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管理中心職能
其主要職能:
(一)起草中國企業的有關法律法規管理草案。
(二)制定中國企業行政管理規章和管理政策。
(三)承擔依法查處取締企業間惡性經營的責任。
(四)負責監督管理中國企業的守法誠信行為。
(五)開展評定、表彰、優秀企業和企業信譽調查。
成立的背景
健全企業質量誠信檔案,加強質量信用監管制度已迫在眉睫度
[中國企業管理中心主任崔大勇] 各位代表:根據中央的統一部署,國家質量總局、中國企業管理中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協調配合,要在2010年底建立並完善真實、可靠、有效、可詢的質量誠信體系,健全企業質量信用等級檔案。
近年來屢屢發生像三鹿集團那樣為了追求企業利潤最大化,不顧社會責任,非誠信經營。給消費者帶來巨大傷害的同時,也給社會造成了嚴重的信任危機,建立企業質量誠信檔案已迫在眉睫。
到目前為止,在國家質量總局、中國企業管理中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總局共同努力下,已經建立涉及19類行業的116800多份企業質量誠信檔案。
重公德、講道德、守信用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的要求,以及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部署,我們中國企業管理中心要緊緊地圍繞增強企業質量誠信意識,以企業質量檔案為基礎,以產品質量記錄為重點,進一步建立和健全企業質量信用監管制度,把質量誠信體系的建設作為我們加強產品質量的基礎工作,紮實有效地抓緊、抓實、抓好。
要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進步,必須加快質量誠信體系的建設。全社會,尤其是產品質量的研製企業,必須高度地關注質量,狠抓質量,提升質量。今年,是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質量和安全年”。根據黨中央和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當前我們中國企業管理中心與各地和各有關部門正在積極地推動“質量和安全年”的各項活動的深入開展,推動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進而促進我國產品質量和企業信用總體水平的提升。
溫家寶:今年將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
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今年要在全國開展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以及“質量和安全年”活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工商總局、中國企業管理中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各負其責,共同努力。進一步強化重點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溫家寶強調,對於食品和藥品,要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和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要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重要檔案通知
國務院安委會關於深刻吸取黑龍江省龍煤集團
鶴崗分公司新興煤礦“11o21”特別重大瓦斯
爆炸事故教訓 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安委明電〔200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09年11月21日凌晨2時30分左右,黑龍江省龍煤集團鶴崗分公司新興煤礦(國有煤礦,核定生產能力145萬噸/年)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當班入井528人,其中420人獲救生還,截至11月23日,發現遇難人員104人,仍有4人下落不明,受傷人員65人,其中重傷6人。這是今年以來發生的遇難人數最多的一起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和張德江副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張德江副總理帶領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人親臨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搶險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要求採取一切措施,千方百計搶救被困人員,全力以赴救治受傷人員,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做好善後、穩定等相關工作。同時,要儘快查明事故原因,通報全國,吸取教訓。
經初步分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井下施工的三水平探煤巷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引起風流逆向,突出的大量瓦斯進入二水平進風系統,遇火發生瓦斯爆炸,波及全礦井。事故暴露出該企業採掘布置不合理,井下現場管理和勞動組織混亂,超強度組織生產,通風系統複雜,抗災能力弱,應急預案不完善等問題,反映出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隱患排查不認真、不徹底,是一起責任事故。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經報請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極端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
今年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全國安全生產工作不斷加強,事故總量和重特大事故明顯下降,安全生產工作保持了較好的發展態勢,但部分行業(領域)重特大事故仍時有發生,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清醒地看到當前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宗旨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紮實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切實加強“三項建設”,採取果斷有效措施,狠抓“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落實,堅決防範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為經濟企穩回升、平穩較快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訓,下大力氣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深刻吸取新興煤礦“11o21”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訓,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治理的各項工作。要督促各類煤礦企業認真貫徹和嚴格執行“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方針,下決心推進“先抽後采”,全面落實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和“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強化抽采利用、完善通風系統、加強現場管理,嚴防瓦斯事故發生;要加強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嚴格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區域防突措施、區域措施效果檢驗、區域驗證;工作面突出危險預測、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檢驗、安全防護措施),強化區域防突工作,加大治本力度,從源頭上遏制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要全面加強煤礦特別是國有煤礦安全基礎工作,學習推廣“白國周班組管理法”,建立能有效推動班組建設不斷加強的工作機制,促進強基固本,搞好煤礦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與此同時,要進一步加大煤礦關閉整頓和安全監管監察力度。對防突措施不落實和落實不到位的礦井,要立即責令其停產整頓、限期整改;對整改無望、達不到規定標準的,要堅決予以關閉。冬季用煤高峰要特別注意嚴防煤礦企業為搶產量、搶進度、搶效益而突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以下簡稱“三超”)組織生產,凡發現煤礦企業存在“三超”行為的,要立即責令其停產整頓,並嚴厲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要切實加大對已關閉礦井、報廢礦井、基建礦井及停產整頓礦井的巡查和監控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嚴防已取締關閉礦井死灰復燃和基建礦井、停產礦井違規生產。
三、結合冬季和歲末年初特點,切實做好其他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總結新興煤礦“11o21”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訓,舉一反三,結合冬季天氣寒冷和歲末年初市場需求旺盛,民眾出行、公共活動增多的特點,採取有針對性措施,切實做好其他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一是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尾礦庫和火工品安全管理,防止尾礦庫垮壩、排土場坍塌、炮煙中毒以及含硫化氫油氣田井噴失控、油氣泄漏等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二是加強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各環節的安全監管,嚴防火災、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發生。三是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加大對各類交通運輸企業(戶)、運輸車輛、重點路段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超速行駛、疲勞駕駛、超載超限、違法載人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四是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監管,建立和落實以消防安全為重點的安全責任制,嚴防火災和擁擠踩踏等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五是加強建築施工領域的安全監管,認真解決重大建築設備運行和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問題,防止墜落、坍塌事故發生。六是全面落實冶金有色、水上交通、鐵道、民航、電力、農機、漁業船舶、民爆器材等行業(領域)安全措施,切實強化管控,做到萬無一失。七是做好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第三階段的工作,強化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全面深入徹底地排查治理各類隱患,切實抓好冬季和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四、切實加強應急管理,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效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應急管理,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提高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研判、處置工作,健全快速回響和協調聯動機制。要加強應急準備工作,落實應急機構、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要加強應急演練,確保遇到險情和突發事故能夠及時科學果斷處置,減少損失,避免事故擴大。要認真做好雨雪冰凍等自然災害的預報、預警、預防工作,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督促企業落實防範措施,做到超前防範、有效應對,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五、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和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針對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難點,認真研究部署,強化檢查落實。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與監管,組織力量深入重點地區和重點單位進行督促檢查,促進安全生產工作的深入開展。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安全管理,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嚴密防範事故發生。要嚴格實行安全生產問責制,強化責任追究,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尤其是玩忽職守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