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二)對一定時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
(三)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
(四)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五)大力支持和嚴格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六)組織、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
(七)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過改革進一步加強政法工作。
(八)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協助黨委及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
(九)組織、協調對政法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宣傳工作。
(十)指導下級政法委員會的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上級政法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政治處、辦公室、研究室、基層指導科、綜合治理工作科、執法督查科、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科
行政編制
( 27名 )
劉炳國、姜忠勤、時光、李連棟、李更卿、袁明園、宮玉曉、韓新宇、劉德寬、郝穎、車澤林、李寧、張成吉、李學平、董序言、沙河汀、趙風濤、宋文字、孫曉冬、逄秀國、李兵建、姜兆林
工勤編制
( 3名 )
王志剛、孫厚良、王升傑、張克春、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