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工程監理協會

中國建設工程監理協會是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業務的企業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簡稱監理協會。英文名稱為:CHINA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ASSOCIATION,英文名稱縮寫為:CCESA。 2016年3月,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曝光第一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國建設工程監理協會在名單中。

協會情況

協會概況

中國建設工程監理協會,英文名稱為:CHINA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ASSOCIATION,英文名稱縮寫為:CCESA。

協會宗旨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思想,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執行政府的有關方針政策,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要求和意見,熱情為會員服務,引導會員遵循“守法、誠信、公證、科學”的職業準則,為發展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建設工程監理事業和提高我國工程建設水平而努力工作。

協會業務範圍

(一)組織研究工程建設監理的理論、方針、政策;

(二)維護行業的社會形象和會員的合法權益;

(三)制定工程監理企業及監理人員的職業行為準則,開展行業自律活動;

(四)組織編制工程監理工作標準、規範和規程;

(五)協助會員開拓國內外監理業務;

(六)以交流、展覽、展示等多種方式,加強工程建設監理事業的宣傳工作;

(七)組織會員交流工程管理、企業管理和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經驗,提高會員的業務能力、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

(八)舉辦多種形式的與監理業務相關的培訓研討班,為會員培訓企業管理和建設工程監理人才;

(九)組織編制、發行建設工程監理教材、書刊、資料及與工程建設監理業務相關的音像資料;

(十)組織研究、開發、推廣工程建設監理套用軟體,幫助會員提高現代化科學管理水平;

(十一)向會員提供與建設監理有關的諮詢服務;

(十二)開展國內外信息交流活動,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加強與國外同行業組織的聯繫,組織會員赴國外考察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開展業務交流、培訓及合作活動;

(十四)開展工程建設監理業務的調查研究工作,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情況,協助建設部制定建設監理法規和行業發展規劃;

(十五)完成建設部委託的有關建設工程監理行業方面的工作。

協會會員

本協會分團體會員、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團體會員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副省級城市的工程監理企業資源結成的本行政區域建設監理協會。

單位會員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註冊、從事建設監理業務的企業。

個人會員是指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的監理人員和在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教學、科研的人士。

協會組織機構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

協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每年召開一次。

協會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協會秘書處,是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本協會的日常工作。對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負責。

協會秘書處下設辦公室、財務部、聯絡部、培訓部、信息部、行業發展部、國際部。

六、協會秘書處各部門職責

(一)辦公室職責

負責管理檔案、印章和秘書處人事檔案、勞資;負責協會各種例會的會務工作;負責社團登記機關相關登記、審查的報送工作;負責歸口管理信訪工作;負責秘書處往來函件的管理;組織採購辦公用品及相關耗材;負責協會後勤保障工作及秘書處的協調工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部職責

負責秘書處日常財務收支核算工作,定期編寫財務報告;負責財務、稅務管理工作;按時報送相關報表;負責秘書處會計檔案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負責制定秘書處年度財務預算,經批准後執行;負責編制秘書處年度財務決算,經年審後提交審議批准;按照協會章程,會同聯絡部收取會費;負責對外財務結算工作;負責協會經濟契約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分支機構財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協會投資企業的財務監督和財務報表備案管理工作。

(三)聯絡部職責

負責協會組織建設,積極發展會員,聯絡、管理會員及會員證書;組織開展行業內業務交流活動;負責分支機構的聯絡與管理;負責與國內相關社團組織的聯繫;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行業內有關業務統計分析工作;組織開展行業評優活動;負責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並向社會發布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的誠信檔案;負責建設部委託的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初審工作;負責行業自律委員會辦公室的相關工作。

(四)培訓部職責

負責制定監理行業人員培訓年度計畫;負責做好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命題、編制考試大綱等項工作;組織編寫監理人員有關培訓教材和培訓資料;組織開展國內外監理業務和項目管理服務業務的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實施監理工程師的繼續教育工作;組織實施網路教學工作;組織開展職業經理人的培訓認證工作;負責與外國及港、澳、台地區同類行業執業資格互認工作。

(五)信息部職責

負責協會網站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建設與工程監理信息交流工作;采編、發布工程監理相關信息;組織開展多形式的行業宣傳活動。

