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溫州市委關於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意見

2013年8月26日,中國共產黨溫州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溫州市委關於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堅持創業創新,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推進產學研協同,加快完善區域創新體系;加快資源集聚,強化創新發展平台支撐;完善人才激勵機制,打造創新人才高地;促進科技金融結合,建立多元化科技投融資體系;深化體制改革,營造良好創新環境7部分24條。

基本信息

2013年8月26日,中國共產黨溫州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溫州市委關於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意見》。

意見

中共溫州市委關於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意見

(2013年8月26日中國共產黨溫州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溫委發〔2013〕65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中共浙江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精神,根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的決定》的要求,緊密結合溫州實際,就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省委“八八戰略”、“兩創”總戰略和“兩富”總目標,以創新發展為動力,以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為目標,緊緊抓住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這一核心問題,始終堅持教育為基礎、科技為關鍵、人才為根本,著力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核心競爭力,全面完善提升區域創新體系,為趕超發展、再創輝煌提供強大動力和有力支撐。

2.目標任務。

到2020年,建立比較完善的區域創新體系,創新人才大量集聚,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創新效益大幅提升,創新指標全面達到全省平均水平,部分指標超越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形成創新驅動發展格局。今後5年,創新驅動發展的主要目標是:實現全市R&D經費支出額、研發人員數、發明專利授權量、規模以上工業新產品產值、高新技術產業產值、技術市場實現交易額、高新技術企業數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數等“八倍增”,力促科技進步貢獻率、全社會勞動生產率“兩提高”。增速要高於全省平均水平。分階段具體目標是:

2013年,R&D經費支出達到55億元(占GDP1.35%),研發人員數達到32000人年,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822件,規模以上工業新產品產值超700億元,高新技術產業產值超過1500億元,技術市場實現交易額達到1.8億元,高新技術企業數超過525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數超過1050家,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55%左右,全社會勞動生產率達到6.6萬元/年人左右。

2015年,R&D經費支出達到100億元(占GDP2.1%),研發人員數達到40000人年,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1200件,規模以上工業新產品產值超960億元,高新技術產業產值超過2000億元,技術市場實現交易額達到2.5億元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數超過71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數超過1590家,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57%左右,全社會勞動生產率達到8.0萬元/年人左右。

2017年,R&D經費支出達到135億元(占GDP2.3%),研發人員數達到55000人年,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1750件,規模以上工業新產品產值超1300億元,高新技術產業產值超過2600億元,技術市場實現交易額達到3.4億元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數近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數超過2110家,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左右,全社會勞動生產率達到9.3萬元/年人左右。

2020年,R&D經費支出達到175億元(占GDP2.6%),研發人員數達到82000人年,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3000件,規模以上工業新產品產值超2050億元,高新技術產業產值超過3900億元,技術市場實現交易額達到5.2億元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數超過132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數超過2730家,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2%左右,全社會勞動生產率達到12萬元/年人左右。

二、堅持創業創新,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

3.著力培育創新型企業。通過科技計畫、政策服務等方式,力爭每年新增200家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引導高校畢業生創業創新,積極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來溫落戶創業。降低創業門檻,簡化科技型企業申請註冊程式。鼓勵支持溫商回歸創辦科技型企業、創新型企業和研發中心回遷。鼓勵科技人員以商標、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等自主科技成果出資入股創辦企業。高校、科研機構職務發明獲得的智慧財產權,符合條件的,發明人可自行運用實施。高校、科研機構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獎勵,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定的所得稅優惠。高新園區和有條件的縣(市、區)要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開展溫州市科技創新百強企業評選活動。

4.大力推動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整合各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組織實施產業科技重大專項,實施科技項目、研發機構、創新人才“三位一體”改革舉措,積極推進雷射與光電產業集群、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甌江口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產業集聚區和溫州高新區、大學科技園等高端功能區應按一定比例劃出土地專門用於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項目用地給予地價優惠,並優先供地。對於重大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政策。加強一體化電子商務技術攻關、系統外包服務模式創新,培育發展研發設計、智慧財產權、檢驗檢測、科技成果轉化、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服務等高技術服務業,促進新興文化產業與傳統產業的融合發展。

