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16年11月12日,《成都日報》公布《中共成都市委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
中共成都市委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6年11月4日)
黨校事業是黨的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重視發揮黨校作用是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是培養造就“四個鐵一般”幹部隊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實現黨的執政使命的重要保證。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於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市黨校工作,現結合成都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堅持黨校姓黨根本原則
(一)堅定政治方向。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自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黨校一切教學、科研和辦學活動都要堅持黨性原則、遵循黨的政治路線,切實做到始終把絕對忠誠擺在首位,堅守黨校教育政治本色;始終把高揚旗幟作為根本,錘鍊黨員幹部的信仰信念;始終把主動看齊當作關鍵,堅決執行中央、省委和市委決策部署。
(二)堅持實事求是。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緊扣服務治蓉興蓉目標需要,謀劃和推進黨校事業發展。堅持理論聯繫實際,鼓勵和支持教研人員到基層一線調查研究。堅持問題導向、實踐導向,引導學員不斷深化對經濟發展新常態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認識把握,不斷強化對成都市情和階段性特徵的科學研判,提高領導幹部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能力和水平。
(三)堅持質量立校。堅持把質量立校作為黨校工作的重要遵循,積極探索和運用黨校教育規律、幹部成長規律,不斷提高教學、科研和管理水平。要把改革創新作為提高辦學質量的不竭動力,把人才隊伍建設作為提高辦學質量的根本保障,把開放合作作為提高辦學質量的有力平台,不斷總結實踐經驗,突破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形成以質量為辦學導向的考核評價機制、激勵約束機制、責任落實機制,充分調動教職工和學員的積極性創造性,更好發揮黨校特色和優勢。
(四)堅持從嚴治校。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和“三嚴三實”要求,堅持嚴以治校、嚴以治教、嚴以治學。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十條實施辦法,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管理制度。強化教育培訓紀律,嚴格要求、教育、管理學員,使黨校成為展示風清氣正、崇廉尚實、幹事創業、遵紀守法良好政治生態的重要視窗。
二、突出黨的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主業主課地位
(五)抓好主業主課。黨的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是黨校的主課。在各級黨校教學安排中,黨的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課不低於總課時的70%,黨性教育課不低於總課時的20%。加強黨的理論教育,要堅持把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作為理論教育中心內容,把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導讀課作為重要課程,把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重中之重。加強黨性教育,要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黨的宗旨教育,深入開展黨史國史教育、革命傳統教育,深入開展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維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把黨章和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等黨規黨紀教育作為重要內容。
(六)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各級黨校要緊密圍繞市委中心工作和發展戰略開展培訓,把市委提出的“157”總體發展思路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準確把握特大中心城市發展規律和成都發展階段性特徵,圍繞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和事關成都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針對幹部知識上的空白、經驗上的盲區、能力上的弱項,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要用好宣講這一重要形式,將市委的戰略部署進行廣泛宣傳,增進全市幹部民眾對市委發展戰略的認同與感知,動員和凝聚全市人民力量,把成都各項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七)規範班次學制。遞進班、任職班等培訓類班次,市委黨校一般不少於2個月,各區(市)縣委黨校一般不少於1個月;進修類班次一般不少於1個月;專題研討班一般不少於5天。每5年,市級部門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區(市)縣市管黨員領導幹部、各部門和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由市委黨校集中輪訓一次;區(市)縣各部門和鄉鎮(街道)班子成員副職由各區(市)縣委黨校集中輪訓一次。在屆期內,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居)委會主任分別由市委黨校和各區(市)縣委黨校開展示範培訓。市委黨校每年不定期舉辦各類黨員教育示範培訓班。市委組織部分批安排市管正局級領導幹部參加上級調訓。
