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況:
中共鎮原縣委政法委現有人員8名,大專以上學歷的4名,黨員8名,與鎮原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為一套班子、兩個牌子。二、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及縣委的決策和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二)組織、領導、協調、指導政法各部門的工作,對一定時期內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指導開展並檢查督促政法各部門貫徹落實。
(三)研究處理全縣政法工作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提出建議。
(四)支持、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嚴格公正執法。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依法互相制約,密切配合。
(五)依法組織開展執法督查,督促、推動政法各部門查處大案要案,組織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的處理;
(六)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路子;
(七)指導政法隊伍建設,研究和落實加強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協助縣委及其組織部門考察、選拔、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協助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政法部門幹部違法違紀的案件。
(八)承辦縣委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機構設定:
1、綜治辦:根據縣委、縣政府和縣社會治安綜合處理委員會的部署,研究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施意見和措施;全面掌握各鄉鎮、各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委員會反映;開展調查研究、推動各級各部門落實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總結交流典型經驗,鼓勵先進,推動後進;辦理縣綜合治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2、維穩辦:貫徹落實市、縣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的指示和工作部署,組織、檢查、指導維護穩定工作;定期分析本縣影響社會穩定的情況,預測形勢,提出對策,供縣委、政府決策參考;組織開展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的排查工作,及時發現和掌握影響穩定的問題,向縣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化解矛盾、消除隱患的措施建議;在縣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做好敏感期,國家重大政治活動和重大節慶期間的維護穩定工作;針對本縣可能發生的群體性事件,協調組織制定和完善處置工作預案,及時協調有關鄉鎮和部門妥善處置,並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措施;組織有關方面對影響穩定的突出問題以及對穩定可能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加強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完善信息、排查和協調、督辦等各項維護穩定工作機制,強化維護穩定工作責任制,並對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問題的地方、部門實施責任追究;完成市、縣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3、防教辦: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防範和處理邪教及對社會有危害氣功組織問題的方針政策,指導督查全縣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負責有關防範和處理各種邪教和對社會有危害氣功組織問題的調查研究,認真分析鬥爭形勢,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研究邪教滋生和發展的規律,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和建議,為縣委、政府決策當好參謀、助手;了解掌握邪教發展動向,收集有關信息,及時向縣委、政府反映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協調和指導各單位(部門)開展有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的工作;負責縣委、政府有關處理邪教和對社會有危害氣功組織的協調指導工作;承擔縣委防範和處邪教問題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督促與協調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完成縣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苟廣纏:中共鎮原縣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
男性,漢族,中共黨員,生於1965年1月,甘肅省鎮原縣人。1984年1月參加工作。1996年3月任鎮原縣綜治辦副主任;1999年2月任鎮原縣綜治辦主任;2002年9月任中共鎮原縣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兼任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席 罡:中共鎮原縣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
男性,漢族,中共黨員,生於1957年2月,甘肅省鎮原縣人。1975年9月參加工作。1990年5月任鎮原縣公安局副局長;1996年3月任正科級偵察員;1998年6月任鎮原縣土地管理局副局長;2002年9月任鎮原縣綜治辦主任;2005年9月至今任中共鎮原縣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兼任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