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機關工委職能
1、領導省直機關黨的工作。負責制定省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對機關黨建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組織開展創建黨建工作先進單位等創先爭優活動,搞好黨建工作督促檢查和調研;對所屬的機關、事業、企業單位以及中央有關部門駐榕單位基層黨組織工作進行分類指導。
2、抓好省直機關黨的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廣大黨員、幹部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負責省直機關政府系統副處級以下、黨委系統正科級以下黨員幹部及入黨積極分子的培訓工作;指導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幹部的政治教育及培訓工作,做好黨員、幹部和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省直各單位黨組(黨委)中心組學習提出計畫,並做好督促、檢查工作。
3、抓好省直機關黨的組織建設。審批省直機關黨組織的機構及換屆選舉工作;負責審批機關黨委(直屬總支、支部)和機關紀委書記、副書記的人選;審批直屬總支、支部發展的黨員;負責對省直機關專兼職黨務幹部的培訓工作。
4、抓好省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制定省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規劃;組織、管理、檢查督促省直機關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協調省直機關省市共建文明省會城市活動。
5、會同有關部門檢查、監督省直各單位黨組(黨委)開好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指導各單位做好民主生活會的會前準備、會中監督、會後整改等工作;做好省直各單位黨組(黨委)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情況的匯總和上報工作。
6、指導省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定期了解黨員、民眾對省直各部門黨員領導幹部的意見,及時向省委反映省直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情況。
7、指導省直機關黨組織做好統戰工作,加強與黨外人士、知識分子的聯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8、領導中共福建省直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工作,領導福建省直機關工會工作委員會、共青團福建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省直機關婦女工作委員會等民眾組織工作。
9、領導和指導省直機關關心下一代工作。
10、對全省各地、市、縣機關黨工委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11、承辦省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委領導
葉雙瑜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省直機關工委書記
朱 清、梁晉陽省直機關工委常務副書記 夏善國省直機關工委副書記
黃 青省直機關工委副書記
劉用通省直機關工委副書記
林 倩省直機關工委委員、省直紀工委書記
黃漢基省直機關工委委員、組織部長
方月興省直機關工委委員、省直工會主席
王旋省直機關工委委員、辦公室主任
部門設定
紀工委
辦公室
組織部
宣傳部(文明辦)
統戰部
機關黨委
省直工會
團工委
婦工委
省直黨校
編輯部
講師團
研究會
關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