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

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代表中央紀委常委會所作的《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努力開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新局面》的工作報告。 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代表中央紀委常委會所作的《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努力開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新局面》的工作報告。 第七,加強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會議概況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於2008年1月14~16日在北京舉行。胡錦濤總書記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會議部署了2008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代表中央紀委常委會所作的《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努力開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新局面》的工作報告。

公報全文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公報
(2008年1月16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於2008年1月14日至16日上午在北京舉行。出席會議的中央紀委委員125人,列席299人。
中央紀委常務委員會主持了會議。會議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進一步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總體要求,部署了2008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代表中央紀委常委會所作的《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努力開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新局面》的工作報告。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胡錦濤出席全會第二次大會並發表了重要講話。吳邦國、溫家寶、賈慶林、李長春、習近平、李克強、賀國強、周永康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出席了會議。有關方面的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全會認真學習了胡錦濤同志的重要講話,一致認為,講話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和戰略的高度,精闢分析了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面臨的形勢,深刻闡述了新形勢下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則和主要任務,強調要注意把握和體現改革創新、懲防並舉、統籌推進、重在建設的基本要求,堅持加強思想道德建設與加強制度建設相結合、嚴肅查辦大案要案與切實解決損害民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相結合、廉政建設與勤政建設相結合、加強對幹部的監督與發揮幹部主觀能動性相結合,號召全黨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堅決地懲治腐敗,更加有效地預防腐敗。胡錦濤同志的重要講話,是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綱領性文獻,對於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不斷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全黨同志和廣大紀檢監察幹部一定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堅決貫徹執行。 會議指出,2008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開放30周年,也是恢復和重建黨的紀律檢查機關30周年,還將迎來北京奧運會,認真抓好今年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義重大。各級紀委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加強以保持黨同人民民眾血肉聯繫為重點的作風建設,加強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堅持改革創新,突出工作重點,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務落實,為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保證。
第一,認真開展對黨的十七大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要嚴明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保持全黨在指導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原則問題上高度一致。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促進中央關於市場價格調控、節能減排、固定資產投資、土地管理、房地產調控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確保中央政令暢通。
第二,加大專項治理力度,堅決糾正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重點解決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生產、征地拆遷等方面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強化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和扶貧救災專項資金的監管。繼續治理教育亂收費、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注意查處侵害農民利益問題。
第三,繼續保持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堅決懲治腐敗。以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案件為重點,嚴厲查辦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和嚴重侵害民眾利益的案件。嚴肅查辦工程建設、土地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國有企業、金融、組織人事、司法等領域的案件。加大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力度。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強勁勢頭,對腐敗分子決不放過、決不姑息。
第四,紮實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同領導幹部培養、選拔、管理、使用等結合起來,以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為重點,加強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理想信念、黨風黨紀、廉潔從政和艱苦奮鬥教育。針對當前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方面的突出問題,重點抓好以下工作:深入治理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收受乾股,以及以賭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財物、利用婚喪嫁娶等事宜收錢斂財等問題;嚴禁黨員幹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獲取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配合有關部門制定黨政領導幹部證券投資行為的具體規定;嚴禁領導幹部超標準建房、多占住房、違規購買經濟適用房,清理糾正領導幹部在住房上以權謀私的問題;糾正和查處領導幹部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其職權和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等問題;治理領導幹部違規插手招標投標、土地出讓、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市場交易活動謀取私利的問題。嚴肅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嚴肅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和突擊提拔幹部等行為,堅決反對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第五,深化改革和創新制度,進一步推進治本抓源頭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深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幹部人事制度、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財政管理制度、投資體制、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體制和金融體制改革,嚴格執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制度。積極發揮國家預防腐敗機構的職能作用。
第六,深入推進監督工作,促使領導幹部正確行使權力。認真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繼續完善對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推進黨務公開,深化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
第七,加強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促進企業健康發展。要繼續探索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方法和途徑。進一步加強對國有企業及其領導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要嚴格自律,不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同業經營或關聯交易為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不準相互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不準在企業資產整合、引入戰略投資者等過程中利用職權謀取私利;不準擅自抵押、擔保、委託理財;不準利用企業上市或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定向增發等過程中的內幕信息為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不準授意、指使、強令財會人員提供虛假財務報告;不準違規自定薪酬、兼職取酬、濫發補貼和獎金。
全會要求,各級紀委要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大力加強自身建設,廣大紀檢幹部要始終做黨的忠誠衛士、民眾的貼心人。
全會號召,全黨同志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以更加堅定的信心、更加積極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開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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