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宣傳思想文化教育工作的指導方針。 (二)按照上級宣傳文化部門和區委的部署、要求,負責研究制定全區宣傳、文化工作的發展規劃和任務措施;協調宣傳、文化、廣播電視系統各部門之間的工作,指導區直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和各鎮(街道)的宣傳文化工作。 (三)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的理論研究、理論教育和理論宣傳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全區各級黨校的建設和教學工作。 (四)負責引導社會輿論,做好新聞宣傳工作。在方針政策和宣傳業務上指導、協調福山有線電視管理處的工作。 (五)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務;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與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民眾思想教育工作;領導區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 (六)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區對外宣傳工作。 (七)負責規劃、部署全區民眾性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組織指導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八)負責做好網路新聞宣傳管理和日常輿情信息監控工作。 (九)從巨觀上指導和協調全區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上指導區教育體育局的工作。 (十)負責做好全區廣播電視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從巨觀上加強對全區文化建設的指導,在方針政策和文化業務工作上指導區文化服務中心的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對各級宣傳幹部和宣傳文化系統領導骨幹的培訓,對各鎮(街道)宣傳委員的任免提出參考意見。 (十三)完成區委和上級宣傳文化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內設機構
區級領導、文化旅遊局(綜合科)、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宣傳教育科、新聞外宣科、文化管理科、辦公室行政編制
( 13名 )韓樹青、權福曉、王文甫、王岳峰、林克芳、焦光緒、孫浩雲、劉慶鵬、邊疆
事業編制
( 0名 )工勤編制
( 2名 )遲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