與區域氣候變化、水電與植物保護、水電與動物保護、水電與地質變化等方面的專項課題研究,利用各種典型案例對水電開發的生態效應進行巨觀的利弊分析,注意充分論證水電的正面生態環境效益,爭取每年對我國水電開發提出《水電開發環境影響白皮書》
3.研究鼓勵發展水電可持續發展的政策
產業化是水電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途徑,與其它電力相比,水電可持續發展的優勢在於其環境和社會效益的提高,但這也就意味著增加了經濟成本,因此可持續水電的產業化過程必然面臨著激烈的競爭。讓社會接受環保效益,使民眾具有環保投入的支付意願,將是本研究中心的重要任務之一。在技術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不僅要通過積極的環保宣傳,使民眾在心理上接受並使用可持續水電,也要積極探討和開展鼓勵發展可持續水電政策的研究,如通過認證的水電享受上網電價和稅收的優惠政策等,從而促進可持續水電的產業化進程。
4.水電工程移民法規、管理及技術研究與交流
工程移民是水電工程中非常重要,也是非常難以解決的問題,涉及到政治、經濟、文化、工程等多個方面。移民的補償、安置和扶持直接關係到工程後移民的生活質量,同時與移民區和安置區的社會經濟狀況密不可分,工程移民問題不僅直接關係水電工程的順利建設,更影響到廣大移民的切身利益,影響到社會的穩定與發展。解決好工程移民問題,需要在法律上加以保障、在政策上有所體現、在技術上提供支持。我國已經建立和實施了一系列水電工程移民的法規、政策和標準,並且取得了許多成功的經驗,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工程移民的基礎條件發生了顯著變化,需要為現有政策法規、管理機制和技術規程的完善開展針對性的研究工作,同時有效借鑑和吸收其他國家和有關國際機構的成功經驗。
5.促進綠色水電認證制度的建立、實施
綠色水電認證能夠使得水電在能源供應中的優勢和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就能得到充分發揮,同時也是水電企業實現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雙贏的有效途徑。研究中心將通過全面和深入的研究工作,促進綠色水電認證制度在中國的建立和實施。
6.組織實施水電可持續發展的培訓推廣工作
水電可持續發展的培訓與推廣是研究中心的核心任務之一。要全面總結各國水電可持續發展工作的成功經驗,在我國全面推廣可持續水電的理念及認證制度。組織專題性的技術培訓班、學術會議或者專題討論會,組織水電、環境學科及相關領域的國際學術考察與講學;進行管理、技術及實施方面的培訓;承擔各項相關技術諮詢;對我國水電開發狀況進行全面和真實的宣傳;進行我國水電開發的調查和分析,定期發布《中國水電可持續發展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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