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中國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案例注釋版
作 者: 《法律法規案例注釋版系列》編寫組 編著
出 版 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10-1-1
字 數: 161000
開 本: 大32開
I S B N : 9787509316672
定價:¥15.00
內容簡介
權威性
本書所編選案例的原始資料儘量來源於各級人民法院已經審結並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對於沒有相應真實案例的重點法條予以權威的條文注釋。
示範性
所選案例緊扣法律條文規定,本身具有示範性、指導性的特點,對於讀者有很強的參考借鑑價值。
實用性
本書設定了“相關案例索引”欄目,列舉更多相關案例,並歸納出案件要點。還收錄了重要配套法律檔案,以及相應法律流程圖表、文書等內容,方便讀者查找和使用。
目錄
適用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案例1 侵害他人名譽權的,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案例2 侵害他人的婚姻自主權,應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條 【被侵權人的請求權】
第四條 【侵權責任優先】
案例3 犯交通肇事罪,承擔刑事責任後,仍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條 【侵權責任法和其他法律的關係】
第二章 責任構成和責任方式
第六條 【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
案例4 律師事務所因過錯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5 學校對教學事故具有過錯的,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第七條 【無過錯責任原則】
第八條 【共同侵權行為】
案例6 律師事務所或者律師未盡合理審查義務,接受委託人委託發表律師聲明導致他人名譽受損的,應當同委託人一同承擔連帶侵權責任
第九條 【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
第十條 【共同危險行為】
案例7 群毆案件中,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各行為人應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無意思聯絡但承擔連帶責任的分別侵權行為】
第十二條 【無意思聯絡承擔按份責任的分別侵權行為】
案例8 無意思聯絡的數人侵權的責任承擔
第十三條 【被侵權人對連帶責任的主張形式】
第十四條 【連帶責任人內部的責任分擔】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
第十六條 【人身損害賠償】
案例9 戶籍在農村,但常年生活工作在城鎮,且收入相對穩定的應該按照城鎮標準計算其死亡賠償金
第十七條 【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第十八條 【被侵權人死亡或者合併、分立時請求權人的確定】
案例10 受害人的未出生子女有權提起侵權損害賠償
第十九條 【財產損失的計算】
第二十條 【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
第二十一條 【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
第二十二條 【精神損害賠償】
第二十三條 【為保護他人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責任承擔】
案例11 對於無加害人的見義勇為,受益人可以給與適當補償
第二十四條 【公平分擔損失】
案例12 公平責任下,雙方應該分擔損失
第二十五條 【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三章 不承擔責任和減輕責任的情形
第二十六條 【過失相抵】
案例13 受害人對所造成損害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受害人的故意】
第二十八條 【第三人的原因】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
案例14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三十條 【正當防衛】
……
第四章 關於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第五章 產品責任
第六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七章 醫療損害責任
第八章 環境污染責任
第九章 高度危險責任
第十章 動物損害責任
第十一章 物件損害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