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

1949年6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在江西設立分支機構,成立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系接管當時國民黨政府“四行二局一庫”(即原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中央信託局、郵政儲金匯業局、中央合作金庫)江西省內分支機構,以及原江西省銀行等11個金融機構468人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新進人員組建的我省第一家社會主義國家銀行。

機構簡介

1998年12月16日,根據國務院批轉的中國人民銀行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 在原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和南昌市分行的基礎上組建成立,隸屬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2003年起,隨著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職能的劃出和新修正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的頒布實施,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的主要職能轉變為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和提供金融服務三個方面,具體職能包括: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總行的有關政策規定;負責江西省貫徹執行中央銀行資金、存款準備金、再貼現、利率等有關貨幣信貸政策,監督管理金融市場;防範化解江西省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地區金融穩定;分析、研究江西省巨觀經濟金融形勢,為總行的貨幣政策決策提供政策建議和依據;負責管理江西省金融統計工作及信貸徵信業務,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管理江西省貨幣發行、現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幣業務;管理江西省人民銀行系統的會計財務、支付結算業務,負責對大額資金異常流動的監測;管理江西省外匯、外債和國際收支業務;管理江西省國庫業務、科技和安全保衛工作;依管理許可權負責轄區人事、內審、黨群等工作;承辦總(分)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截至2009年7月末,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含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內設28個職能處室,下轄5個縣支行,共有幹部職工649人,其中機關506人,縣支行143人;負責管理江西省內10個地市的中央銀行業務。

內設機構

基本情況

辦公室(法律事務辦公室)、貨幣信貸管理處、金融穩定處、調查統計處、會計財務處、支付結算處、反洗錢處、科技處、貨幣金銀處、國庫處、內審處、人事處、金融研究處、徵信管理處、國際收支(綜合)處、經常項目處、資本項目處、事後監督中心、保衛處、守押中心、離退休幹部處、紀委監察辦公室、工會辦公室、宣傳群工部(機關黨委)、營業部、清算中心、後勤服務中心、鈔票處理中心

職能處室

1、辦公室(法律事務辦公室):組織協調本行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行長辦公會議、行務會議及重要工作會議,承辦有關法律事務、文秘、信息綜合、外事、檔案、保密、信訪、新聞報導等工作,督辦本行重要事項。

2、貨幣信貸管理處:負責全省貫徹落實總行制定的各項貨幣、信貸政策,負責銀行間同業拆借、債券等金融市場的管理。

3、金融穩定處:負責與全省金融監管機構及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監測、評估全省金融系統風險,研究實施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和化解政策措施;根據總行有關規定,參與有關風險的處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穩定的事項。

4、調查統計處:負責全省經濟金融信息蒐集、統計和分析;對金融系統綜合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協調金融機構的統計工作;向當地政府和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5、會計財務處:負責全省人民銀行會計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辦本省的財務、基建、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承辦本省會計學會日常工作。

x6、支付結算處:負責全省支付結算、票據交換和銀行賬戶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監督檢查;負責會計核算和建設現代化支付系統,維持支付結算秩序。

7、科技處:負責全省人民銀行系統的科技建設和管理工作;辦公自動化系統、業務套用系統的規劃、建設、維護等技術服務工作;協調銀行卡聯網通用工作。

8、貨幣金銀處:負責全省貨幣發行、現金管理、金銀管理、重點庫和發行庫管理以及反假人民幣工作。承辦本省錢幣學會日常工作。

9、國庫處:管理全省各級國庫業務,經理本地國庫;監督管理代理行國庫業務。

10、內審處:負責轄區人民銀行內審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對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及執行金融法規和財務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人員的處理提出建議;承辦轄區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工作。

11、人事處:負責轄區人民銀行的幹部管理、機構編制、員工培訓等工作;承擔本省工資、保險統籌管理工作。

12、金融研究處:負責圍繞貨幣政策決策,對全省經濟成長及運行進行分析預測;對貨幣信貸等各項政策執行情況及經濟金融運行中的深層次、重大問題進行跟蹤研究,提供決策建議;推動本省金融研究工作的開展。承辦本省金融學會日常工作。

13、徵信管理處(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江西省分中心):負責全省徵信管理工作及有關金融知識宣傳普及工作;承擔轄區內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的運行、管理以及徵信系統建設等職責。

14、國際收支(綜合)處:組織協調分局機關日常工作,承辦分局局長辦公會、局務會以及重要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分局辦公室事務、文書檔案管理、信訪、機要、行政接待等工作;負責外匯管理政策法規的諮詢、解釋、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外匯信息調研、編髮《外匯情況》,管理《中國外匯》江西記者站;負責全省國際收支、外匯收支統計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依法對轄區內涉及外匯收支活動的機構執行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反外匯管理法規的活動;負責轄區內電子化管理及技術支持工作;負責對轄區內各市中心支局的內控監督工作,配合、協助國家外匯管理局和人民銀行內審部門對有關業務的審計工作。