(六)行業發展部職責

研究行業政策和發展方向,根據行業發展的不同時期,提出指導行業和企業發展的建設性意見;分析評估行業發展狀況,撰寫行業發展年度報告;受建設部委託,負責組織起草行業相關標準、規範、規程和業務操作手冊;負責為監理企業提供業務諮詢和法律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工程監理理論研究委員會辦公室和法律諮詢委員會辦公室的相關工作。

(七)國際部職責

負責制定協會年度對外及港、澳、台地區交流工作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協會國際交往活動,開展國際間和地區性同行業考察、交流與合作活動;辦理出國、出境相關手續;負責與國外及港、澳、台地區相關行業協(學)會的聯繫溝通工作;負責收集、整理、組織翻譯國外相關行業信息資料;負責協同協會秘書處有關部門涉外活動的聯繫溝通工作;負責與政府有關部門聯繫,辦理協會對外交流與合作方面的事項。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建設工程監理協會是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業務的企業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簡稱監理協會。英文名稱為:CHINA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ASSOCIATION,英文名稱縮寫為:CCESA。

第二條 協會的宗旨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職業道德,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要求和意見,熱情為會員服務,引導會員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職業準則,促進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建設工程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為國家建設更多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的優質工程。

第三條 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四條 協會住地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五條 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組織研究建設工程監理的理論、方針、政策;

二、維護行業的社會形象和會員的合法權益;

三、制定工程監理企業及監理人員的職業行為準則,開展行業自律活動;

四、受主管部門委託,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標準、規範和規程;

五、協助會員開拓國內外監理業務;

六、以交流、展覽、展示等多種方式,加強建設工程監理事業的宣傳工作;根據有關規定經批准表彰會員單位中的先進企業和個人;

七、組織會員交流工程管理、企業管理和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經驗,提高會員的業務能力、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

八、舉辦多種形式的與監理業務相關的培訓研討班,為會員培訓企業管理和建設工程監理人才;

九、組織編寫、發行建設工程監理教材、書刊、資料及與建設工程監理業務相關的音像資料;

十、組織研究、開發、推廣建設工程監理套用軟體,幫助會員提高現代化科學管理水平;

十一、向會員提供與建設工程監理有關的諮詢服務;

十二、開展國內外信息交流活動,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加強與國外同行業組織的聯繫,組織會員赴國外考察建設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開展業務交流、培訓及合作活動;

十四、開展建設工程監理業務的調查研究工作,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情況和建議,協助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建設工程監理法規和行業發展規劃;

十五、完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委託的有關建設工程監理行業方面的工作;

十六、依照有關規定組織舉辦研討會、論壇活動。

第三章 會 員

第六條 協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七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條件:

一、擁護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協會的意願;

三、遵守職業道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

四、依法登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的建設監理協會,以及相關的行業協會,可以申請成為團體會員;

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業務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的企業,可以申請成為單位會員;

六、已取得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執業證書或具有教授、副教授、研究員、副研究員資格的內地居民,可以申請成為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入會的程式:

一、填寫、提交由協會印製的《中國建設工程監理協會入會申請表》及有關材料;

二、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協會秘書處發給《中國建設工程監理協會會員證書》。

第九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

二、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交回會員證書。

會員如果連續兩年無故不交納會費,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二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 協會的組織機構:

一、會員代表大會

二、理事會

三、常務理事會

四、秘書處

第十四條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協會終止事宜及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員代表大會在換屆時召開。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開展日常工作, 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的理事組成。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授權理事會可以增加部分理事,但不得超過原理事數的15%。

第十八條 理事會任期與代表大會一致。單位理事的代表由該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擔任。單位調整理事代表,由其書面報理事會備案。該理事同時為常務理事的,一併辦理調整手續。個人理事在任期內因故或違法違紀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辭去理事資格。

第十九條 協會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註銷;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

第二十三條 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組成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第十九條第一、二、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六條 如果會長或副會長不能完成任期,理事會應儘快從副會長中選舉一名接任會長,或從常務理事中選舉一名接任副會長。增補任期到本屆會員代表大會結束時為止。

第二十七條 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我國建設工程監理行業內有一定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任職年齡最高不超過七十周歲;秘書長為專職,任職年齡最高不超過六十五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八條 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 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連任不超過兩屆。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條 協會會長或秘書長為法定代表人。

如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須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