(八)創新培訓方式。倡導和運用研討式、案例式、體驗式、情景模擬式和現場教學、異地培訓等多種教學方式,深入開展領導工作經驗交流和黨性分析等教學活動,重視運 用網路信息技術,提高教學的吸引力感染力。發掘整合全市革命傳統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精神教育等特色資源,建立黨性教育與研究實訓基地,開發案例教材和特色課程,打造成都黨性教育品牌。
(九)加強學科建設。加強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主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和黨性教育學科建設。積極扶持教學急需且相對薄弱學科,逐步形成具有成都特色、滿足我市黨員幹部培訓需要、服務發展大局的學科體系。市委黨校要加強馬克思主義教學和研究機構建設,並成立黨性教育研究中心(黨員教育研究中心)。黨校學科建設和學科發展,要納入全市哲學社會科學創新體系建設。大力加強學科帶頭人培養工作,打造主業主課的教研學術團隊。
三、大力提升黨校科研咨政水平和影響力
(十)加強思想引領。強化黨校作為學習、研究和宣傳黨的理論的重要陣地作用,突出理論總結、理論創新。加強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的理論宣傳,加強對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研究闡釋,加強對市委治蓉興蓉目標的宣傳解讀,為黨員幹部學習貫徹中央大政方針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提供正確引領和學理支撐。加強對社會思潮的辨析和引導,堅持在重大政治原則和大是大非問題上淨化“噪音”“雜音”,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
(十一)加強新型智庫建設。聚焦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決策部署、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加強對成都發展戰略的前瞻性研究,強化對黨委決策部署的跟蹤研究,及時報送高質量的研究報告。充分發揮黨校學員作用,創新黨校學員參與重大決策諮詢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多向黨校交課題、交任務,注重吸納黨校教研人員參與重要檔案、重大決策研究和黨政部門重大課題調研。
(十二)加強管理機制創新。建立完善符合黨校科研、智庫運行特點的項目管理、經費使用、考核評價、成果轉化等機制。建立既符合智力勞動特點和規律,又充分體現教研人員智力價值的教學科研諮詢獎勵制度。建立開放的科研體制,構建黨校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協同創新模式。推進教研咨一體化,實現教學出題目,科研做文章,成果進課堂、進決策。
四、切實加強黨校教師和幹部隊伍建設
(十三)嚴格政治要求。教育引導黨校教師著力夯實馬克思主義理論功底,站穩黨的立場,堅定黨的信仰,踐行黨的宗旨。嚴明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堅持學術研究無禁區、課堂講授有紀律、公開言論守規矩。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推動教師恪守職業道德,堅持為人師表,自覺維護黨的形象和黨校聲譽。對師德師風不良或不適宜從事黨校教學的,調整工作崗位或調離黨校。對外聘和兼職教師中違反政治紀律的予以解聘。
(十一)實施“名師工程”。落實人才興校戰略,以學科學術帶頭人為主體,著力培養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好的知名教師。要面向市內外選聘高層次專家和有影響力的教學科研骨幹,充實教學科研力量;加快優秀中青年教師培養,造就拔尖人才、學術領軍人才,形成以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為主體的名師培養梯隊;聘請政治素質硬、理論水平高、善於課堂講授的黨政領導幹部、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先進典型人物、知名專家學者擔任兼職教師。
(十五)加強培養鍛鍊。加大黨校教師培訓、實踐鍛鍊和進修訪學力度。市委黨校每年舉辦黨校教研與管理骨幹培訓班、新進教師培訓班等班次,有計畫安排市和區(市)縣委黨校教師到知名高等院校和上級黨校、行政學院進修訪學。建立掛職鍛鍊和蹲點調研製度,各級黨委組織部會同本級黨校有計畫地安排黨校教師到黨政機關或基層一線蹲點調研、掛職鍛鍊,切實增強理論聯繫實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支持黨校教師進行在職教育,並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鼓勵黨校教研人員和管理人員參加境外培訓和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並納入組織人事部門境外培訓相關專題調訓計畫。
(十六)創新人才管理。積極探索建立既區別公務員又不同於普通事業單位的黨校教師管理體系,增強黨校教師崗位吸引力。探索建立符合幹部教育培訓特點的師資準入和退出機制、師資考核評價體系,推行教師競爭競聘上崗。探索建立崗位等級、工作業績與薪酬福利掛鈎機制。黨校教師享受國家規定的教師待遇,市委黨校教師績效工資平均水平不低於省屬本科院校教師平均水平,各區安(市)縣委黨校教師工資平均水平不低於所在地公務員工資平均水平。深化職稱制度改革,適當增加黨校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職數比例,最佳化黨校教師職稱結構層次。符合條件的區(市)縣委黨校教師可實行高等學校教師職務系列。加強對黨校的機構編制保障,提高專職教師崗位在全校崗位總量中的比例。對於黨校引進急需緊缺的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可按規定申請設定和使用特設崗位。市和區(市)縣委黨校可根據工作實際設定一定數量的事業單位管理崗位。