5.加快推進傳統優勢產業改造升級。加快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在特色優勢產業的推廣套用,提高中小企業新產品開發能力。大規模推進“機器換人”,切實抓好企業自動化、智慧型化、生態化的技術改造。大力實施品牌創新、質量創新和標準創新工程,提升一批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名品”。鼓勵和推進先進裝備製造業大發展,加大對採購和套用本地先進裝備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動製造業向智慧型化、網路化、服務化轉變,推進工業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在國內外有競爭力的“名企”。

三、推進產學研協同,加快完善區域創新體系

6.引導鼓勵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按照“企業自主、市場運作、政策扶持”的原則,大力發展企業研究院、院士專家工作站和博士後工作站,對獲得國家、省、市級認定的企業研發中心和技術中心,分別給予獎勵。力爭到2017年,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研發中心和技術中心分別達到6家、300家、450家以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要全面落實到位。鼓勵申報承擔國家、省級科技計畫項目,積極爭取中央、省級財政支持,市、縣(市、區)級財政科技資金按規定予以配套資助。

7.鼓勵和推動形成創新利益共同體。積極推進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以產權為紐帶、以項目為依託,形成各方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協同創新機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將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為經營性國有資產,用於科技成果研發和產業化。市級科技資金對在溫高校、科研院所的支持額度要與其相應的R&D經費支出掛鈎。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採用市場化方式,向企業開放各類科技資源,為企業提供檢測、測試、標準等服務。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企業聯合組建技術研發機構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合力開展產業核心關鍵技術研究開發、推廣套用,共享科技創新成果。

8.強化高校對創新發展的支撐。引導高校科學定位、特色發展,建設一批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高水平大學,大力培養創新型人才,為創新發展提供強大支撐。支持溫州醫科大學、溫州大學建設高水平大學。支持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溫州大學甌江學院、溫州大學城市學院遷建轉設,擴大規模,提高檔次。支持國內外著名高等院校在我市建立專業院校,辦好溫州肯恩大學(籌)。提升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溫州科技職業學院、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和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籌)等高職院校辦學水平,在樂清、瑞安、永嘉、平陽和蒼南等縣(市)新建一批與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相對接的中高職院校。

9.強化對創新產品推廣套用和市場拓展的扶持。綜合運用政府採購、市場培育、需求創造、風險補助等多種措施,以市場引領創新,以套用促進發展。搭建信息平台,在政府採購和公共資源交易中,不斷提高自主創新產品套用比重。每年擇優支持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市場潛力大的科技成果在企業實現產業化,對購買高校、科研院所技術成果並在本地實施轉化的企業,按其年技術成果交易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對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鼓勵企業大力發展電子商務,支持企業赴境內外參展、開拓市場,提高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

四、加快資源集聚,強化創新發展平台支撐

10.大力建設溫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推進溫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體制機制創新和產業創新,爭創全國一流。加大政策和要素保障力度,擴大溫州高新區的發展空間,重點建設高新科技園、高新工業園、高新商務園、高新航空園。積極引進重大創新項目,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特色優勢產業、現代服務業三大產業集群,重點發展雷射與光電、先進裝備製造兩大主導產業,大力培育新材料、高新技術服務業兩大輔助產業,積極推進以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全力打造“2+2+1”的產業體系。實施平台建設工程、科技金融工程、智慧財產權工程,真正把高新區打造成為高端產業集聚區、科技金融結合區、產城一體樣板區。力爭2013年主要指標達到或超過國家科技部考核驗收標準,2017年主要指標接近或達到國內先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同期發展水平。

11.大力開發高水平創新平台。聯動推進科技創新基地與新興產業基地、研發基地與總部基地建設。按照“1+N+X”的模式,充分發揮各方力量,加快推進大學科技園建設,通過10年左右的努力,在溫州市區南大門打造環大學科技園經濟產業帶,建成一座現代科技城。加快建設一批省級高新園區和創新基地、省級農業高科技園區,推進溫州海洋科技創業園建設。積極引進市外大院名校或科研機構共建創新載體,做到項目、資金、人才和場所四到位。各都市型功能區、中心鎮都要加強特色產業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小微企業創業園)建設。市、縣(市、區)財政科技資金對各類科技創新服務平台按研發投入及產出成效優先予以資助。

