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作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招標項目“中國城市公用事業監管體系創新研究”的子課題,專門研究“中國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監督體系”,旨在立足我國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的具體國情以及社會公眾的專業知識、參與意識、體制條件和城市典型公用事業監管的技術特點等因素,借鑑英美等已開發國家建立多元的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監督機制的有益經驗基礎上,從強化立法監督、健全行政監督、完善公眾監督和建立司法審查四個方面,研究建立以人大立法監督為主導、以行政監督為基礎、以社會監督為促進和以司法審查為保障的分工合作的約束政府監管行為的監督制度體系,確保政府監管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目錄
第一章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多元監督體系及其相互關係
第一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監督體系的構成
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監督體系的內涵與特徵
二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監督體系的構成
第二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監督體系建設的目標和意義
一克服監管失靈
二預防監管瀆職
三防止權力濫用
四提高監管合法性
五健全國家治理體系
第三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監督體系的功能“赤字”
一立法監督:供給不足
二行政監督:存在惰性
三司法監督:相對軟化
四社會監督:缺乏途徑
第四節已開發國家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監督體系建設的經驗
一監督體系體現委託一代理的精神
二監督權力貫徹獨立與制衡的原則
三監督途徑實行多元複合模式
四監督機制協同運行
五監管程式公開透明
第五節我國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監督體系創新的方向
一以強化立法監督為根本
二以理順行政監督為基礎
三以提升司法監督為保障
四以培育社會監督為增量突破
第二章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現狀與問題
第一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現狀
一我國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的立法監督主體
二我國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的立法監督對象和內容
三我國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的立法監督途徑
第二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發展與變遷
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探索形成階段
二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全面恢復和不斷規範階段
三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健康發展和創新階段
第三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存在的問題
一監督短缺導致無效監督和無權監督
二監督滯後,重視事後監督忽視實時監督
三盲目監督和監督工作形式化
四監督缺乏強制性
五立法監督法律責任規定欠缺
第三章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機理與機制
第一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機理
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概念及特徵
二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內在規定性
三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法律依據
四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作用
五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原則
第二節國外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借鑑
一國外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主要做法
二國外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經驗啟示
第三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機制創新
一創新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機構
二完善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法律制度
三健全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責任機制
第四章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現狀與問題
第一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現狀
一我國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主體
二我國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內
三我國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具體行為司法審查的標準
第二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的發展與變遷
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探索形成階段
二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逐步規範階段
三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健康發展和創新階段
第三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存在的問題
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權與司法監督權錯位
二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檢察監督權虛位
三司法監督權缺乏應有的獨立性
四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審判監督乏力
第五章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的機理與機制
第一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的機理
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概念的內涵
二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的基本特徵
三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的依據
四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的必要性
第二節美國和法國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的經驗借鑑
一美國和法國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的主要做法
二美國和法國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啟示
第三節我國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機制創新
一創新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司法監督機構
二完善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檢察監督法律制度
三完善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審判監督制度
第六章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現狀與問題
第一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現狀
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的內涵
二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主體
三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客體
四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的主要內容
第二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的發展與變遷
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的探索形成階段
二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的恢復和重建階段
三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立法監督的健康發展和創新階段
第三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中存在的問題
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理念層面
二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體制層面
三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技術層面
第七章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創新的機理與機制
第一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創新的機理
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的基本功能
二強化和改善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的客觀必要性
三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機制創新的理論基礎
第二節國外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的借鑑
一國外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的基本做法
二國外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的經驗啟示
第三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行政監督機制創新
一監督目標理念的合法性和公共性
二監督組織體制的獨立性和整合性
三監督運行機制的開放性和有效性
四監督能力的綜合性和現代化
第八章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現狀與問題
第一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現狀
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主體
二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社會監督模式
三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意義和功能
第二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發展與變遷
一全面規制階段,社會監督緩慢發展
二逐步開放規制階段,社會監督恢復發展
第三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存在的問題
一主觀層面:不監督
二客觀層面:難監督
第九章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創新的機理與機制
第一節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創新的機理
一社會監督是民主治理的內在要求
二社會監督保障政府合法、有效監管
三社會監督是對政府監管實行整體性監督的有機體
第二節國外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經驗與啟示
一國外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實踐與經驗
二國外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對我國的啟示
第三節我國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社會監督機制創新
一努力培育公民意識和社會公共監督領域
二構建多層次社會監督體系
三健全社會監督保障機制
參考文獻
作者簡介
郭劍鳴,浙江財經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處處長,兼任中國政治學會理事、浙江省政治學會常務理事、浙江省公共管理學會常務理事、浙江省教育廳公共管理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主要研究公共管理與反腐敗。治學以來,已在《政治學研究》、《學術月刊》、《社會科學戰線》、《中國行政管理》等知名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80餘篇,出版專著6部,主編教材1部。主持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重點及一般項目3項、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規劃項目1項、廣東省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1項。
康莉瑩,女,法律學學士,教授,碩士生導師。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研究所副所長、浙江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理事、浙江省法學會建築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獲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幹教師和浙江財經大學中青年骨幹教師稱號。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課題1項、省級課題6項。發表法學專業學術論文30餘篇,出版學術專著3部,獲江西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