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意見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以浙教工委〔2010〕7號文形式發布,分四大部分、十九條,主要目的是加強高校黨建工作,鞏固和發展高校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夯實高校黨組織建設基礎,該意見自2010年4月19日起施行。

通知內容

浙教工委〔2010〕7號

各高等學校黨委,各設區市教育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精神和教育部黨組、省委關於加強高校黨建工作的要求,鞏固和發展高校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夯實高校黨組織建設基礎,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省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1.高校基層黨組織是高等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政治保障。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高校基層黨組織擔負著直接聯繫民眾、引導民眾、組織民眾、團結民眾,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到基層的重要職責。隨著高等教育發展提高和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高校二級學院(系)日益成為承擔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等辦學職能的主體。加強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更好地發揮二級學院(系)基層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事關黨對高等教育的堅強領導,事關高校各項事業的科學發展。

2.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近年來取得了明顯成效。組織建設不斷加強,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黨員的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得到加強,黨內民主穩步推進,師德師風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得到改進,一支專兼結合、敬業高效的黨務工作者隊伍基本形成,基層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得到了比較好的發揮。

3.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面對新形勢、新要求還存在不少不適應。隨著我國和我省經濟體制的深刻變革,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動,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思想觀念的深刻變化,高校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在許多方面還存在著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表現在:部分二級學院(系)黨政共同負責機制沒有得到很好落實,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發揮不夠;有的基層黨組織在推動發展、服務育人中心工作方面的戰鬥堡壘作用不強,有的基層黨支部規模過大,設定不夠科學;有的基層黨組織的活動方式和工作方法單一、陳舊,難以適應新形勢新變化;有的黨員黨員意識淡化、先鋒模範作用不明顯;有的高校基層黨務工作力量不強,黨務工作者隊伍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對這些問題,必須勇於探索,善於創新,採取切實措施加以解決。

二、加強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要求

4.加強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指導思想: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動發展、服務民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為目標,以改革和完善基層黨組織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推進基層黨組織工作創新、增強黨員隊伍活力為重點,以創建學習型黨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為重要抓手,全面推進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設,充分發揮高校基層黨組織的政治保障和有力推動作用,促進我省高等教育事業科學和諧發展。

5.加強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基本原則:(1)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原則。始終把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擺在突出位置,明確責任,強化措施,整合力量,切實加強領導。(2)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原則。緊密聯繫高校改革發展的實際,牢固確立“圍繞中心抓黨建,抓好黨建促中心”的建設思想,推進基層黨建工作創新,用中心工作的成效衡量和檢驗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效果。(3)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的原則。把二級學院(系)黨組織建設作為加強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重點,從各高校實際出發,根據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不同類型黨組織和不同黨員群體的特點,把握需求,引導發展,形成特色,不斷提升高校基層黨建工作水平。(4)堅持繼承創新、與時俱進的原則。根據不斷變化的黨建工作形勢,著力研究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繼承優良傳統,創新工作機制,拓展工作領域,改進工作方法,豐富工作載體,使高校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5)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原則。從黨員成長發展的實際需求出發,進一步加強黨組織對黨員個人的關懷意識和幫扶力度,讓黨員感到組織的溫暖和信任,感到工作的意義和價值,增強責任感、歸屬感和成就感。

6.加強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的總體目標:(1)組織堅強有力。高校基層黨組織健全,設定合理,各項制度配套落實,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富有成效,政治核心地位進一步增強,監督保證作用更加突出,戰鬥堡壘作用進一步發揮。(2)體制機制健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結合地方及高校實際,建立科學、合理、高效的基層黨組織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基層黨組織制度完善,活動多樣,氣氛和諧。(3)黨員作用突出。廣大黨員理想信念堅定,宗旨觀念牢固,在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和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工作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4)工作得到促進。黨的教育方針在基層進一步落實,廣大師生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得到發揮,影響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突出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學校各項事業不斷取得新的進展。(5)師生員工滿意。高校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力、凝聚力和吸引力得到師生認可,師生員工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學院(系)辦學質量和社會聲譽不斷提升。

