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相關
屬於公益一類的事業單位業務活動的宗旨目標和內容、分配的方式和標準等由國家確定,不得開展經營活動,其經費需由國家財政予以支撐。履行職責依法取得的收入或基金要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對這類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要從嚴控制,並加強監督和管理,使其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社會效益。
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一般指以增進社會福利,滿足社會文化、教育、科學、衛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為直接目的社會組織。事業單位不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與價值不直接表現或主要不表現為可以估量的物質形態或貨幣形態。事業單位是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的,包括一些有公務員工作的單位,是國家機構的分支。
1、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
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指為實現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長遠利益舉辦的、面向社會提供公益產品和公共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功能特點,劃分為兩種類別: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
2、社會行政類事業單位
行政事業單位:一、是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統稱,因為中國特有的政治體制,經常是行政和事業單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門如房管局、規劃局等,有的地區是行政單位,但有的地區是事業單位,所以老百姓統稱政府部門為行政事業單位,很多地方政府發文也以此為統稱,如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縣屬行政事業單位等。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其履行的是執法監督和社會一些管理職能,如部門所屬的執法監督、監管機構等。行政事業單位是國家財政部門撥款發工資,一般是全額財政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