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衛生部

1952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明確衛生部的所有關係歸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後方勤務部,正式啟用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後方勤務部衛生部印章。 1954年10月11日,總參謀部發出關於軍委總部更改名稱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後方勤務部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方勤務部。 衛生部遂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方勤務部衛生部。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衛生部,位於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22號甲3號,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下屬的二級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主管衛生工作的業務部門。

沿革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成立,中共中央軍委衛生部改歸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後方勤務部建制,成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後方勤務部衛生部,業務工作仍由衛生部直接向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請示報告,形成雙重隸屬關係。1952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明確衛生部的所有關係歸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後方勤務部,正式啟用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後方勤務部衛生部印章。[1]
1954年10月11日,總參謀部發出關於軍委總部更改名稱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後方勤務部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方勤務部。衛生部遂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方勤務部衛生部。1960年10月1日,根據總參謀部1960年4月19日《關於修改某些機構、職務名稱事的通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方勤務部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即日起啟用新印章。衛生部遂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衛生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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