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背景
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到2020年城鄉居民年人均出遊4.5次
國務院21日印發《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進一步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意見》提出,到2020年,境內旅遊總消費額達到5.5萬億元,城鄉居民年人均出遊4.5次,旅遊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5%。
《意見》針對當前我國旅遊改革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了針對性政策措施。
一是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作為勞動監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
在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放假安排。
二是各級政府要重視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中央政府要加大對中西部地區重點景區、鄉村旅遊、紅色旅遊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生態旅遊等旅遊基礎設施的支持力度。
三是抓緊研究新形勢下支持旅遊宣傳推廣、規劃編制、人才培養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財政金融政策。
四是改革完善旅遊用地管理制度,推動土地差別化管理與引導旅遊供給結構調整相結合,進一步細化利用荒地、荒坡、荒灘、垃圾場、廢棄礦山、邊遠海島和石漠化土地開發旅遊項目的支持措施。
五是實施“人才強旅、科教興旅”戰略,最佳化旅遊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
參差不齊
廣東尚沒有中國小放春假
國務院發布《意見》,要求高等學校按實際情況調整寒、暑假時間,中國小探索放春假等規定。記者採訪發現,目前廣東高校基本已實現相關要求,而省內中國小至今仍未有首吃螃蟹者。
按照去年公布的《國民旅遊休閒綱要2013-2020年》要求,高等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這一要求,廣東高校基本已經實現。據省內某重點高校一位副校長透露,高校教學安排的權力早已下放,學校可根據自身教學安排調整放假時間。
不過中國小方面,調整假期還有一定難度。就職於廣州某省重點國小的孫老師指出,中國小放春假的最大阻力可能來源於家長,“孩子們聽到放假都很開心,老師也能適當放鬆,而對家長而言,卻有孩子誰來帶的困擾。”
目前,廣東省內尚未有中國小放春假。浙江杭州從2004年開始實行中國小春秋假安排,政策剛推出時,也給家長帶來了頗多煩惱,後來他們想到了不少應對辦法。如請家教、保姆,學校代管,或交專業機構代勞,安排春令營、遊學項目等。
可見,雖然安排春假的目的是鼓勵他們家長帶薪休年假,享受家庭時光,而實際上,往往家長很難請假來陪孩子。
專家建議
針對中國小少年兒童以及老年人群體的出遊權利,也提出了相應措施。如老年旅遊方面,結合養老服務業、健康服務業發展,積極開發多層次、多樣化的老年人休閒養生度假產品。各類景區適當配備老年人、殘疾人出行輔助器具。鼓勵地方和企業針對老年旅遊推出經濟實惠的旅遊產品和優惠措施。旅遊景區門票針對老年人的優惠措施要打破戶籍限制。
莊偉光表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旅遊業態不斷發生變化和創新才能滿足各類旅遊出行需求。另外,還要全面照顧到不同群體的出行需求,維護相應群體出遊權利,方能更好擴大旅遊市場容量。
最佳化旅遊發展環境 1、完善旅遊交通服務。鼓勵對旅遊團火車票價實行優惠政策、開展國內旅遊包機業務
創造條件
讓每個人有時間有心情出遊
很多人都想外出旅行,但當我們打算外出時,要么沒時間,要么心裡不踏實。《意見》中對如何保證想旅行的人“有時間”、“有心情”,給出了具體的規定,讓人們再次鼓起了順暢出遊的信心!
“孩子放暑假,本想休假一家去旅遊,但單位說太忙不批我休假。”在北京一家民營企業工作的陳先生很無奈。
意見提出,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作為勞動監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甚至“高等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中國小可按有關規定安排放春假,為職工落實帶薪年休假創造條件”。
“帶薪休假,直接相關方是機關企事業單位與其幹部職工,但從外部來說,離不開地方政府的推動、監督乃至問責。”中國旅遊研究院院長戴斌說。
相關評論
中國小放春假要與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相銜接,要與中國小整體教學、考試、假期安排相銜接,還要與中小學生社會實踐、研學旅行相銜接。
今年,一檔“爸爸去哪兒”的電視節目格外引人關注,也引發了觀眾的強烈共鳴。家長和孩子能夠有更多機會一同走進大自然,加強親子溝通,增進親子關係,成為人們的一種熱切期盼。但現實中由於受到各種條件的限制,包括家長和孩子的放假時間難以對接,常常會讓這種願望落空。近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一個新的途徑。
《意見》提出:切實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在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高等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中國小可按有關規定安排放春假,為職工落實帶薪年休假創造條件。隨著《意見》的發布,有關中國小放春假問題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但由於中國小放春假涉及學校、家庭和社會多個方面,而且環環相扣,要讓這一政策真正能夠落地,加強相關環節的銜接顯得尤為重要。
中國小放春假要與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相銜接。此次中國小放春假問題的提出,是基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視角,希望通過中國小放春假,為職工落實帶薪年休假創造條件。應當看到,通過中國小放春假,確實會為家長和孩子共同休假創造條件,但也只有真正為職工落實帶薪年休假,中國小放春假的意義和作用才能更好地體現,否則放春假反而有可能成為家長一個新的負擔。從現實看,每年寒暑假,孩子照料問題便成為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大難題,要么帶孩子上班、要么請老人照料,要么把孩子送入各類培訓班,“孩子放假在家,家長上班在外”似乎成了一個難解的矛盾,要想為孩子安排豐富的假期生活似乎異常困難。在安排中國小放春假時,如何最大限度地規避這一矛盾至關重要,加強中國小放春假與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的銜接必不可少。對於如何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意見》明確提出:強化全社會依法休假理念,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作為勞動監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雖然相關的政策要求非常明確,但要真正將其落到實處還需要付出巨大努力。可以說,帶薪休假離不開地方政府的推動、監督乃至問責。
中國小放春假要與中國小整體教學安排、考試安排、假期安排相銜接。打破寒暑假的集中放假模式,安排中國小放春假,在制度設計層面和實際操作層面都不應存在障礙,一些地方和學校也曾有過靈活安排假期的嘗試。但中國小假期調整的整體推進,勢必會對現行的中國小教學計畫和進度、考試安排等帶來一定影響,因此,一部分人會有“放春假會亂了教學進度”的擔憂。中國小放春假,看似是一個不大的調整,但確實需要對中國小現行的教學安排、考試安排和假期安排有一個重新規劃,春假放多長時間,什麼時候放,是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還是學校自行確定等等,都需要統籌考慮。而整體規劃的前提是,不能因為放春假而簡單縮短總教學時間。
中國小放春假要與中小學生社會實踐、研學旅行相銜接。如今的寒暑假,對很多中小學生來說已經成為“第三學期”,各類培訓班是他們假期生活的主要場所,學習成為他們假期生活的主要內容。很顯然,春假不應成為寒暑假的翻版,讓中小學生真正走進自然、走向社會、開闊視野、增長見識、陶冶情操,這才是放春假的應有之義。
《意見》圍繞“積極開展研學旅行”提出,按照教育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建立國小階段以鄉土鄉情研學為主、國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研學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為主的研學旅行體系。由此不難看出,把研學旅行和寒暑假結合,包括與今後的春假結合,是一項新的教育教學改革實踐。如何結合區域特色、學生年齡特點和教學內容組織研學旅行,如何通過研學旅行培養學生的愛國情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都還有待深入研究。同時應當加強學校、相關部門和全社會的通力協作,為中小學生的社會實踐和研學旅行創造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