三、加強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基本內容和工作舉措

7.健全和落實二級學院(系)黨政共同負責的體制機制。按照“明確職責、健全機制、交叉任職、共同負責”的要求,積極創造條件,理順二級學院(系)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院系黨委(黨總支)要圍繞學院中心工作,管思想、管幹部、管人才、管政策,參與討論決定學院(系)教學、科研、學科建設、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負責學院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證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與上級黨組織提出的目標任務在本單位的貫徹落實。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和完善學院(系)黨政溝通協調、決策和監督機制。制定完善學院(系)黨政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議事決策的範圍、原則、程式等,凡屬學院(系)工作中的重要事項,黨委(總支)書記、院長(系主任)應在充分溝通醞釀後,提交黨政聯席會議集體研究決定,黨政主要負責人會前要充分溝通醞釀,交換意見,根據議題內容分別召集並主持會議。學院(系)黨政聯席會議參加人員包括院系級黨政正、副職領導,視會議內容可以擴大至學院(系)黨委(總支)委員、工會主席等有關人員。要配足配強二級學院(系)黨組織負責人,注重黨政主要負責人的素質能力互為彌補和促進;鼓勵黨政領導交叉任職,黨員院長一般應兼任黨組織副書記;學院黨組織負責人可兼任行政副院長,一些規模較小的院系可以實行黨政領導一人兼任。設有學術委員會、教學委員會或學位委員會的學院(系),應有符合條件的黨委(黨總支)班子成員進入委員會。

8.科學設定黨的基層組織。要按照有利於加強黨對高校的領導,有利於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有利於促進高校教學科研事業發展的原則,最佳化基層黨組織設定方式,擴大組織覆蓋面,形成網路嚴密、功能健全的組織體系。規模較大的學院(系)可按照黨章有關規定,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學院(系)黨委可下設黨總支,統籌師生黨建工作;凡是具備建立黨支部條件的行政、教學、科研單位,都要單獨設定黨支部,儘量減少跨單位、跨部門建立黨的基層組織。教工黨支部要設在學科、研究所、實驗室、系等教學科研一線部門,在後勤聘用人員黨員比較集中的單位,也要建立黨的基層組織;學生黨支部的設定要著眼於黨支部組織的穩定性、長期性和連續性,本科生黨支部一般按專業或班級設定;高職高專學生黨支部按專業或年級設定,人數較少的也可與教工聯合設立黨支部;研究生黨支部的設定要與專業方向、學科團隊等相對應,實現黨建工作與研究生學習、科研工作的有機結合。要探索在學生社會實踐、生產實習和教師跨學科研究團隊中建立符合實際的各類臨時黨支部,保障中心工作的順利完成。注重新形勢下黨的工作進學生公寓、學生社團,實現黨的工作全覆蓋。要合理調整黨支部規模,3名黨員以上應建立黨支部或黨小組,黨支部規模一般不超過20人,畢業年級黨支部人數規模一般不超過40人。

9.積極推進基層黨內民主建設。以落實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和監督權為重點,保障師生黨員的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建立健全學院(系)黨組織的換屆選舉制度,按時召開黨員大會和黨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推廣高校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由黨員和民眾公開推薦與上級黨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在高校二級學院(系)黨組織中開展領導班子“公推直選”試點,積極探索擴大黨內基層民主多種實現形式。落實高校黨代表任期制各項要求,充分發揮黨代表在二級學院(系)黨委(總支)科學化、民主化決策方面的積極作用。建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情況反映和重大決策徵求意見制度,逐步推進黨務公開,學院(系)黨組織至少每年向本單位黨員報告一次學院(系)事業發展和黨的建設情況,學院(系)黨組織召開會議時可根據議題事先徵求黨內外意見或邀請黨內外人員列席會議。

