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背景
在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中,2018年3月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歷史沿革
《中國工商報》由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管,前身是1984年創辦的《中國廣告報》,1987年7月創刊更名為《中國工商報》,是一張面向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場監管部門系統、廣大工商企業和消費者讀者的經濟法制類報紙,是宣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詮釋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權威媒體。
2018年12月25日出版的最後一期《中國工商報》曾發布《敬告讀者》稱,“為適應市場監管機構改革要求,進一步做好全系統宣傳服務工作,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同意,國家新聞出版署批准,《中國工商報》將更名為《中國市場監管報》,郵發代號1-92不變。”
2018年12月26日,《中國工商報》更名為《中國市場監管報》。
主管單位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建之後,《中國工商報》主管單位變更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