12.大力建設科技大市場。加快建立“展示、交易、共享、服務、交流”五位一體的科技大市場,為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搭建科技信息和交易平台。進一步健全網上技術市場體系,規範網上技術交易,促進網上網下協同發展,努力把科技大市場建設成為科技成果便捷交易、創新要素有效聚集、科技服務高效運轉的科技資源服務中心。大力培育發展一批科技服務業、中介機構和技術經紀人,完善科技服務體系,最大限度吸引國內外的科技成果來溫州交易轉化,最大限度支持溫州各類企業主體、投資創業主體從網上技術市場購買科技成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對通過科技大市場交易並實現轉化、產業化的項目,由財政科技資金給予資助。對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按規定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

13.更好利用國內外創新資源。鼓勵企業“引進來、走出去”,積極開展科技合作與交流。支持企業與國內外大院名校或科技創新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引進或共建創新載體,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各種方式到海外設立、兼併和收購研發機構,加強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積極引進科研院所和知名企業研發中心來溫設立分支機構和科技成果轉化基地。重點要加強雷射與光電、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等產業引進創新載體,轉移轉化科技成果。

五、完善人才激勵機制,打造創新人才高地

14.大力培養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團隊。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和重點創新團隊建設“雙百計畫”、傑出人才與青年拔尖人才選拔計畫、“551人才工程”、“580海外精英引進計畫”等重點人才工程,利用溫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平台,加大高端人才集聚力度。培養造就和引進一批能衝擊國際國內科技前沿、突破核心關鍵技術的創新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一批熟悉市場經濟規則、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企業家,一批科技創新能力強、學術水平高、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創新團隊。到2017年“千人計畫”總人數達到100人以上,全市入選國家、省、市重點人才培養工程的創新人才達2000人以上,培育省、市重點創新團隊70個以上。

15.大力培養高技能人才。充分發揮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人才培養優勢,以提升職業素質和職業技能為核心,以技師和高級技師為重點,建設一支門類齊全、技藝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隊伍。充分發揮企業在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的主體作用,切實加強校企合作,加強綜合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到2017年,我市高技能人才新增10萬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到25%以上,建立1家綜合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10家專業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和100個技能大師工作室。開展“甌江技能大獎”、“首席技師”和“名師名家”評選,培養造就一批技能帶頭人。

16.最佳化創新人才政策和機制。研究制定更有力度的人才政策,大力發展人才資源服務業。在有條件的園區、高校院所開展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引領建設一批人才高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將科技成果產業化業績作為職務晉升的主要依據,建立以創新質量和貢獻為導向的評價機制,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市、縣(市、區)財政科技專項資金要安排一定比例支持科技人員自由探索與創新。最佳化人才住房政策,擴大保障面,允許企業在廠區內自建一定比例的專家樓和公寓用於安置企業高層次人才。完善吸引人才的激勵保障政策,加強人才落戶、醫療、住房、子女就學、配偶安置等方面的保障,優先解決企業人才困難,創造事業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環境留人的良好環境。

六、促進科技金融結合,建立多元化科技投融資體系

17.推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加快推進國家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試點,創新科技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發展創業投資、風險投資。抓住溫州市金融改革綜合試驗區建設的契機,爭取開展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試點,積極引導民間資本投向科技創新、人才創業。組建科技金融服務中心、科技信貸風險池基金、溫州市智慧財產權交易有限公司等科技金融合作服務平台,充分發揮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作用,支持開展科技銀行(科技支行)設立、科技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引導支持融資性擔保公司開發科技擔保新產品,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創新投融資體系。建立完善技術交易、文化金融產權交易、技術產權報價系統和創業投資聯盟等平台,支持科技型企業進入多層次資本市場,實現風險資本、民間資本和科技項目的對接。

18.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財政科技投入的增長幅度應高於本級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一個百分點以上。2013年、2015年、2017年,市本級、樂清市、瑞安市用於科學技術經費占本級財政經常性支出的比例分別達到4.5%、5%、6%以上,其餘縣(區)的比例分別達到3.5%、4%、5%以上。市、縣(市、區)財政科技資金重點向科技創新服務平台建設、企業技術創新和成果產業化項目傾斜。發揮財政科技資金的槓桿作用,創新運用以獎代補、貸款貼息、創業投資引導等財政科技多元投入方式,提高全社會科技投入總量和財政資金的使用績效。整合財政科技資金髮起設立風險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作為種子基金吸引民間資本投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