法定代表人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條 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會長不能履行職權時,由副會長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二條 秘書處是本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協會的日常工作。秘書處工作由秘書長主持,設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處對理事會負責。

第三十三條 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的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處理日常事務;

二、提名副秘書長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三、決定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四條 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嚴格遵守主管部門關於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協會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向會員收取會費。會費標準的制定或修改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才能生效。通過的決議,按國家規定,在三十日內報送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七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八條 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九條 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受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條 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四十一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民政部認可的審計機構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三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四十四條 對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五條 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十五日內,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查,經同意,報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六條 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七條 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查同意。

第四十八條 協會終止前,須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九條 協會經民政部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條 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主管部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經2011年5月27日第五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自主管部門核准之日起生效。

組織機構

一、協會組織機構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

協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每年召開一次。

協會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協會秘書處,是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本協會的日常工作。對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負責。

協會秘書處下設辦公室、財務部、聯絡部、培訓部、信息部、行業發展部、國際部。

二、協會分支機構

中國建設工程監理協會水電工程監理分會;

中國建設工程監理協會石油天然氣工程監理分會;

中國建設工程監理協會化工工程監理分會;

中國建設工程監理協會機械工程監理協會;

中國建設工程監理協會船舶工程監理分會;

中國建設工程監理協會公路工程監理分會;

中國建設工程監理協會橋樑工程監理分會;

中國建設工程監理協會煤炭工程監理分會

三、協會秘書處各部門職責

(一)辦公室職責

負責管理檔案、印章和秘書處人事檔案、勞資;負責協會各種例會的會務工作;負責社團登記機關相關登記、審查的報送工作;負責歸口管理信訪工作;負責秘書處往來函件的管理;組織採購辦公用品及相關耗材;負責協會後勤保障工作及秘書處的協調工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部職責

負責秘書處日常財務收支核算工作,定期編寫財務報告;負責財務、稅務管理工作;按時報送相關報表;負責秘書處會計檔案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負責制定秘書處年度財務預算,經批准後執行;負責編制秘書處年度財務決算,經年審後提交審議批准;按照協會章程,會同聯絡部收取會費;負責對外財務結算工作;負責協會經濟契約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分支機構財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協會投資企業的財務監督和財務報表備案管理工作。

(三)聯絡部職責

負責協會組織建設,積極發展會員,聯絡、管理會員及會員證書;組織開展行業內業務交流活動;負責分支機構的聯絡與管理;負責與國內相關社團組織的聯繫;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行業內有關業務統計分析工作;組織開展行業評優活動;負責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並向社會發布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的誠信檔案;負責建設部委託的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初審工作;負責行業自律委員會辦公室的相關工作。

(四)培訓部職責

負責制定監理行業人員培訓年度計畫;負責做好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命題、編制考試大綱等項工作;組織編寫監理人員有關培訓教材和培訓資料;組織開展國內外監理業務和項目管理服務業務的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實施監理工程師的繼續教育工作;組織實施網路教學工作;組織開展職業經理人的培訓認證工作;負責與外國及港、澳、台地區同類行業執業資格互認工作。

(五)信息部職責

負責協會網站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建設與工程監理信息交流工作;采編、發布工程監理相關信息;組織開展多形式的行業宣傳活動。

(六)行業發展部職責

研究行業政策和發展方向,根據行業發展的不同時期,提出指導行業和企業發展的建設性意見;分析評估行業發展狀況,撰寫行業發展年度報告;受主管部門委託,負責組織起草行業相關標準、規範、規程和業務操作手冊;負責為監理企業提供業務諮詢和法律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工程監理理論研究委員會辦公室和法律諮詢委員會辦公室的相關工作。

(七)國際部職責

負責制定協會年度對外及港、澳、台地區交流工作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協會國際交往活動,開展國際間和地區性同行業考察、交流與合作活動;辦理出國、出境相關手續;負責與國外及港、澳、台地區相關行業協(學)會的聯繫溝通工作;負責收集、整理、組織翻譯國外相關行業信息資料;負責協同協會秘書處有關部門涉外活動的聯繫溝通工作;負責與政府有關部門聯繫,辦理協會對外交流與合作方面的事項。

2016年3月16日,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曝光第一批“山寨組織”名單,中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協會為虛假組織,請勿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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