15、經常項目管理處:負責全省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省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業務、人民幣匯價實施情況進行管理;負責保險公司外匯業務管理;監督檢查經常項目下的匯兌行為,對超比例、超金額的經常項目下售付匯進行事前的真實性審查;辦理進出口收付匯核銷;規範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16、資本項目管理處:負責全省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匯入、匯出及兌付;對全省機構借用國外商業性資本、發行外幣債券、對外債和對外擔保進行登記和監測;對還本付息進行審核;負責境外直接投資的外匯進行風險審查;負責境內機構在外發行、上市股票的匯兌事務進行審核;負責資產管理公司對外處置不良資產外匯收支及匯兌審核。

17、事後監督中心:對本行的會計、發行、國庫、外匯等核算業務進行事後監督。

18、保衛處:承辦全省人民銀行系統及本行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19、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本行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轄區內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20、反洗錢處:負責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制度的實施和反洗錢案件的協查工作。

黨群工作機構

1、黨委辦公室(與行政辦公室合署辦公):負責組織黨委會,承辦黨委日常事務工作,督辦黨委重要事項。

2、組織部(與人事處合署辦公):負責轄區內人民銀行系統黨的組織工作、統戰工作。

3、紀委、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轄區內人民銀行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4、工會辦公室:建立職工民主管理制度,組織召開職代會;維護職工、女工權益,開展“職工之家”建設。組織開展各類先進評選、表彰;組織開展職工勞動競賽;組織各類職工文體活動。

5、機關黨委(宣傳部、機關黨委、團委三個機構合署辦公):負責本行機關日常黨務工作,開展機關黨員的理論學習和黨的知識的宣傳教育,並組織和指導轄內黨支部工作。負責轄區共青團的日常工作,在團員青年中開展理論學習和團的知識的宣傳教育。

直屬單位

1、營業部:負責辦理資金清算、結算、賬務核算、業務庫現金收付及金銀配售等業務。

2、清算中心:負責支付清算系統南昌城市處理中心運行維護工作。

3、鈔票處理中心:負責鈔票清分、殘幣銷毀工作。

4、後勤服務中心:負責本單位的後勤保障。

機構領導

高小瓊 ,男,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高級會計師。任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局長。主持中支黨委、行政和外管局江西省分局全面工作;並主管人事處(黨委組織部)、內審處。

張智富,男,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高級經濟師。任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副局長。分管貨幣信貸管理處、國際收支(綜合)處、經常項目管理處、資本項目管理處、離退休幹部處,協助分管人事處(黨委組織部)。

郭雲喜,男,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高級經濟師。任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分管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法律事務辦公室)、《金融時報》江西記者站、反洗錢處、國庫處、保衛處、發行庫守衛及發行基金押運中心。

吳豪聲,男,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高級經濟師。任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分管金融穩定處、會計財務處、支付結算處、營業部、後勤服務中心。

易壽生,男,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高級經濟師。任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工會工作委員會主任。主持工會工作,分管調查統計處、徵信管理處、科技處、清算中心、宣傳群工部(機關黨委、團委)。

潘淦,男,中共黨員,碩士學位,高級政工師。任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主持紀委、監察室工作,協管內審處,分管貨幣金銀處(含重點庫)、 金融研究處(含江西省金融學會)、事後監督中心、鈔票處理中心。

石南,男,中共黨員,大學普通班學歷,工程師。任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助理巡視員。協助分管徵信管理處、科技處、清算中心,分管南昌金融電子結算中心。

機構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總行的有關政策規定。

(二)負責所在省貫徹執行中央銀行資金、存款準備金、再貼現、利率等有關貨幣信貸政策,監督管理金融市場。

(三)防範和化解轄區及所在省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地區金融穩定。

(四)分析、研究轄區及所在省巨觀經濟金融形勢,為總行的貨幣政策決策提供政策建議和依據。

(五)負責管理所在省金融統計工作及信貸徵信業務,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六)管理所在省貨幣發行、現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幣業務。

(七)管理所在省人民銀行系統的會計財務、支付結算業務,負責大額資金異常流動的監測。

(八)管理所在省外匯、外債和國際收支業務。

(九)管理所在省國庫業務、科技和安全保衛工作。

(十)依管理許可權負責轄區人事、內審、黨群等工作。

(十一)承辦總(分)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鐵街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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