10.進一步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按照“堅持標準,改善結構,保證質量,慎重發展”十六字方針,認真做好在教工和大學生中發展黨員工作。全省高校大學生黨員數量總體保持在占學生數的12%左右,其中本科生黨員比例為14%左右,高職高專和社會力量舉辦院校學生黨員比例為6%左右。各高校要按照注重質量、最佳化結構的要求,處理好黨員數量和質量的關係,著力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要根據學生素質、黨建工作基礎等情況,合理確定學生黨員比例,科學制定黨員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規範和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工作,切實落實黨建聯繫人制度,發揮共青團、學生會和學生政治理論性社團在培養學生積極分子中的作用,加強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教育,夯實黨員發展工作基礎。嚴格黨員發展條件,規範黨員發展程式,抓好推優、考察、公示、政審、組織談話等主要環節,嚴格執行發展黨員“推優制”、“公示制”、“票決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發展黨員質量。深入實施黨員人才工程,加大對青年知識分子的工作力度,重視在青年教師特別是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幹中發展黨員工作,發揮黨員專家教授的引領和示範作用,不斷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

11.創建學習型黨組織。建立健全黨員經常性教育長效機制,落實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構建黨員學習教育體系,在校院(系)兩級黨組織和基層黨支部中認真開展學習型黨組織創建活動。以增強學習能力、提高理論素養、推動科學發展為目標,通過制訂學校創建學習型黨組織活動方案和年度計畫,健全校院(系)兩級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三會一課”制度和黨員集中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學習考核激勵等,引導廣大師生黨員努力提高馬克思主義素養和推動科學發展的能力,努力使各級黨組織成為學習型黨組織、各級領導班子成為學習型領導班子。

12.加強基層黨組織的陣地建設。創新校院(系)兩級黨校教育方式方法,豐富教學內容,進一步發揮黨校在幹部人才培訓、學生入黨教育方面的陣地和熔爐作用。高校要進一步加強對已建學生、教工“黨員之家”的規範管理和指導,各職能部門和學院(系)黨組織要進一步整合資源,創新機制,鼓勵在學生公寓、創新基地等場所建設“黨員之家”,進一步擴大覆蓋面、受益面,使之成為學生黨員的思想高地和對普通同學的紅色輻射源。積極推進網路黨建工作,建設和維護好一批方向正確、主題鮮明、內容豐富、形式活潑、特色明顯的基層黨建網站、論壇和報刊,進一步拓展黨建理論傳播渠道,加強青年學生的理論武裝工程,堅定學生理想信念,增強學生立志成才、報效祖國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13.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要通過參與決策、宣傳發動、組織實施和保證監督等工作環節,充分發揮高校黨支部在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等工作中的戰鬥堡壘作用。要紮實做好聯繫和服務民眾的工作,建立健全黨員幹部聯繫基層、服務師生制度。教工黨支部要積極參與專業、學科建設和團隊建設,有效參與涉及本單位教職工切身利益的各類重大事項決策,充分發揮在教學、科研、管理中的作用;機關後勤黨支部要圍繞學校工作大局,著力在提高服務能力、辦事效率和師生民眾滿意度上下功夫。學生黨支部要積極探索密切聯繫大學生的內容、方法和途徑,多形式組織開展適合大學生特點、有益於學生健康成長的活動,充分發揮在促進成長成才、引領團結學生、塑造學風校風、維護校園穩定中的作用。要適應高校黨員學習、工作和生活的特點,繼續開展支部建設創新活動,不斷改進基層黨組織的活動內容和工作方式。

14.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圍繞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辦好人民滿意教育,深入開展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建設服務型基層黨組織為主要內容的創先爭優活動,努力使基層黨組織成為育人成才、創新創業的先鋒,教職工黨員成為黨性堅定、業務精良、為人師表的先鋒,學生黨員成為理想遠大、品學兼優、全面發展的先鋒。要堅持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武裝師生黨員頭腦,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貫穿於黨員教育的全過程,使廣大黨員在實現高校科學發展進程中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要根據師生黨員不同特點,有針對性地加強教育管理。教工黨員要不斷增強教書育人意識,立足本職崗位做好教學、科研、管理服務工作,並通過教工黨支部與學生黨支部共建、教工黨員與學生結對,擔任班主任、學生導師、兼職組織員等,主動參與做好學生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教工黨員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中的先鋒模範作用;要發揮大學生黨員在學風建設、創新創業、班集體建設、校院(系)文化建設中的先鋒模範作用。借鑑“格線化管理、組團式服務”經驗,推行黨員服務民眾承諾制,努力構建黨員聯繫民眾和服務民眾的網路,建立健全黨內關懷、幫扶機制,堅持黨組織、黨員幹部聯繫高層次人才、困難黨員與民眾等制度,讓廣大師生切實感受到黨組織的關心和溫暖,激發他們努力工作和認真學習的熱情。要按照《關於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加強對因學習進修、畢業離校等原因而未及時接轉黨組織關係黨員的管理,落實專人加強聯繫,或通過實施《流動黨員活動證》等辦法,確保對流動黨員的有效管理。

