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遠市委宣傳部

一、任務調整 設立中共清遠市委宣傳部宣講團,市北江雜誌社併入宣講團,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三、其他事項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2010〕6號)精神,中共清遠市委宣傳部所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確定如下:
一、任務調整
將市委宣傳部承擔的指導全市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的事務性工作交給市委宣傳部宣講團。
二、改革內容
設立中共清遠市委宣傳部宣講團,市北江雜誌社併入宣講團,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服務和秘書工作;協助指導全市各級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工作;承擔全市理論教育、理論研究方面的規劃與宣傳工作;根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組織人員到全市各地區各部門宣講中央、省委和市委的中心工作、重要戰略部署;編輯、出版、印刷、分發好中共清遠市委機關理論學習刊物《北江》雜誌。重新核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團長1名,副團長1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核付。
三、其他事項
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調整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到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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