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浙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浙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浙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的浙江省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中共浙江省委員會的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中共浙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任期與中共浙江省委員會相同,每一屆為五年。中共浙江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會和書記、副書記,並報中共浙江省委員會批准。本屆中共浙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浙江省第十三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中共浙江省委常委任澤民任省紀委書記。

基本信息

領導機構

中國共產黨浙江省第十三屆紀律檢查委員會

書記:任澤民

副書記:楊曉光、馬光明、王海超 、羅悅明

常務委員會委員(常委按資歷排序;資歷相同的,按任常委時間先後排序):周益揚 丁世明 胡志權 杜康
陳擎蒼 徐鳴華

委員(共43名,按姓氏筆畫排序):丁世明 馬萬里 馬光明 王毅 王海超 方敏(女) 葉懷貫 葉寒冰 馮水華
朱晨 朱紹平 任澤民 劉樹枝 杜康 楊曉光 楊援寧 吳桂英(女)何杏仁(女) 應柏平 張平 張鋼 張建明 陳浩
陳曉明 陳章永 陳擎蒼 羅石林 羅悅明 金汝斌 周益揚 胡志權 胡海良 施彩華(女) 洪巨平 姚志文 顧雪飛
徐傑 徐宇寧 徐鳴華 傅祖民 鮑洪俊 暨軍民 潘曉波

浙江省監察廳

廳 長:馬光明

副廳長(按資歷排序):王堅 葉懷貫

組織機構

中國共產黨浙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浙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共浙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的浙江省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中共浙江省委員會的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中共浙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任期與中共浙江省委員會相同,每一屆為五年。中共浙江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會和書記、副書記,並報中共浙江省委員會批准。本屆中共浙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浙江省第十三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中共浙江省委常委任澤民任省紀委書記。

中共浙江省紀委、監察廳合署辦公,內設22個職能部門,其中負責聯繫省直單位和市、縣(市、區)的紀檢監察室9個;綜合部門13個,包括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研究室、法規室、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申訴複查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預防腐敗室、機關黨委。此外,還設有電化教育中心、信息中心等兩個直屬事業單位。另有中央紀委監察部杭州培訓中心委託省紀委監察廳管理。浙江省紀委、監察廳派駐紀檢監察機構3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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