15.開展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理論研究工作。充分發動專家學者和黨務政工幹部,圍繞基層黨組織建設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積極開展有針對性的科學研究。有條件的高校,要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學科的政治理論優勢和理論研究優勢,建立完善校院(系)兩級黨建創新研究制度;要搭建院(系)黨建工作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日常學習交流平台,積極參與省高校黨建研究專業委員會的年度黨建研究課題立項和優秀論文評比活動;要認真總結、提煉基層黨組織在創新實踐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經驗,運用典型經驗推動整體工作,不斷增強基層黨建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切實加強對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領導

16.落實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領導責任。各高校黨委要切實履行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職責,形成黨委統一領導,有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格局。要把高校黨委聯繫基層、深入基層、幫助基層解決問題作為改進和加強高校領導班子作風建設的重要內容,提高領導幹部指導基層工作的水平。要建立定期研究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制度、二級學院(系)黨委(總支)、黨支部建設情況匯報和分析制度,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目標任務,制定工作計畫,作出總體部署。高校黨委每學期至少專題研究一次二級學院(系)黨建工作。要建立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工作例會制度和經驗交流與研討制度,及時總結新鮮經驗,分析存在問題,制訂改進措施,加強督促檢查。

17.完善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的考核評價機制。要制定完善對二級學院(系)黨委(總支)、黨支部的目標管理和黨建工作考核制度,定期開展督促檢查和考核評比,探索和完善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的目標管理責任制。要把基層黨組織建設的考核結果作為二級黨委(總支)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幹部獎懲與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評先選優的重要條件。要把握公開、公平、公正的業績評價原則,充分體現“責、權、利”的統一,不斷完善基層組織建設的激勵機制。對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不落實、造成不良影響的,應追究相應責任。

18.加強高校基層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黨務政工幹部是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骨幹力量。要選拔那些黨性強、作風正、素質高,業務能力過硬、民眾威信高的同志擔任學院(系)黨委(總支)書記。要把辦事公道,善於聯繫民眾,熱心黨務工作的同志選配到支部書記崗位上來。教工黨支部書記原則上由部門副職以上黨員領導擔任。要按照“提高素質、增加數量、充實一線、落實待遇”的要求,加強專兼職組織員隊伍建設,黨委建制的學院(系)和學生數超過2000名的學院(系),至少應配備一名專職組織員,其他學院(系)也要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組織員。政治輔導員一般應兼任學生黨支部書記和黨建導師。要在專業課教師和品學兼優的研究生黨員、高年級學生黨員中,選拔合適人選擔任兼職政治輔導員和學生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建立健全黨務工作者激勵機制,有計畫地選派黨務工作者進修培訓,把一些素質高、能力強、有發展潛力的黨務幹部培養成為學校黨政幹部的重要後備力量。進一步落實黨務工作者的政策待遇,在任職期間按工作年限和業績落實相應職級和待遇,在職稱評定、職務晉升等方面與教學科研人員一視同仁,或給予一定的工作量減免。

19.建立健全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的保障機制。切實保證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經費,校院(系)兩級黨建經費要列入單位年度預算,確保基層黨組織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高校要按一定比例將留存黨費返還給基層黨組織,支持基層黨組織開展活動。校院(系)要加強對黨校(分黨校)、“黨員之家”(黨員活動室)、黨員資料室、黨建網站、各類實踐基地等陣地的建設和投入,為基層黨組織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場所和設備。

發布機構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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