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制定全縣史志工作發展規劃,徵集、研究、編寫建始縣地方黨史、地方志,發揮史志部門優勢,資政育人;
(一)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徵集、整理、研究黨在建始縣的活動資料,編寫、出版、宣傳、發行黨史正本及相應黨史書刊。
(二)蒐集、整理、編纂發生在建始縣的大事要事資料,按時編寫建始縣大事記。
(三)負責縣級黨的組織史資料及鄉鎮黨的組織史資料的徵集、編纂出版工作。
(四)負責編纂《建始縣誌》,組織指導縣直各部門編修專業志,負責終審縣級各類志書,整理舊志。
(五)負責編輯出版縣人民政府主辦的《建始縣年鑑》,負責全縣各類年鑑的業務指導;負責《湖北省年鑑》建始篇、《恩施州年鑑》建始篇的撰稿;負責編輯出版其他縣情書籍。
(六)負責全縣史志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史志工作經驗及學術交流。
(七)促進史志成果的轉化和利用,向社會提供史志資料。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