19.加強對科技企業融資的支持和引導。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到2017年金融機構的科技貸款年均增長率逐年提高。完善覆蓋科技企業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不同階段的多元化投融資體系。發揮市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作用,採取政策引導、資金參股和風險補償等措施,吸引國內外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和運營機構在我市落地。建立完善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對擬在國內股票交易所上市的科技企業、實現首發上市或非首發上市符合相關條件的科技企業、在境內外證券市場首發或實現融資非首發上市的科技企業,給予一定的獎勵。

七、深化體制改革,營造良好創新環境

20.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堅持“一把手”抓“第一生產力”,把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擺在核心戰略地位,制定配套措施,分解落實任務,明確工作責任。要圍繞“八倍增兩提高”和八大科技服務專項行動,健全工作體系,強化政策和制度創新,儘快制定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和操作辦法,加快形成上下聯動、多方協同的工作格局。強化績效考核的導向作用,將“八倍增兩提高”指標完成情況、全國縣市科技進步考核、浙江省市縣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浙江省科技強縣(市、區)、創新型城市(縣、區)、縣(市、區)考績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按月按季通報“八倍增兩提高”指標完成情況和八大科技服務專項行動進展情況,確保創新型城市(縣、區)建設有計畫、有步驟地全面推進。

21.加大科技創新對區域發展的支撐。進一步加大科技體制機制創新工作,引導縣(市、區)加大科技經費投入,加強創新平台建設,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引進力度,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支撐。開展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實施科技富民強縣、強鎮專項行動計畫,進一步整合農業科技資源,建設一批農業技術研發創新平台和農業科技示範園區,進一步推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22.強化產業政策導向。落實“畝產論英雄”和“三保”倒逼,把促進產業投資和“騰籠換鳥”、淘汰落後產能結合起來,把土地利用再開發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結合起來,建設一批小微企業創業園。力促個體工商戶轉企業、規模以下工業企業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轉股份有限公司、推動企業上市等“三轉一市”工作,加快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以企業制度創新促進科技人才集聚、帶動科技企業的培育和發展。

23.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加快推進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城市建設,實施重點產業集群專利引領工程、自主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提升工程和重點區域專利促進工程,開展溫州製造走向海外專利護航行動、招商引資專利服務行動。加大對科技創新活動和科技創新成果的法律保護力度,依法懲治侵犯專利、商標、著作權、植物新品種、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為創新驅動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24.營造創業創新良好氛圍。大力弘揚艱苦拼搏、勇於創新、團結協作的創業精神,積極營造敢冒風險、尊重創造、寬容失敗、公平競爭的創新文化。引導企業建立以創新為核心價值觀的企業文化,向創新要市場、要效益、要發展。建立健全科技創新活動行為準則和規範,建立科技項目誠信檔案,加大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懲處力度,淨化學術風氣。廣泛開展民眾性科技創新活動,提高公民科學素養和創新意識。加強輿論引導,辦好科技金融時報,營造有利於推動創新發展的良好氛圍。

中共溫州市委

2013年8月29日

指標任務

溫州市創新驅動發展實現“八倍增”力促“兩提高”指標任務

指標 2013年 2015年 2017年 2020年
R&D經費支出(億元) [占GDP比重] 55 [1.35%] 100 [2.1%] 135 [2.3%] 175 [2.6%]
研發人員數(萬人年) 3.2 4.0 5.5 8.2
發明專利授權量(件) 822 1200 1750 3000
規模以上工業新產品產值(億元) 700 960 1300 2050
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億元) 1500 2000 2600 3900
技術市場實現交易額(億元) 1.8 2.5 3.4 5.2
高新技術企業數 525 710 1000 1320
科技型中小企業數(家) 1050 1590 2110 2730
科技進步貢獻率 55% 57% 60% 62%
全社會勞動生產率(萬元/年人) 6.6 8.0 9.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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