(十七)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學習培訓和實踐鍛鍊,全面提高黨校行政管理人員整體素質和能力。加強黨校與其他黨政機關和單位幹部的交流力度,暢通人才雙向交流渠道。支持黨校系統根據自身工作特點面向全市公開遴選優秀幹部人才,增強幹部隊伍活力。各級黨校可根據黨校層級、編制數量、辦學規模等,配好配強相應級別和數量的班主任。黨校管理人員參與教學科研活動可獲得相應報酬。
(十八)建立領導幹部到黨校講課制度。各級黨委要把領導幹部到黨校講課納入經常性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各級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每年至少到同級黨校授課1次。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工作部門及直屬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根據需要不定期到黨校講課。每年度領導幹部到黨校授課總課時,占各級黨校主體班次總課時的比例不得低於20%。領導幹部到黨校講課,要緊密結合幹部思想實際和工作實際,採取形勢報告、專題講座、講黨課等形式,為學員闡明形勢、解析政策、交流經驗、答疑解惑,避免把授課當成工作部署。探索選派學有專長的黨政領導幹部到黨校從事一段時間的教學科研工作,保留其原有身份、職級待遇。
五、加強黨校基本建設
(十九)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由市委黨校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和區(市)縣黨委、政府,制定全市黨校系統“十三五”建設和發展規劃,每年按不低於三分之一的比例安排建成一批規範化區(市)縣委黨校,確保3年內辦學條件得到明顯改善。制定黨校基礎設施規範化建設指導意見,區(市)縣委黨校應有獨立校園,配備教室、學員宿舍、食堂、圖書館(室)、運動場所等基本設施。對確需改建、遷建、新建的區(市)縣委黨校,當地黨委、政府要將其列入重點建設項目,加快建設實施。
(二十)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黨校信息化建設,採用雲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技術,全面提升線上培訓、教學科研、考核測評、管理服務等信息化水平。加強市委黨校智慧校園建設,增強辦學服務保障能力。加快幹部網路培訓體系建設,組建成都市幹部網路學院,開展全市幹部網路培訓,健全培訓考核機制和區(市)縣聯動運行機制,形成兼容、開放、共享、規範的幹部網路培訓體系。
(二十一)加強資源統籌整合。市委黨校要加強業務指導,制定對區(市)縣委黨校業務指導的年度工作計畫,制定全市黨校系統培訓班課程設定建議清單,科學統籌黨校系統資源,強化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合作交流。每年組織開展“送教下基層”活動,每兩年開展1次黨校系統優秀教學科研成果評選,建立黨校系統名師名課庫。由市委黨校牽頭,會同市委組織部等部門,根據實際制定區(市)縣委黨校辦學質量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辦法,開展督查評估。
六、加強和改善黨委對黨校工作的領導
(二十二)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各級黨委是辦黨校管黨校建黨校的責任主體,要把黨校工作納入黨委整體工作部署和黨的建設總體安排,每年至少專題研究1次黨校工作,解決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具體困難。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經常過問黨校工作,每年至少1次到黨校調研指導或與學員座談。兼職黨校校長的黨委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職盡責,參加黨校重大活動,協調解決實際問題,做到時間、精力、工作到位。各級黨委要把黨校工作納入績效目標考評體系,作為黨委班子黨建工作目標考核和黨委書記黨建工作述職評議重要內容。
(二十三)強化黨校工作合力。充分發揮市黨員幹部教育培訓聯席會作用,及時研究黨校工作重大問題,加強巨觀指導和溝通協作,促進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黨委組織部門要幫助解決好資源整合、教學培訓、師資培養、人才選聘、幹部掛職鍛鍊等問題,把幹部參加黨校學習表現情況作為幹部使用的重要依據之一。黨委宣傳、政策研究部門要在理論宣傳、教學科研、智庫建設等方面給予指導和幫助。機構編制、發展改革、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在機構編制、項目立項、學科建設、經費投入、人才引進、政策扶持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其他部門要支持黨校探索實踐有利於黨校發展的新舉措、新辦法、形成新時期推動黨校發展的強大合力。
(二十四)選優配強黨校領導班子。各級黨校校長由同級黨委書記、副書記或常委兼任。選拔政治立場堅定、理論功底紮實、有實踐經驗、年富力強、開拓創新的優秀幹部擔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長,按同級黨委工作部門正職領導幹部選配並作為同級黨委成員提名人選。主管教學、科研的副校長人選一般從教師隊伍或具有教學科研管理經驗的人員中選拔產生,防止把黨校作為單純照顧安排幹部的地方。
(二十五)加強經費保障。各級財政要加大對黨校的經費投入,健全黨校經費保障機制,確保黨校基礎設施建設和辦學所需經費,對黨校創新工程給予重點支持。市級財政重點加大對困難區(市)縣轉移支付力度,相關區(市)縣可統籌中央、省、市補助及自有財力支持黨校建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