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調研室)1、負責部內外的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保證機關業務和行政工作的正常運轉。2、負責文書處理。3、承擔部分綜合性的文字工作。4、負責會務、機要、檔案、保衛、保密、信訪、財務、固定資產管理、接待等工作。 5、負責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的綜合性研究,協調全市統戰部門的大型調研活動。6、承擔統戰工作重要檔案、文章及有關文稿的起草和統戰信息的收集處理。7、編寫《統戰工作情況》。8、負責統戰部門的宣傳工作,聯繫社會宣傳媒介宣傳統一戰線,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境外統戰宣傳工作。9、負責統戰理論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二)黨派和知識分子處
1、負責聯繫全市各民主黨派,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方針、政策。2、對有關堅持和完善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和民主黨派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3、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職能的各項措施。4、協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5、幫助民主黨派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6、負責聯繫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7、聯繫、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情況,反映其思想動態;8、研究並提出有關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9、負責教科文衛體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中黨外知識分子的統戰工作。10、負責聯繫福州中華職教社工作。
(三)經濟處(新社會階層人士工作處)
1、負責聯繫市工商聯(總商會),聯繫在榕和異地非公經濟商會(行業商會),做好非公經濟代表人士工作。2、深入調查研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方針政策,做好非公經濟組織和代表性人士的統戰工作、3、在我市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中開展廣交朋友,聯絡友誼,促進交流合作。4、組織引導非公經濟組織和代表性人士積極參與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和我市新農村建設,推動海西春風春雨、光彩行動、“榕商聯村”、“感恩行動”及社會公益事業發展。5、負責聯繫我市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無黨派人士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研究並提出有關政策性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有關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加強政治引導,暢通反饋渠道。
(四)民族宗教處
1、負責對民族、宗教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政策建議。2、聯繫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協調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活動。3、做好宣傳教育、協調化解矛盾的工作。4、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
(五)幹部處
1、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選拔、培養、考察、推薦工作,以及黨外後備幹部和代表人士隊伍的建設工作。2、檢查了解與黨外人士合作共事情況,反映並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3、負責黨外幹部和統戰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4、協助市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僑聯、民宗局、台聯、金胞聯、中華職教社等做好乾部管理工作。5、負責部機關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6、協助管理縣(市)區委統戰部部長。7、負責部機關的老幹部管理工作。8、辦理部機關及有關單位出國(境)人員的政審等手續。9、收集、管理黨外人士的檔案資料。10、聯繫市社會主義學院工作。
(六)聯絡處
1、負責聯繫並做好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福州籍社團及代表性人士的工作。2、協調全市有關部門的海外聯誼工作。3、負責聯繫市海聯會開展日常事務性工作,聯繫市外僑辦、僑聯、台聯、金胞聯、黃埔同學會、留學生同學會等。4、開展調查研究,積極與黨委政府有關部門溝通情況,傳遞信息,促進經貿、文化交流合作活動。5、組織引導港澳和海外福州籍社團和代表性人士投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開展對新農村建設的智力支邊扶貧工作,推動光彩事業及社會公益事業。6、受部領導委託牽頭或協調市海聯會及相關單位做好港澳、海外福州籍社團及代表性人士來訪的組織安排和接待工作。7、負責做好統戰系統人員出國(境)訪問相關手續的辦理。
(七)市直統戰系統黨委辦公室
1、在市直統戰系統黨委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委工作部署,適時了解、掌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有關指示精神的貫徹執行情況。2、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抓好黨建信息工作。3、做好系統黨委會議的組織準備和議定事項的催辦落實。4、組織起草、審核系統黨委各種文稿,做好文字綜合和文書處理工作。5、承辦上級黨組織和下級黨組織提交的有關事項。6、建立健全系統黨委的黨建工作制度及黨建資料。7、完成系統黨委和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主要職能
中共福州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的基本職能和主要職責
中共福州市委統戰部是中共福州市委主管福州市統一戰線工作的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央、市委和市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統一戰線的理論和重大的方針政策,按照“了解情況、掌握政策、調整關係、安排人事”的方針,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2、負責聯繫全市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中央、市委和市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幫助全市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士;協助民主黨派建立、健全參政黨機制;幫助民主黨派改善工作、生活條件。
3、負責聯繫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協調檢查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
4、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及促進福州市經濟發展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港、澳及海外榕籍社團和代表人士;做好與台灣有關人士的聯絡工作;做好聯繫台胞、台屬和金門同胞的有關工作。
5、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培養、選拔、考察、推薦黨外人士擔任政府領導職務及政府職能部門實職的安排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隊伍的建設工作;檢查了解與黨外人士合作共事情況,反映並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推動黨與黨外人士合作共事關係的發展。
6、負責開展經濟領域的統戰工作,聯繫福州市工商聯,聯繫海內外有關工商社團和代表人士;積極開展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的統戰工作,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建議,參與有關政策的研究制定。
7、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檢查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落實情況;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士。
8、負責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